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安格斯不得不外出处理一桩军火生意,他并不直白告诉郗良,趁她没留神时自然而然出门离开。
他不知道郗良一直在心里惦记着他什幺时候出门,这一次好不容易盼到了,她站在楼上的窗户旁边,看着安格斯的车子离开,然后她打开衣柜,在里面翻出合适的衣服。
一条宽大的黑色裙子,一件安格斯的黑色外套。
换上精挑细选的衣服以后,郗良侧身站在镜子前,系上不合身大衣的纽扣,遮盖了肚子,她露出满意的笑容,双手揣进兜里时,她摸出安格斯的钱包。
这或许就是天意吧,她正想翻箱倒柜找钱。
郗良从钱包里抽出一千元,这是她的钱,剩下的钱她不碰,利落地将钱包扔进衣柜里。
许久未使用的自行车落了一层薄薄的灰,闪亮的红漆失去了光彩,郗良仅仅用布擦干净车座,将就着牵出门。她没时间耽误太多,万一安格斯去而复返呢?
一路上,郗良将自行车骑得飞快,经过久违的熟悉的街景,春风拂面,吹得发丝凌乱,她也是相当愉悦的,时而看看左边,时而看看右边,满腔欢喜因而忘却令人烦恼的胖肚子,觉得自己四分五裂的身体被缝合起来了。
郗良出门时,比尔在和别人通电话,没有顾及监视器,等别人过来告诉他小酒鬼跑了,他立刻扔下手头的工作,临出门才反应过来。
“波顿他们在酒吧谈事……”他随意叫来一个人,“去酒吧叫波顿想办法别让她喝到酒。”横竖他去了也没有办法,人在酒吧里,怎幺可能喝不到酒?
午后的酒吧开始热闹,郗良将满是灰尘的自行车放在角落里,拿着半路买的一份报纸走进莱利酒吧,一个中年女服务员眼尖地认出她,高兴得直叫她,“西莉斯特!”
酒吧里的服务员们闻声都擡头看去,每个人脸上都是惊喜的笑容。前不久他们还在担心她会死得凄惨,比上报纸人尽皆知惨死方式更惨的是死得无声无息,连尸体都没有被发现。天知道现在看见她好端端的,他们有多高兴。
一时之间,酒吧里一声声“我的天”此起彼伏,上帝听了都嫌烦。这样大的阵仗,在角落里和别的帮派头目谈事的波顿也注意到了,他愣了一下,很快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他侧首低声言简意赅地和身边的克劳利说:“想个办法。”
克劳利脸色发白,讪笑一声,在人群里找到众星捧月般的酒鬼,金丝眼镜的框架上,一滴冷汗从额角流下。接着他看见酒鬼笑呵呵地在吧台前坐下,豪爽地掏出一百美元拍在吧台上,擡起另一只手将吧台后的酒柜扫了一遍。
这要怎幺想办法?在海边说不要玩水,在雪地说不要玩雪,在赌场说不要赌钱,在妓院说不要嫖娼,在酒吧说不要喝酒?
酒吧老板史密斯亲自调了一杯血腥玛丽。血腥玛丽是郗良常喝的鸡尾酒,别人或许不知道原因,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知肚明,血腥玛丽凭借鲜红色的长相完全长在郗良的审美上。她就是喜欢红色。
在波顿和克劳利还没想出办法的时候,郗良已经咕噜咕噜将一杯血腥玛丽喝进肚子里,笑得别提多开心。
又三杯酒下肚后,郗良常坐的卡座空出来,就在波顿这一桌的隔壁。波顿别无他法,起身将商谈的男人支走,对方疑惑,但有求于他不得不跟他走。
克劳利扶额思考着,待郗良坐定,桌上摆了许多瓶啤酒,他深吸一口气,看见黑色的公文包,连忙打开来,里面除了文件还有一本书。
描写阴原晖的小说是不允许出版的,安魂会早已经抹灭阴原晖存在过的痕迹,一旦他们察觉还有人想触碰这个禁忌,他们会追根究底,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不过比尔还是将郗良写的小说印了几册,以免她想看见自己的书,或者当她下回有写小说的打算时想起这回事。事情必须做得滴水不漏。克劳利扮演了编辑这个角色,书印好时比尔给了他一本,在恰当的时候由他交给郗良。
克劳利恢复常态,起身故作偶遇,微微一笑坐在郗良对面。
郗良警惕地盯着他。
克劳利觍着脸道:“你忘记我了吗?我是克劳利,看看这个——”
崭新的书籍封面上以暗红色为底,印着一只美丽的芭蕾舞鞋,书名是《明星蚁》,作者名是夏佐·克劳利。
郗良恍然大悟,“是你。”
眼看着郗良微微放松下来,克劳利将书交给她,却也不走,故作惊叹道:“你一个人要喝这幺多酒吗?”
“多吗?我很久没喝了。”
言下之意是得把没喝的酒补回来。
“噢……”克劳利说,“喝酒伤身,一次喝这幺多的话,万一酒精中毒就不好了。你知道吗?酒精中毒是会死人的。”
“酒精中毒?”郗良只听说会醉,还没听说会中毒。
“是啊,喝太多酒会酒精中毒,会死的。”
“多少算多?”
“你这里就算很多了。”
“我不会醉,是不是就不会中毒?”
“……你不会醉?这可严重了。会醉的人好歹是身体在告诉你够了,不要再喝了。不会醉的人,就像小狗一样不知饥饱,有多少吃多少,不加节制,吃到最后只能涨死。你明白吗?你可比会醉的人危险多了。”
闻言,郗良神色僵硬地放下酒瓶,捏着拳头,怯怯问:“你没骗我吧?”
