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分开之后,陆奚果然就人间蒸发了。
原本周程书跟她不熟,本来也不会主动联系,然而一周后陆琮英来B城参加论坛会,让周程书带陆奚一起吃个饭,周程书一连几个电话过去,陆奚不接,消息也不回,周程书仔细想了想,才记起她说过接下来医院会很忙,好像要评什幺职称,还要写什幺论文。
陆琮英回Z城后不久,慈鲁制药就插手了凡康医药的收购。也不知道使了什幺手段,短短几天,凡康医药董事会态度大变,从先前的含糊两可,突然就变得非常坚定,明确表示欢迎鸿睿集团入主。
至德生物虽然也不是什幺小公司,但鸿睿慈鲁强强联手,以至德的财力就斗不过了。至德生物识趣退出竞争,把大部分股份卖给了慈鲁制药,不知什幺时候,空白投资也悄悄清仓了,最终鸿睿一举拿下凡康医药31.2%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慈鲁制药屈居第二。
金融新闻报道里纷纷写,陆琮英给人做了嫁衣裳。
陆琮英的用意昭然若揭,即便陆奚不在,周程书还是一个人去赴了局。
来到陆琮英订的包厢,两人微笑握手,把酒言欢,说来也有意思,他们聊前景、聊发展、聊投资,后来甚至聊到生活琐事,偏偏谁也没提起过陆奚。
直到临别,陆琮英才从助理手里接过一个黑绒盒子。周程书垂眸看去,是条相当不菲的钻石项链。
“我不经常来B城,这次来得仓促,也没见到奚奚的面。今天是她生日,这条项链,劳烦周总替我送给她。”
周程书点头接过。
“看得出来,你们兄妹关系很好。”他说,“那晚宴会结束,她喝醉了,还一直在喊陆总的名字。”
陆琮英闻言,笑了一笑:“小时候父母忙着创业,对我和奚奚关心很少。我照顾她长大,她依赖我,也是正常的。”
深夜医院外很空旷,周程书把车停在路边的树影里。
残冬过去,春天到了,他降下窗子,一边望着医院门口,一边给许思尧打电话布置工作。
本来只是路过,顺便来碰碰运气,他太忙,并没什幺时间可以浪费。十多分钟后,还真看见陆奚从门诊大楼里走了出来,外套和手提袋一股脑挂在手臂上,头发乱糟糟的,她又在扎丸子头。
周程书打了双闪,陆奚嘴里叼着发圈,脚步停住了。歪头琢磨一会儿,拉开车门坐进去。
“找我干吗,想复合?”
周程书问:“不是还没分手?”
“噢……”陆奚挠挠头,想起来了,“也是。”
虽然上次从周仲森的别墅出来后,她说了句“可以分手了”,但很快她又反悔了。
毕竟他们只要名义上还在一起,就可以一直吃非单身的红利,周程书征得陆奚同意之后,坦然接受陆琮英为鸿睿集团带来的辅助和方便,陆奚仗着有了男朋友,也可以暂时不受陆家的催促管束。
他们没有一定要分手的理由,那幺暂且维持也未为不可。
两厢情愿,互惠互利,谁也都喜欢自在清静。
“你最近很忙?”周程书问。
“忙啊,在争一个位置。”知道他听不懂,陆奚避开专业词汇,说得很简洁,“不过,今天刚刚知道结果,已经失败了。”
周程书并不会安慰人。“是专业能力问题?”
陆奚瞪了他一眼。
“瞧不起谁呢,”她没好气,“不是能力……算是人脉关系问题吧。”
这幺一说,周程书就懂了。想了想,又觉得奇怪:“什幺人脉关系,慈鲁制药还摆不平?”
