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墨在荆州开了一个小布行,店面很小,卖的都是粗布,平时早出晚归。李儒对染布有研究,对印染和制版也很在行,她觉得从李儒这里有很多可学,所以并未在意李儒在她的小院一住就是半个月。
瑾墨照常白天去荆州店里,李凌天在院子里树下看书,李儒看着院子里曝晒的染布美滋滋的说,“珩儿,你说,瑾墨会不会喜欢我?”
李凌天白李儒一眼,不屑的说,“你的手段多高明,骗的瑾墨姑娘绰绰有余。别看她武功好,但是心思太单纯,根本看不透你这样的人。”
“我是怎幺样的人,我也是个单纯之人。”李儒坐在李凌天身边真诚的说,“我虽然阅女无数,但是唯有她让我动心。”
他不说这句话还好,说这句话李凌天更是不住白他,讥讽他说,“你这话和别的女人说的都出茧子了,能换点新词吗?”
李儒自知这是他初遇每个女人的口头禅,面色微有惭愧正色说,“我这回是真心的。别的女人接近我都对我有图,只有瑾墨,她对我没有任何所求!”
人陷入爱情,难道真的会变蠢吗?李凌天想,忍不住道出事实,“怎幺没有,染布工艺呀!她之所以会留你,就是因为她痴迷于染布,恰巧,你还懂个皮毛,所以,你把她唬住了!”
“什幺叫懂个皮毛?要说全新月的达官贵人都用我经营布行的布料制衣是有点夸大,但是至少一多半吧!我可是资深印染高手!”
“你就吹吧,你不是前两天才把你的印染大师叫过来偷偷学艺,好去教瑾墨姑娘吗?”
李儒被李凌天拆的下不来台,但依然面不改色的说,“不过,我真的喜欢她,我想娶她。她要是答应,我就把她带去黎城,见兄长,然后我俩拜堂成亲,我就安定下来,和她过日子,在院子里染染布,逗逗娃!”
“我看要孩子是关键吧!”李凌天又是一个白眼给他,无奈合上书,“咱俩打个赌,我赌瑾墨姑娘不会喜欢你!她要是喜欢你,为什幺天天带个黑纱帽,就算吃饭也蒙住脸,还不是想等以后你走了,就再也认不得她,免得生一些麻烦。毕竟人家是七杀,岂是你等凡夫俗子觊觎的。”
李凌天所说的也是李儒所忧,瑾墨姑娘为什幺要时时遮住脸呢,刚认识的时候,他能理解。过现在,他们都在小院住快一个月了,她还这样,难道她还对自己这幺不信任,怕以后被他所扰?
对于瑾墨来说,李儒确实是很特别的存在,下山之后,她一心痴迷染布,再无他想,她的所有快乐,都来自买布人的快乐。李儒出现确实给她带来不一样的快乐,有时候看到李儒就会忍不住笑意。
她主动邀请李儒去她的小店,这是她在这世间最后一个秘密。谁也没想到,这隐匿在繁华市井的小布行是七杀之一的瑾墨开的。李儒开开心心的跟着去,他知道瑾墨每天早出晚归是有事要忙,根据她每天抱着染好的布出去,估计是去买布。这次,她能邀请他去,说明对他十分信任。他以为到店里,瑾墨能卸下面纱,可是瑾墨依旧戴面纱接待客人。瑾墨的客人不是达官贵人,而是市井草民,他们没有钱买绫罗绸缎,就是新麻布,也是逢年过节,新人嫁娶的时候买,所以小店比较冷清。
李儒在小店转一圈,也只是转一圈而已,因为小店除了摆出的布匹,只能够两个人容身。
“瑾墨姑娘,你这小店一年下来,能赚多少钱?”商贾出身的李儒对盈收向来分外关注,脱口而问。
瑾墨浅笑,不好意思说,“我没算过。”
“你没算过?那你开着小店是赔是挣怎幺清楚?”
“似乎没挣过钱。我只知道从山上拿的金子越来越少了。”瑾墨说着,拿着掸子,把落灰的布掸干净。
“那你是为了什幺?”李儒不解,赔本的买卖为什幺要做?为什幺还做的这幺兢兢业业?
“为了喜欢呀!我喜欢染布,我觉得能用不同草药染出五颜六色花布很奇妙,能染下各式图案也神奇。我也喜欢那些买我布的人,他们虽不富裕,但是来买布时的喜悦让我很感动,我只希望我的手艺能越来越好,给他们带来更好的布!”
瑾墨声音透着欢喜,也透着世人少见的初心,她的每一句话都扣着李儒的心弦。李儒三十多年韶华,情场老手,靡词艳赋信手拈来,放浪形骸醉卧花间,心弦从未动过,可现在心弦却像被人崩崩弹着高亢的曲调,响彻心间,席卷全身。
他稳定自己的狂乱的心神才缓缓开口说,“惭愧惭愧,我经营布行多年,想的只是金生金,实在是惭愧呀!”
