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他说完那个“好”字,泪水就涌出来了。他立刻用手捂住眼睛,试图将泪水藏回去,却冷不防发出了一声抽泣。
事后他才告诉我,那一刻,他好像真的来到了那个时候。
那时天人永隔,我已经不在,且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他必须一个人回到孤独中去。
孤独还是像以往一样,深幽幽,黑魆魆的,但回忆不是。有我在的回忆是光鲜亮丽的,可它越是光鲜,越是亮丽,就越能照出他藏在黑暗中那个软弱的自己。
入睡前往往是他一天里最脆弱的时刻,是他最需要我陪伴他的时刻,这一点哪怕在我永远离开之后也不会改变。
他理所应当地会想要一些沉静柔和的陪伴来安抚他入睡,可我偏要用这些莫名其妙的歌让他不得安生。
但无论如何,那都是我要用来证明自己存在过的东西,战友一场,在这件事上,他当仁不让,所以再难过也要说出那声“好”。
而他又是一个很信守承诺的人,一旦答应,对他而言就是木已成舟,既然木已成舟,那想想也无妨——或许这些土到掉渣的歌可以逗笑他,冲散一些沉重的伤感。
可他只是想象了一下,就发现我实在可恶。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到了那种时候,沉静柔和的歌只会让他啜泣,但这些荒诞滑稽的歌竟然能让他想要放声大哭。
所以那天最后,陶屿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他先是自己捂着眼睛哭,在我抱住他后,又抱紧了我哭,最后从左肩到胸口,活生生哭湿了我半身衣服。
我当时伸手去抱住陶屿,完全是出于本能。
本能告诉我,面对这样一个处在极大悲伤中的个体,肢体的意义可能远胜于言语——
与弄清他为什幺要哭相比,能让他安安心心地哭到不哭为止,才是当务之急。
怀抱就是这样一个安心之地,它可以让平静的情绪激荡起来,也可以让激荡的情绪平复下去。
我抱住陶屿的时候,也在他的怀抱里,那幺紧密。呼吸交融,心脏也抵在一起跳动。
他的心跳极快,而我的频率竟然能和他契上,这才后知后觉原来自己也不安。
当时的我其实知道自己可恶,尽管并不知道自己在他眼中居然是这幺个可恶法——
从后来陶屿的自述中可知,在他眼中,我的可恶法甚至带有几分艺术色彩,但这非我本意,毕竟我刻这些歌的初衷,真的只是为了热闹。
所以当时,我的不安其实源于,我总以为陶屿哭得厉害,是因为我逼他陪我躁,而他不想陪我躁。
这世上多有活人愧对死人,但死人未必无愧于活人。羁绊太深,死就不是一件能太心安理得的事情了。
陶屿以前说,凡事先者要让三分。所以如果是我先死,理应让这小寡夫三分,但我竟然不退反进,想想确实不是人。
早两年前,我就活没了执念,没有什幺事非做不可,所以不躁也就不躁了,我愿意让出这张唱片给陶屿,供他自由发作,他可以刻任何他想刻的歌,或者什幺也不刻。
但那天我这幺说完之后,陶屿并没有买账。当时他已大体平静,但先前哭得实在太猛,还在一抽一抽。
他就这幺带着哭腔,抽抽搭搭地反问我:凭什幺不躁?
后来我知道,他其实愿意陪我躁,只是陪一个死人躁这件事本身太让他伤心,而且这幺伤心的一件事情,居然还要拿《自由飞翔》《走天涯》《套马杆》来当BGM,简直没天理。
但当时他没说这幺多,只说他要躁,死也要躁,还他妈就要往死里躁。
他恶声恶气地放完狠话之后,就仰面躺了回去,三下五除二把衣服脱了,揉成一团,堵着脸胡乱擦了一大把,就远远地扔到一旁去。
下一秒,他猛地揪住了我的衣领,一个翻身,就反把我押进了他刚才躺的位置。
那一刻,我的体位可用一句民间俗语概括——人死鸟朝天。
我眼看着我那俏粉色的小姐妹骄横地立在我的腰胯间,直翘翘地指着天花板,娇小,秀气,但生猛。
然而下一刻的陶屿更生猛。他深吸一口气,就直挺挺地坐进那根朝天的假阳具里,一坐到底。
他垂着头,闭紧眼,屏住呼吸,咬牙忍耐着适应了很久,才缓缓地长舒出一口气。
然后,他睁开眼睛,盯住我,静静地喘着,又慢慢地笑起来。
他说,轮到我了。
他说,现在,换我先死,你又打算拿我的骨灰做什幺?
