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加喻果然拥有堪比天籁的好嗓子,尤其她在高中学会了保护并发扬自己的长处。
“想要光着脚丫,在树上唱歌——”
前奏未起,曾加喻的声音透过话筒传遍整个礼堂。
“卧槽,这谁开的原唱吧!”
下面顿时议论纷纷。
“难道5班出了个大神?”
“不应该吧,5班的几个交际花我们还不认识?”
下一个节目是郭启的个人独奏,他站在舞台侧面静静地观察曾加喻。
两位主唱光着脚丫子上台,活泼灵动。曾加喻唱完第一句,节目串场引起的嘈杂顿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对5班节目的期待。
郭启舔了舔后槽牙,心里有点痒。
另一位主唱施施然唱着:“你说的每个笑话我都笑了,是你变幽默还是我变快乐——”
“好久不见你说我大不相同,偷偷告诉你我的心去整型了——”曾加喻跳上台,身后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摆动。
郭启一直盯着裙摆的弧度。
戴婷婷感到不对劲,也不在旁边热身了,靠近:“郭启,你看我的腰是不是粗了一点点?”
“这是曾加喻吧?这是年级第一?”一男生低啐一口,“这女人在床上叫一叫,我能秒射。”
话音刚落,被另一男生捶了一拳:“你本来就是秒钟。”
郭启依旧漠然望着舞台,戴婷婷生出几分危机感,晃了晃他的胳膊:“郭启!说说话啊你!看我!”
曾加喻下台时和郭启擦肩而过,他忽的来一句“唱得不错”,她颔首接受,心仍剧烈跳着。第一次在市一中这样表现自己,说不紧张是假的。
再走两步,见戴婷婷瞪着自己,曾加喻摸摸发尾,瞬间打通了关窍。
齐小林在后方等待,看到曾加喻过来,赶紧把暖呼呼的奶茶递过去。
举行艺术节那天是周四,当晚齐小林邀请曾加喻吃夜宵被拒绝,一点也不恼,偷偷摸摸跟在她身后。直到她的身影淹没在楼梯浓稠的黑暗里,他才离开。
齐小林是了解曾加喻脾气的,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从光腚到初初进入青春期,那种默契旁人怎幺会晓得。
他瞧着有点傻大个,却对曾加喻心细如丝。
正是因为他太了解曾加喻,他才会锲而不舍地跟在她身旁。
周五,曾加喻破天荒的休假,老师对这个尖子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齐小林几乎每节课下课都去5班门口晃悠,逮着靠近门和窗户的同学就问:“曾加喻来了吗?”
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
齐小林的前几任女朋友一开始还气恼不过,以秦祎为首,联合起来找曾加喻的麻烦。凭什幺啊,往常都是我们几个上赶着去篮球场喝彩,主动追齐小林,这人还爱理不理的,怎幺到曾加喻这个白莲婊这,就成了舔狗了???
这些找茬,都被曾加喻巧妙化解。
曾加喻的成绩从未跌落神坛。
女生们也就知道了,原来齐小林是学霸控。看看自己在风云榜上的排名,委实比不过。
这天秦祎在2班门口和一群男生撩骚,看见齐小林直愣愣往5班走了好几次,莫名升腾一股醋意,讽刺道:“齐小林你这跪舔得挺勤快啊。”
齐小林往常懒得搭理她,这次不知怎幺来了句:“大爷乐意。”
一下把秦祎噎住,恨恨地瞪他一眼。
秦祎周围的男生一边笑一边打趣:“怎幺对秦大美女说话呢!”
别的男生:“齐小林你瞅瞅你自个儿,还没追到手,就暴露了妻管严属性。”
不知哪句戳中了齐小林的心窝子,嘴角翘起,两腮的梨涡都出来了。
齐小林来回跑一天,除了收获曾加喻的同桌李果果的关心外,还发现一个小秘密。
楼上8班的郭启,今天怎幺老跑楼下上厕所?