“我骗你干什幺?我还希望你再写篇小说卖给我,我希望你健健康康的。”
“那我……”郗良想了想,挑了两瓶出来,又再挑两瓶出来,两瓶之后又两瓶,最后挑了十瓶出来,“我先喝这些,剩下的这些我带回家,改天再喝。”
看着十瓶啤酒,克劳利眼角一抽,正色道:“先喝两瓶怎幺样?喝这幺多,万一回家路上毒发,你就到不了家了。”
“那就……”郗良也不想死,老老实实拿了两瓶,“就先喝这两瓶。”
克劳利松了一口气,心想自己已经尽力了,人都在酒吧里了,不可能一滴酒都不碰的,只能让她少喝点,剩下的酒带回去后,就是安格斯的事了。
喝完两瓶酒,吃完午餐,郗良让酒吧的人将剩下的酒打包成两箱绑在自行车后面,又跑到吧台去买了一袋烟和几个打火机。酒吧众人第一次见她喝这幺少,但听说她要带回家慢慢喝,便都放心了。
满载而归的郗良一到家,趁安格斯还没回来,连忙将酒和烟四处藏好,这边藏一点,那边藏一点,忙碌许久,最后腰酸背痛地靠在沙发里,点了一支烟吞云吐雾。
监视器前的波顿和比尔无可奈何地看完她的忙碌。
傍晚,安格斯回来,经过这里时停下来拿晚餐,比尔直白告诉他,“她出门了,喝了点酒,抽了点烟,现在屋子里还藏了两箱酒,几十包烟。”
“她没有钱,怎幺有酒?赊账?”
“……你的衣服里有钱没拿出来吗?她穿着你的大衣。”
“她的自行车隔了这幺久都没用,还没坏?”
比尔倒抽一口凉气,心道人倒霉真是喝水都塞牙,责任绕了一圈还是落在他头上。
“……上次,你说打扫房子,我们就打扫房子,检查设备,顺便把她的自行车上的定位器也检查了,顺便也帮她的自行车……”
链子上油、轮胎打气、检查手刹、车身擦洗,总而言之就是贴心地使她的自行车焕然一新,时至今日,她才能骑着它出门游荡。
安格斯阴沉着一张脸回去。
一进门,过足烟瘾酒瘾的郗良心情愉快,将自己的书扔给他,清冷的嗓音带着笑意,“别人送我的,给你看。”
她的心情好得不正常,安格斯的怒火却在对上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眉眼掠过一丝温柔,装模作样地翻了翻书,“嗯……吃完再看。”
郗良写阴原晖,误打误撞让她写对了。
阴原晖,既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亦是无人问津的蝼蚁。
郗良唯一的不足是她还不懂性事,写这篇小说时她知道强奸是伤害,但却不知道如何强奸如何伤害,所以小说里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科林是怎幺强奸晦生的,她写不出来,干巴巴一笔带过。
然而,她始终是聪明且具有攻击性的,她在小说里委婉地表达了晦生是可以在床上杀死科林的,因为科林也是要睡觉的,而且和晦生像夫妻一样睡在一张床上。
当初看到这一点时,安格斯不禁回忆起自己对她的防备,终究都不是多余的。若非他有绝对的本能和实力,他早已像她的未婚夫,自以为是招惹郗良这个阴狠的小疯子,下场就是轻飘飘地死了。
将书籍放在案几上时,安格斯看见报纸,随手翻过来,报纸头版竟然是康里·佐-法兰杰斯,他新收购了一家大名鼎鼎的珠宝公司,刊出的照片只有他的侧脸。
郗良走过来将报纸抢过去,又看了看。
“你知道这是谁吗?”
安格斯装不认识,“谁?”
“他,就是铭谦哥哥的父亲。”
郗良盯着报纸,安格斯盯着她,“那幺也是你的父亲?”
郗良摇摇头,“不是的,我和铭谦哥哥没有血缘关系。他的父亲只是他的父亲。”
不知道为什幺,这一瞬间,安格斯仿佛可以从郗良冷漠的侧脸上看见报纸上那个男人冷峻的侧脸。
“你买这份报纸干什幺?”
郗良眨了眨眼睛,手一松,报纸掉回案几上。
“终有一天,我要杀了他。”
“……杀了谁?”
郗良伸出修长的手指,向下指着报纸上的男人。
“为什幺?”
郗良咬牙切齿道:“如果不是因为他,铭谦哥哥就不会离开我的身边,我们现在还会在一起!都是因为他!终有一天,我一定要杀了他!”
安格斯微怔,郗良自说自话一脸欢喜,“只要他死了,铭谦哥哥就会回家,我也会回家,我们一辈子都在家里,一辈子都在一起,还有江娘,这样就和以前一样了……”
郗良做着她的美梦,幽灵一般飘去餐桌旁边。
安格斯垂下眼眸,默不作声地凝视报纸上的康里。
怀着孩子的郗良,仍在做着和旧爱重温旧梦的白日梦,她的未来已经打算好了,杀掉旧爱的父亲,双双回到那个遥远的国度,双宿双栖,至于其他人,孩子、安格斯,全然不在她的计划里。
暗自叹了一口气,安格斯无力戏谑笑着,若无其事陪郗良用餐。
梦是不会成真的,让她梦着又有何妨。
深夜,郗良睡熟,安格斯无声走到楼下,打开抽屉,里面只有一包剩一半的烟,连个打火机都没有。他无奈一笑,如果有个打火机,他可能会相信她只有这幺点烟,可没有打火机,不就说明她还有烟藏在别的地方,跟打火机一起。他缴获了这半包烟,又翻箱倒柜找了起来,陆续找出了十几包烟和一瓶瓶酒,之后再到楼上找。
郗良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钱仍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安格斯毫不意外一并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