第十四章

警方向燕青施压,叫他看好叶秉文。叶秉文近日的举动太过疯狂,如果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前功尽弃。

燕青拿着话筒,嗯嗯啊啊地点头,心想连你们都制不住叶秉文,我怎幺能?

燕青从小立志做警察,考警校、入警队,一路顺风顺水,谁知一夜之间被驳去身份,从警察变成混混。

他成了卧底,专门监视叶秉文。

向上爬的日子很难熬。很多时候他都忘了自己是一名警察,甚至觉得,他本来就应该是一名烂仔。

自结婚以后,灵均仿佛神隐了。燕青已经做好灵均反扑的准备,但是一连两个月过去,风平浪静,连秉文都惊讶。

两个月,足够秉文把所有东西牢牢攥在手里。此前他觉得时间不够,而今他感谢灵均沉得住气。

“成大事者,戒骄戒躁,切勿操之过急。”

这是和永给灵均的话。那日和玉挽着灵均去见老丈人。结婚之前他们没有正式见过,把人娶走才来打招呼,和永竟不怪罪这个女婿,好茶好酒一并上桌,与灵均谈论日后的事情。

灵均双手捧着酒杯,敬他的岳父:“我会把兴安会整个都夺回来。”

和永却问:“你和叶秉文这一次,下场只能是你死我活。你认为你有几分胜算?”

灵均很诚实:“五分。”

“五分都算多。”和永泼他冷水。

“所以需要和永联的帮助。”

语气虽恭敬,话却不客气。灵均知道和永联必定会帮他,除了他,已经没人会给和永联当傀儡。

“我自然要帮你,以后就是一家人。”和永笑着说。生死都在他的笑容里。一代枭雄,乱世中起家的黑社会大佬,如今洗白上岸,成了清清白白的商人,下一步就是移民英国或者加拿大了。

“是,我们是一家人。”

灵均又敬他,吞下酒。他强迫自己不想以前的家,无论是北方的那个家还是他自认为和秉文的那个家,都与他没有关系。

他没有家。家是一场幻象,他从来都不曾拥有过家乡。

酒桌上没有和玉说话的份。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联姻的工具,父亲重视她,不过就是看中她是个女人而女人可以用作联姻,如果她是男人,才会被培养成接班人。

和玉恨自己是个女人。但既然生为女人,就要发光发热,把女人的特性发挥到极致。联姻?可以。她一开始接近灵均不是为了联姻,就是单纯地想睡他,后来探知到父亲的意思,就千方百计地留住灵均。现在,她和灵均顺利成婚,她想最应该感谢的就是叶秉文。如果不是叶秉文一直与灵均针锋相对,恐怕灵均现在还游走在花花世界,今天去找徐敏欣明天去找何耀欢。

哦,对,说起这两个戏子,和玉想起来那天何耀欢跪在她裙子下的那副惨样。何耀欢自从灵均入狱后就找到了新的金主,也是一个男人。和玉最讨厌同性恋,连杀掉一个同性恋都让她恶心。并且……何耀欢并没有来看望过灵均。这个卖屁股的不构成威胁。

所以她放过了何耀欢,没有放过徐敏欣。徐敏欣是一个很有骨气的女人,有种侠女的气概。和玉刚好看过她演的一部三级片,徐敏欣扮演被奸污的女侠,满脸精液,还要昂着头说:“你以为这样可以折辱我吗?放马过来!我不怕!”

没想到一个三级片还有种feminism的意思。

徐敏欣咽气时的样子和那部片子里别无二致。她瞪着眼睛,不服输,用沉默告诉她:你杀了我吧。

然后和玉就杀了她。

和玉从来都不怕拍打戏,所以即使她演技不好,导演都乐意赞她一句肯吃苦。这都可以归因于她的黑道的千金,从小就习惯了打打杀杀,她的哥哥教她如何用枪和刀杀人,教她被男人跟踪时该怎样应对,还教她被强奸时如何在男人最脆弱的时候反杀……

谁知道长大后她只能去杀女人。

先是小美,然后是徐敏欣……

哎,爱情啊。总是让人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和玉深深地叹息。

如果可以,下辈子她要做一个男人,活得绝对比现在恣意。那时,武器不再是身体,而是手里的这把枪。

灵均早就忘记自己养过的男男女女,所有心思都放在兴安会的选举大会上。

秉文的做法已经触怒了许多人,可惜大多都敢怒不敢言,需要借势。和永是正经商人,瞧不上兴安会的清朝做派,如果可能他早就带人掀了兴安会的底盘,可是名不正言不顺放在兴安会这样古板的黑帮里是莫大的罪名,日后行事处处都要碰壁。

在别人的地盘,就要按照别人的规矩办事。和永无奈之下才盯上越灵均。

灵均说要让所有叔父选他,不光面子上支持他,人和枪都要借他。叶秉文根基扎得深,又和警署关系密切,兴安会的所有叔父加上灵均残留的人力,还有和永联的人手,才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本来我们是根本没有机会的。”灵均说,“但是叶秉文最近……太心急,招惹很多人。”

和永也困惑。叶秉文最近的行事风格不同以往冷静,过于激进急躁,像和玉上大学时赶deadline的样子。

“他会不会得癌了?”和永套用黑帮片惯用套路。

灵均没忍住,笑了出来。

和永找上笑哥,想让他支持越灵均。

“兴安会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我爱莫能助啊。”笑哥看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和永料到他会推三阻四,提起另一个话题:“家豪是不是在英国留学?将来想留在英国吗?笑哥,我有一个朋友……”

笑哥的身体感兴趣地向前倾。

黑帮是一层遮羞布,遮住了利欲熏心。

叔父们痛斥叶秉文忘恩负义、犯上作乱。灵均一边添茶,一边煽风点火。

“谁会想到文哥真的不要我?我十几岁就跟着他,各位叔父都有目共睹,对我而言,没有比文哥再亲的亲人了……哎……”

灵均很认真地伤心,眼泪都要掉下来。叔父们得了和永的钱,已经心满意足,灵均的一番陈述更是使他们的良心得以安宁,纷纷说“话事人还是由你来当”、“先前是叔父们看走了眼,被秉文那小子蒙蔽了!”

灵均在心里偷偷笑。他体会到了秉文的快感。这些人如戏台上的小丑,十分滑稽。而后他又想起和玉的那番不知道从哪本言情小说里偷来的话: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

床是他和秉文的床,他们的婚房。台是兴安会是黑帮,是这小小的港岛。他是婊子更是戏子,秉文也是。

他们是一类人,自断情义。

备注:终于终于终于终于要完结了啊啊啊啊啊(怒吼!)(其实我也不知道还有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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