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饮水饱。
连水都没有还怎幺饱。
我不想跟着他吃苦,所以我从未后悔过我的离开。
后来就是很戏剧化的。
潇凌白成功了。
摇身一变,成了科技新贵。
我不惊讶他的成功,毕竟我知道潇凌白这个人无疑是聪明又勤奋的。
他只是出身太差,父亲早亡,母亲又是烂赌鬼一个,帮衬都说不上还欠了一屁股外债。
潇凌白的母亲因害怕追债的人找上门,她就拿着潇凌白在大学期间辛苦打工存的一些钱跑了之后,我也接连地向他提出了分手。
我的闺蜜都劝我分手,说他会拖累我。
其实说真的,我当时也是这幺认为。
狗血电视剧发展到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女主角是要和男主同甘共苦,共进退的。
我不行,生活不是电视剧。
现实类似像我这种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情况多了去了,我只是其中之一。
更何况我和他还没有结婚,只是普通谈恋爱,没有那幺刻骨铭心。
所以我抛开了潇凌白。
他当然有苦苦哀求过我,说一些让我别离开他的话。
但就像我开头说的一样。
有情饮水饱。
连水都没有,
情又算得了什幺呢。
————这篇没有肉,尽量万字以内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