31
所谓风水轮流转。
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救命,这光也太亮了。
白炽灯光照着脸打来,我好像在受审讯。
但幸好审讯的问题正好在我的射程范围之内,所以我端起枪就能反击。
我说,我都是你的辩证法了,不如你给我当个概率论——就做成骰子吧。
我擡起手悄悄潜伏到他耳边,打了一个又脆又亮的响指:作为一条好赌狗,手里赌具得趁手。
陶屿顿时笑出了声。
他顺势逮捕了我的手,贴到他的脸颊上,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的时候,他的眼神变柔,声音也轻下来:遇事不决的时候,跟我赌一把的意思?
我翘起食指朝上,指着天说:是遇事不决的时候,咱俩一块儿跟天赌的意思。
陶屿笑了,把我的食指摁住:那还不得输得一塌糊涂。
我也笑了,说:没办法,那也是命。
我和陶屿都是认命的人,在这件事上很容易达成共识,所以他不再多话,只是俯下身,索了一个吻。
亲吻的时候,他慢慢地扭动起腰胯,呼吸就渐渐地深起来。
等到他气息全乱,我的腰腹也被他摩到温热,正是渐入佳境时,他突然一拍地板,单方面撤出这个吻,然后很激动地拉着我说,可以把他的骨灰骰子可以做成作弊骰子,这样赢面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雪亮,面色潮红,很一副天真过头的样子,就让我很难不疑心是不是刚才吻得太过头,导致他缺氧缺傻,变成傻缺。
在我看来,跟天赌的时候,出老千就是在骗自己,这根本没什幺意义。
但陶屿却说,管它有没有意义,他纯粹就是看我这辈子输太多,死也要让我赢几回。
这时我就清醒了,原来我又犯了大人病,傻缺竟是我自己。
我只好说,谢谢你啊,概率论终结者,那我可就要往里面塞磁铁了啊。
但陶屿非擡杠说灌水银的更好用,我说那不如再爽快点,直接做成遥控骰子——
说到这里,我才想起来,装备已经升级,就从上衣口袋里摸出遥控器,按下了他那端的震动:就像这样,想投几投几,想开几档开几档。
32
其实,这是我和陶屿第一次用骑乘这种体位。
在我惯有的理解里,骑乘就像一出舞台剧,上位者是纵欲的演员,下位者是享乐的观众。
作为一个懒人,我很乐意做这个观众,所以那天,我躺在那片白光里,真好似置身剧场看戏。
几经鉴定,戏最靓的还得数他的腰身,确实当赏。
震动初启时,他过电一般打了个激灵,腰腹不自觉地收紧,就绷深了原本淡到几乎看不见的肌肉线条。
这时,低频震动的嗡鸣声从他身体里响起来,窗外的雨声重且急,他的呼吸深却缓,三重交响,这出情欲的剧目就有了底声。
后来,震动跳到了中档,他的腰猛地向后挺起,腰臀又勾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此时,窗外雨势渐弱,声渐悄,嗡鸣声就有了喧宾夺主之势,却还是被他的呼吸声压一个头。
当时,陶屿喘息急促,呵出的气息遇到冷气,就一阵阵地凝成白雾,又一阵阵地消散在夜色中。
他忽然哆嗦着摸索过来要跟我十指相扣,指尖一碰,就发现他凉得像死人,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冷。
四月的雨浸透了这个早春,满空气都是湿润的凉意,吸一口气,它会沁进肺里;什幺都不做,它就渗进皮肤里,需要体温来抵抗。
我拢起双手,呵了口气,搓热了手心,就撑起身去抱他。
陶屿整个人都快冻透了,我的手从他的背一路摸到腰,所经之处,天寒地冻,滴水成冰。
我只能一会儿帮他暖暖背,一会儿帮他捂捂腰,反复忙活了好几个回合,他的体温才有了复苏的迹象。
我做这些事的时候,陶屿就枕着我的肩哼哼。我时常觉得这个人是猫变的,对此我由衷地希望这厮立马给我变回去,因为他的手感再好,也不可能比得过猫。
当我做完这一切后,陶屿从我肩上起来,先是称赞我的手很暖和,服务很周到,这一通摸得他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好不惬意,然后就得寸进尺地说,所以他现在希望我可以帮他前面也暖一暖。
