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

钟易一早起来眼皮便开始跳,跳了差不多半个多月,已经见怪不怪,就是他左腿疼得厉害。

外面下雨了!

但今天是个好日子。

上午出庭,下午去远大银行取东西。

远大银行也破产了,清算盘点时发现纪樱存在那儿的几个箱子,联系不到纪樱本人,就找到她法律上的丈夫钟易。

钟易觉得自己终于时来运转,纪樱算计得再精也不会想到,这点儿家底最终还是回到他手里。

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钟易穿好衣服,戴上礼帽,让钟宽拿来手杖,消沉了几个月,第一次精神抖擞地走出家门。

沸腾已久的狼吃人事件终于开庭,法院采取公开庭审的形式对民众开放,一审的民事法庭内外人员聚集,下雨天也不妨碍旁听热度,谁都没料到纪家的“话本子”能延续到今年,还越来越玄乎。

动荡不安的年代人人自危,哪来那幺多正义,多数都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满足个人猎奇心理。难以置信又心有不甘,非要亲眼见到,钟少爷不是说能当场验证?眼睁睁看着人变狼,想想都刺激。

书记员宣读庭审须知,大法官宣布开庭,原告做完陈述后,审判员问被告是否需要法律援助,纪沣视线一直落在钟易身上,听到此话缓慢摇头。

钟易自打进门就看到纪沣,没有预想中的灰头土脸,像个看客般,气定神闲地坐在那儿。

装模作样,待会儿看他如何淡定。

虽然对胜算成竹在胸,钟易也不敢长时间与野兽对视,错开目光,寻思着如何让他死得更狼狈,听到审判员问出这句话,才掀起沉重的眼皮。

证据确凿,再多的援助也没用,马上就是他原形毕露的时刻!

“那幺,原告关于被告罪行的陈述,被告认可吗?”

纪沣依旧摇头。

审判员请原告当庭出示证据。

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钟易露出久违的笑容,化身正义使者,声音都高了八度:“证据就在被告身上,请允许我为现场的诸位揭开这头恶狼的丑陋面貌。”

征得法官同意,审判员让原告与被告一同站在法庭中央,为避免产生肢体冲突,两名法警分立左右。

纪沣神情淡漠,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仿佛置身事外。

钟易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一个死到临头的野狼,凭什幺这样有恃无恐,以为没人知道他脖子上的秘密吗?

早在那头狼出现在纪樱的院墙外,钟易就想起那枚无故失踪的吊坠,后来在友邦银行的办公室里看到他领口的皮绳,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测。

但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他还是不敢贸然伸手,左脚的疼再一次提醒他保持距离,钟易请一个法警解开纪沣衣领,翻出那枚吊坠。

“秘密就在这个坠子上,只要摘下坠子,他就会现出原形,请法庭增加武力保护,以防恶狼伤人。”

这……能是真的吗?

现场气氛压抑到极点,同时又暗涌着期待、兴奋、恐惧、怀疑等各种情绪,当中也不乏惋惜的,这幺体面个人,怎幺会是狼变的呢?

法官和审判员将信将疑,又调过来两名持枪法警,四名法警围住纪沣,紧张氛围爆表。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像被施了定身法。

钟易紧盯纪沣,这该死的狼吓傻了吧!竟然挑起嘴角,对着他笑?

“要我亲自解下来吗?”纪沣问一直贴在他胸前攥着狼牙发呆的法警。

“啊?”法警吓一跳,他距离这幺近,万一这个冒牌货变身,他岂不是最先遭殃。

要是嫌犯自己解下的话,他至少还有攻击的机会,但万一他真是人呢?他不又成了当众行凶,知法犯法,哪个缺德的把他推上前的,现在换人还来得及吗……

哒儿——

一只手复上法警手背,用力一扯,绳子断了!

“啊啊啊——”

法警闭眼甩掉手中的坠子,被纪沣扬手兜住,同时擎住迎面劈来的警棍,法警睁开眼,首先看到握着警棍的那只手,是人手!

视线顺着手臂过渡到人身上,纪沣正啼笑皆非地看着他。

现场一片哗然,气氛值已经拉满,结果虚惊一场,义愤填膺瞬间转为失望扫兴,就好像挂着羊头卖狗肉,被骗了时间和感情,真是大煞风景!

审判桌后的法官审判员还算淡定,心里怎幺想的不得而知,表情反正一言难尽。

最震惊的当属钟易,怎幺可能?他明明就是一头狼啊,连他自己都承认的,他也多次亲眼目睹他的狼身。

钟易此刻也顾不得保持距离了,凑到纪沣身前,壮着胆子摸他腕部,热的,脉搏跳得强劲。

当他试图近一步摸索袖筒内的疤痕时,手被打掉,纪沣掸了掸袖口。

“摸够了幺?”

庭内有人嗤笑,钟易脸涨得通红,一时不知该如何收场:“一定还有其他未知的旁门左道,法官先生,肯请法医对其进行活体鉴定,另外,他冒充纪沣的事儿证据确凿,这一点,在纪沣葬礼上亲眼见过纪沣尸体的人都可作证。”

“谁说我是纪沣了?”

反转猝不及防,偌大的空间落针可闻。

现场民众并没见过纪少爷本人,一直以来都只是道听途说,今日见到化身才具象了脑海中的想象,暗自赞叹果然名不虚传。

钟易登时哑口无言,他预测过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唯独没想到他连纪沣的身份都否认了。

“可……可你们长得一模一样。”

“长得像的人多了,能看成一模一样是你眼拙。”

……

“那你是谁?”审判员打破嗡嗡的私语声,他其实倒为这人不是狼而感到庆幸,虽然他本来也没太相信。

纪沣慢条斯理拿出一张对折的道林纸,法警接过递给审判员,审判员看过,又呈给法官。

法官反复看几遍,觉得这个证据的可信度远比狼变人更靠谱,但他提出一个完全出于他个人好奇心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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