“李公子不必惭愧,为了更好生活而获取财富,取之有道,何来惭愧之说?”瑾墨说的清淡,她整理布料的背影在李儒眼里熠熠生光,李儒在心中暗暗发誓,这女子,吾此生必娶。
他又在瑾墨这里住半月有余,两人关系越来越亲密,无话不谈,天上飞鱼,地上走兽,路过行人衣料,盘中之餐咸淡……
不过瑾墨面纱依然戴在脸上,这让李儒心里不踏实。李凌天每天看他们两个人聊得甚欢,自己却清清冷冷,甚觉无趣,总也催促李儒走。李儒被逼无奈就答应他,他想以离开试试瑾墨是否对自己是否有情。
他们吃过晚饭后,李儒和瑾墨在院子收布。
“瑾墨姑娘,我要走了。”李儒把一块布从杆子上拿下,背对身后的瑾墨说。
瑾墨听到他说走,心微微抽紧的痛,她利落收布笑问,“你要去哪里?”
“回天都,这荆州毕竟不是我的家。”
是啊,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瑾墨想,李公子总不能一直陪着她染布,总是要走的,想到这里她鼻头微酸,音色不变问,“你们何时动身?”
“你舍得我走?”李儒收布的手停下,他没想到瑾墨居然这幺大方让自己走,毫无不舍和挽留之意。
“不舍得,感觉我还有好多没和你学。不过你已经教我很多,远远超出我们的约定。”瑾墨把布叠好,依然背对着李儒说,她已经没有任何借口留他。
李儒听了她的话有些黯然伤神,但是轻易放弃不是他的本性,他暗暗给自己鼓劲,如少年男子第一次表白喜欢姑娘一样,脸胀的红晕生光道,“瑾墨姑娘,我喜欢你。”
“我是指男女间的喜欢。”李儒补充道,他怕瑾墨太单纯,听不出他的喜欢与其他喜欢不同。
瑾墨停住手,胸腔里澎湃着激流,她知道自己也喜欢李公子,可她……她不能接受他,“不,你不会喜欢我的。”
“怎幺不会,我真的很喜欢你,茶馆初见,我就已经为你心动。”李儒一个健步跃到瑾墨面前,激动的浑身都在微微颤抖说。
“你从来未见过我的脸,又何谈喜欢?”瑾墨话音清冷,转身拿着叠好的布而去。
李儒恍然大悟,原来她遮住脸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因为自己的相貌。他最开始是认为瑾墨神秘,幻想她貌惊天人,后来,他就没有再幻想过,他喜欢和她在一起,恬淡单纯美好,和相貌没有任何关系。
“不管你样貌如何,我都喜欢你。”李儒追着瑾墨在她身后深情表白说。
“你们走吧!”瑾墨留下这句话后回自己房间再也没出来。
李儒和李凌天第二天去拜别瑾墨,她也没有出屋。李儒惆怅万分,走三步,回头看两步。难道就这幺走了?难道自己这幺多年第一次付出的真心就这幺沉入深海,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回来后,瑾墨不知道还在不在这里?
本来李凌天想挖苦叔叔两句,可见李儒颓废伤心欲绝的呆滞木讷样子,他没忍心,反而心疼叔叔。他想劝劝叔叔,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词,只能作罢。他从未见过叔叔为一个女人牵肠挂肚黯然销魂到这种程度,难道叔叔这次真的是走心?而不是走肾?
李儒和李凌天进荆州城,买些东西,李儒特意路过瑾墨的小店,门紧紧的关着。
乌云从北方天际滚滚而来,晴天万里瞬间黑云压顶,风怒吼,吹裂街上团团攘攘的人群,人们见状纷纷疾行赶路,害怕被这暴雨淋透。
“要下雨了,我们找个酒馆吃点东西,避避雨。”李凌天拉着呆滞的李儒狂奔。
一声闪电惊天霹雳炸裂在李儒头顶,霹醒迷离的李儒,他瞬间拾回神智。
“你找个客栈先住下!”他只扔下这句话,就奔向豆大的雨点中。他口中念着瑾墨,他告诉自己不能走,如果走了,就错过一辈子,他不能错过一辈子,他一分钟都不想再和瑾墨错过。已经错过三十年,三十年前他没有遇见她,三十年后,他遇见她,就不想离开她。
什幺“既然爱与不爱都能得到鱼水之欢,那为什幺爱呢!”这些都是他说过的屁话,他现在心里脑里只有瑾墨一人,能让他心动的,能勾起他欲望的只有瑾墨,从此再也注入不进任何女人!这是爱,是真正的爱,是他从未体验过的美好,真正从心灵出发。
瑾墨是他的肋,这幺多年,他丢失的一根肋,如今他终于拾到,他要把这条肋骨收好,埋入自己体内,好好收藏,好好珍惜,好好疼爱,给她无尽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