我很不客气地照着他的屁股就是一巴掌,然后很客气地问他要不要娇臀也暖一暖,他说娇臀就不要了,就只要前面暖一暖。
陶屿说话的时候,他的额头就抵着我的额头。他离我太近,我从他的眼睛里望进去,好像可以直抵魂灵。望着望着,心脏就酥软地痒起来。
我突然发现,人都是贪得无厌的——
牵手不满足,就想要拥抱;拥抱不满足,就想要抚摸;抚摸不满足,就想要亲吻;亲吻不满足,就想要性爱,然后在性爱中把亲吻、抚摸、拥抱、牵手通通演一个遍。
所以,人类对于亲密的终极追求,可能就是想要每一寸感官,都能被柔软彻底地安抚。
在我的认知里,嘴唇比指腹更柔软,所以最后我打算用吻来给他安抚。
当我吻上他的皮肤时,就发现嘴唇不仅更为柔软,而且对于温度也更为敏感。他的皮肤很凉,但吻久了,就变得温软。
吻着吻着我又发现,原来抚摸会让他放松,但亲吻反而会让他绷紧,紧到颤栗。
吻到乳尖的时候,他颤栗得最狠,死死攥着我背后的衣服。
我趁虚而入,问他骑乘的感觉怎幺样,他也难得坦诚,呻吟着告诉我,一开始不太好,后来还不错,但现在很好。
陶屿说,其实刚才他过来牵我的手,原本只是想跟我说,他想要换个姿势。
虽然骑乘可以让快感到达他体内前所未有的深处,但他一个人待在上面的时候,几乎感受不到我的存在,所以他不喜欢。
但他还没来得及说出那句话,我就抱住了他,还温暖了他的腰背,那一刻,他又有点喜欢骑乘了。
再后来,他不仅得到了拥抱,还得到了抚摸和亲吻,为此他感到空前的满足,对这个体位当然也就很喜欢了。
他的答复在我的意料之中。望住他眼睛的那一刻,我就明白过来,一直以来我的理解都错了,可能从一开始,我就不该做观众,起码不该只做观众。
所以现在,我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如今我也是演员了,当然应该纵情往下演,于是我忍住笑,一路继续往下吻。
往下吻的途中,他渐渐抓不住我的衣服,无处安放的手起初搭在我的双肩,后来穿插进我的发间。
当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时,我也能感受到轻微的拉扯,就知道自己吻到了他敏感带。
由此可知,他最敏感的地方其实在腹部,只轻轻地一触,他就重重地一激灵,还颤抖着往后躲,让我不得不上手将他摁住。
双手稳住他的腰后,我凑到他的脐窝下方亲了一口,还故意亲得特别响亮。
他顿时破了功,笑得小腹直跳,我也绷不住笑了,然后叫了一声他的名字:陶屿。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应了一声,见没了下文,才低下头来看我。他有点儿恍惚,眼神很迷茫。
我看着他说,你剩下的灰,再给我做把左轮手枪吧。
陶屿完全没听懂,露出了很是费解的表情。
我看他实在爽得云里雾里,要不把他从云上拽下来,他恐怕不能听明白,就干了一件恶事——
我直接关掉了震动,然后一个翻身把他放倒在地,抽出那根假阳具,折起他的腿推到他胸口,再齐根顶了进去。
这一下顶得他半声惨叫出口,又咬牙咽回去半声,然后睁大了眼睛瞪着我,惊得胸腔都在剧烈地起伏。
我当场就没忍住笑了,凑上去亲了亲他的额头,对他说,做骰子用不了多少灰的,剩下的就给我做一把左轮手枪,再做一颗子弹吧。
说完之后,我朝他比划了一个枪的手势,然后顶住了自己的太阳穴。
我说,什幺时候我想你了,你也正好想我,带我去见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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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估计当时写了有十几个小时。
想出左轮手枪的时候,我在文档空白处写下这句话:
【我日,这个环扣上了,简直顺得不正常,接下来我该卡文了吧?辩证法?】
果然,我卡文了。
辩证法,谢谢你,只有你对我不离不弃,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