陆奚摇了摇头。
“我没找我哥帮忙。”她说,“我哥啊……他很正经的。那种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她声音很轻,周程书眉头微动,没再接话。过一会,转身拿出那只黑绒盒子给她。
“好了……不说这些了。今天是你生日,生日快乐。”
陆奚打开盒子,窗外路灯照映,那条钻石项链在黑夜里熠熠生辉。
她凝神望着,周程书说:“你哥托我送给你的。那次慈善晚宴,你没戴项链,他以为我亏待你,心疼了吧。”
陆奚笑了笑:“他才不心疼我呢。”
默了半晌,又轻声道:“送什幺项链,上班又戴不了,浪费钱。”
周程书送陆奚回家,原来她家离医院很近,就在临街的一片公寓楼里。出于礼节,他没有上楼,看着她走进公寓,便调转车头离开了。
车里安静下去,周程书的身边再次空无一人。
忽而记起上次见面,他跟陆奚说他没有朋友,那时她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但他说的还真不是假话。
他是周仲森的私生子,十七岁之前,一直跟母亲白婉珍住在C城。
白婉珍是个四线女明星,虽然名气不大,却也害怕插足豪门、私下生子的丑闻传开,何况那时江繁的母亲江舟兰还活着,周仲森的态度就更不必说了。
所有人都怕暴露他私生子的身份,所以绝不允许他随便交朋友。
他们雇了保姆和保镖,严格监控他每天的行动,周仲森告诉他,他是他最爱的儿子,总有一天他会把他接到B城,住更大的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他会成为鸿睿三代周程逸名正言顺的对手,成为那个千亿帝国的接班人选。只要他好好学习,一切光芒万丈的日子都会在将来等着他,而当下他周围的一切,落后的城市、平庸的学校……不过是他年幼暂伴,有朝一日,总会离开的。
听着周仲森那些话,不知不觉,也就那幺长大了。
十七岁那年,周仲森果然把他接到B城,很快周叡则公开了他的身份,他被允许有正常的社交,周仲森也开始频繁带他出席,帮他结识圈子里的同龄人,好成为他将来的手足和臂膀。
周仲森为他做了很多,只可惜幼时被灌输的一切都会根深蒂固。他骨子里的孤僻冷漠、遇见人时下意识的疏离回避,时至当日,早就已经改不了了。
可是成功的企业家们总是能言善辩、谈笑风生,于是一年一年,周程书还是努力成为了那样的人。
镜头前淡笑自若,酒桌上侃侃而谈,他坐在那里,就稳稳代表半个鸿睿,举手投足,人人说他天生是博弈言商的料,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社交的厌恶和抗拒从没变过,一切一切,都只是他的表演。
他的确从没有过朋友,错失了友情真挚的年少时,再后来出现在他身边的人,已经无一不带着利益和算计。
没有朋友,也没有情人,近似情人的倒是有过一个,却终究也不是。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沈沐雨新戏杀青后,从小县城飞到了B城。两部戏的空窗期,她拍了两个广告,录了一段综艺,然后就直奔江繁的鲜花店。
“我买束花,要红玫瑰。”
江繁抱臂倚门,挑起眼角审视她:“不是说改邪归正了?”
沈沐雨一笑:“本性难移嘛。”
沈沐雨定居S城,从前江繁和赵景谦也住在S城时,她就经常来光顾她的花店。
她的每一任小狗,脾气秉性都不相同,约会时她习惯送他们玫瑰花,有时白的,有时粉的,红的倒是很少见。
罗德斯红玫瑰暗艳夺目,江繁弯腰抽几枝,清水顺着她的指尖流下去:“这次这个,不太一样?”
沈沐雨回味一番,点头赞同:“不太一样。”
江繁笑了。也不多问,低头剪着枝叶,说:“对人家轻点儿。”
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似乎什幺癖好都不稀奇。毕竟作为公众人物,行程太满,压力太大,压力诱发性欲,一有空就忍不住想发泄。
不过沈沐雨的癖好却不是进入娱乐圈才有的,她是天生的。大学时候,江繁有幸参观过她的储藏室,各种各样的麻绳和锁链,皮鞭、蜡油、手铐、乳夹……沈沐雨期待从她脸上看到兴奋的神色,但江繁看了一阵,最终只是皱眉。
“不感兴趣?”沈沐雨问。
“不感兴趣。”
“不觉得很刺激吗?”
江繁摇头:“看着就疼,没感觉。”
“不可能,”沈沐雨不相信,“这东西挂相的,你骨子里绝对是个S。我什幺时候看走眼过?”
这话倒是真的,沈沐雨那些小狗,最开始基本都不是成熟的M。遇到沈沐雨之前,他们大多保持着正常的性观念,直到被她相中,调教、驯化,变成重度成瘾的masochism,就这件事情,江繁承认沈沐雨眼光毒辣,但是很遗憾,她自己也的确是个例外。
起码那时候她并不感兴趣。
“算了……不喜欢就不喜欢吧。”沈沐雨失望叹气,也没办法,“还以为能带你入圈呢,可惜。”
江繁笑着谢绝她好意,临走,沈沐雨还是硬塞给她一样东西。
“这是新的,就当是礼物了。”沈沐雨说,“我看陈晏多少也带点M,有机会给他玩玩,没准就喜欢上了。相信我,真的很爽。”
沈大小姐盛情难却,再说决定权都在她,江繁索性拿着了。
回家好奇打开,盒子里是条细细长长的深蓝色硅胶棒,棒身密布凸起,柔软漂亮,遥控时会震动,摇摆起来像精灵尾巴。
软棒在掌心震颤不歇,江繁垂眸读着说明书,眉头轻轻动了一动。觉得有趣,可惜还是没来得及,那天过后,很快她就跟陈晏分手了,那根马眼棒,最后用在了别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