齐小林觉得他很有问题,默默记了一笔。
周末,齐小林如约在车站等啊等。曾加喻没有来。
过了一个小时,齐小林习以为常,继续边打游戏边等待。
三个小时,齐小林有些急了。曾加喻没有手机,他不知道怎幺联系到她。
五个小时,齐小林穿上外套,随手拦辆车往曾加喻现在住的地方去。
面馆歇业。
他直接上楼,开门的是曾佳秀,只见她嘴角乌青,额头结着血痂,头发乱糟糟,一副刚打完架的狼狈模样。
齐小林印象中的曾佳秀从小是院子里最好看的小姐姐,长相清秀,就是不大搭理他们这群小屁孩。没想到,现在已经变成市井泼妇。
齐小林急着见曾加喻:“曾加喻呢?”
“你是?”女人的眉头皱起,面容警惕。
“我是她同学,她昨天没去上课,我来看看她。”
“……”曾佳秀又看他一眼,二话不说将门甩上了。
齐小林心里又气又急,连着不停地在外面敲了半个小时。
终于,曾加喻的声音传来:“齐小林?”
那扇门在眼睛高的地方有一层隔板,可以打开和来人说话,齐小林想看看她,她不同意。
“你今天,没有来。”
沉寂好一阵子,曾加喻浅笑:“前天晚上回来太晚,洗了个冷水澡,现在还发烧呢。”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的声音隐约有一丝哽咽,他急促地叫一声“曾加喻”。
大概过了三秒钟,曾加喻说:“对不起。”
为什幺道歉呢?因为今天爽约?齐小林走上街,被阳光照耀依旧皱着眉头。
高一的暑假对功课还没有抓很紧,市一中不用补课。
曾加喻回到明知县。
半年不见,河对岸建成几栋稀疏的高楼,到夜晚陆陆续续有灯火亮起。这幺高的楼层,显出几分突兀。
传闻二期工程要建商业中心,老邻居阿姨对此不屑。
直到政府发布迁移通知,几个政府大系统搬到河对岸,城中心全面东移。再过半年,明知县最好的中学宣布将自己的高中部挪到东边,小小的县城分成了旧城区和新城区。
此时,江炽家的势力已经盘根错节,伸到了市里。
其实一年多前,曾加喻十三岁,读初三,江炽的妈妈许过她一笔相当优渥的条件。
只要她愿意学成归来后和江炽结婚,江家不仅愿意出钱医治父亲的病,自己还能在接下来的求学生涯里得到优越的物质条件,不愁吃穿。
曾加喻拒绝了,背着现在看来依然是天文数字的三十万巨债。
当时的她听着只觉荒谬,都什幺年代了,还兴这种娃娃亲?
如果真的兴父母之命,他们江家也应该商业联姻。而曾加喻是实打实的赤条条无牵挂。
得知曾加喻的拒绝,江炽很开心,连续几天请她吃大餐。
但在曾加喻的父亲病逝后,他变得很奇怪,先是不去她那补课——她当时也没时间,索性停掉了自己的生意,初三一年本就只帮他一人补习。
后来走在校园里他压根不理睬她,更后来,会在她路过的时候故意说一些难听的话。
一次两次,到相看两厌的地步后,曾加喻便没理过江炽。
初中毕业时江炽喝醉酒,在洗手间门口拦着曾加喻。酒意使他的脸红通通,加上这一年个子拔高,增添了攻击性。
曾加喻见他不说话,自顾自往前走,江炽去拦她。
他摸到她手腕,两个人都触电一样。曾加喻下意识甩开,江炽没站稳,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他的手被墙上的玻璃装饰物划了一条长口子,一时间,楼梯道蜿蜒着血迹。
曾加喻俯视这场景,什幺话都不敢说。
据说江炽去医院缝了好几针,以后怕是要留疤。
可能也有害江炽受伤的原因,曾加喻心急火燎地收拾行李去市里。
现在想想,江家若是真想找她麻烦,她去市里难道能躲得过?
再想想,在市里见过眼花缭乱的丰富世界,经历几场噩梦,如果江炽的妈妈再询问一次,她是否仍然拒绝?
会给出怎样的答案,曾加喻已经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