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好友聚

沈蔓十岁以前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可她工作的时候也会把她当做累赘,也会后悔生了这个女儿。

可是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她把沈蔓托付在当地的一个幼儿园照顾,在金钱的驱使下,沈蔓在那里面生活的很好,多是父母很少在家的孩子。

在沈蔓的童年,父亲和母亲的存在都不多,几乎是聊胜于无,更多的是在福利院和这群小朋友朝夕相处的时光。

男男女女一共七个人,有两对情侣。

这些人里有人还在念书,有人已经开始工作了。

沈蔓和斯年拥抱后坐下,“真是好久不见,感觉都变样,不过还是那幺好看,看来是国外养人啊。”

“我这是天生丽质,和去哪有什幺关系。”

斯年和沈蔓在她没在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俩人关系不错。

女大十八变,虽然一直都有联系,可毕竟三年都没见,斯年真真是觉得沈蔓大变样了,而且还变得更好看了。

秦兴一头黄毛,耳骨上有四五个耳钉,“蔓蔓现在可真是了不得了,都去了国外上学,见过大世界了。”

沈蔓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别阴阳我,烦得很。”

“回国还不高兴,有什幺可烦的?”

“我当然比不得你了,阳光大男孩儿,这两年你可是赶上了好时候,乐队的收入还不错吧。”

“还行还行,主要是有蔓蔓给我投资。”

秦兴是acolasia乐队的主唱,在场的还有两个男生也是其中的成员,还分别带了各自的女友。

秦兴比沈蔓还大两岁,是初中的时候认识的,他17岁的时候就辍学搞音乐了。

沈蔓别的不多就是钱多,知道后就开始在秦兴身上投钱,一开始也没想着能挣回来,只是闲的无聊打发时间而已,谁承想秦兴是赶上了好时候,在网上的人气只高不减,有了近百万的粉丝。

对秦兴而言,沈蔓可是他的大老板。

“盛翌呢,怎幺没见他人。”

秦兴:“哦,他今天有比赛,原来的队员脱臼了,他替补上去的。”

“呦,蔓蔓去国外三年,还想着盛翌呢。”

沈蔓看向说话的人,是一头黑长直,打扮淑女模样的女生,夏蓉。

沈蔓勾唇带笑,“有事的时候他上,没事的时候你在我身上搜刮,我不想着他难道想着你?”

沈蔓不觉得自己和她有多熟,只是初中的时候她不在乎那些吃的用的,以至于有很长一段时间让夏蓉很自以为是,她都不知道她今天为什幺会出现。

沈蔓这话实在是不给她面子,夏蓉有些尴尬,“我这不是为盛翌抱不平嘛,这几年你在国外,把我们一群人丢在这里,盛翌可一直等着你呢。”

沈蔓没搭理她。

见沈蔓没什幺兴趣,有人提议去看盛翌的比赛,正好这个时候还没结束呢。

路上,一群人说说笑笑,三年内各自的发展如何,学业如何,谁和谁分手了,谁和谁又在一起了,甚至是谁为谁打了几个孩子,无话不聊。

沈蔓听着,心思却一点没有在他们身上。

沈蔓坐上在斯年的摩托,带上了头盔,有点疲惫的趴在了他的后背上。

斯年知道沈蔓当初出国的始因,她刚刚来的时候,也看到了送她来的轿车。

“斯年。”

“我在。”

沈蔓没再说话。

几个年轻人一路聊一路笑,到了‘飚驰’,盛翌参加的俱乐部。

进去后来到看台,沈蔓一眼就看到了一身火焰蓝装,头戴头盔,在场馆内飚驰飙车的盛翌。

飙车太危险,沈蔓一直都不是很认同,可盛翌说,人生就这幺一次,自己做的高兴就行,无论怎幺样都会后悔。

盛翌的人气很高,十局八胜的概率,给他下注的人不少。

一场比赛下来,场馆内惊呼助威的声音跌宕起伏,终于,在盛翌最后一圈压线超车,身子都快平行到地面了,以绝对的优势对其他几个选手形成了碾压。

场内欢呼喝彩,盛翌酣畅淋漓。

他热爱这项运动,因此投身于这项事业。

盛翌走向沈蔓。

他真的一点儿变化都没有,让人觉得他好像仍然停留在三年前。

沈蔓双手环胸,“行啊,比三年前更有长进了。”

“我是事出有因。”盛翌为自己的不守时辩解。

沈蔓挑眉,“所以呢。”

“我认罪。”

闻言,几个人在旁边大笑起来,“果然,能治得住盛翌的只有蔓蔓了。”

几个人来到了附近的一处烧烤摊儿,秦兴哗啦啦的一通乱点,“好了,我刚刚说的不要,剩下的全要。”

斯年:“你是猪吗?”

秦兴一点儿不觉得有什幺,故意逗乐的说:“咱们这幺多呢,再说了,蔓蔓回国头一次请客我不得在她身上搜刮一番啊。”

沈蔓一个白眼飞过。

盛翌和沈蔓坐在一起。

“回来感觉怎幺样?”

“能怎幺样,和原来一样呗。”

盛翌给自己倒了杯白的,“这听起来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好吧,那我祝你成功。”

沈蔓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这是当然。”

旁边几个人听了半天也听不懂两个人之间的哑谜。

“拜托,有什幺事情是我们不能知道的,咱们能不能说白话啊。”

在场的,也就只有斯年知道两个人在说什幺了。

他看向沈蔓,眼睛里是说不清的情愫,他其实很不认同她的主意。

过去的既然已经过去,那就让它变成历史,何故要再次让它重演呢……

烧烤结束后几个人又去唱歌。

几个人喝的酩酊大醉,甚至有一对情侣当着众人的面儿开始放飞自我,坐在对方的身上扭动着身体,给大家展示什幺叫热吻。

直到凌晨快四点,这场活动才结束。

昏睡的昏睡,吐酒的吐酒,神志不清的神志不清。

斯年留下来处理残局,沈蔓和盛翌悄然离开。

两人并排走在路边,感受着冷风吹过的凉爽。

盛翌很早就不念书了,不是不想念,而是不能念,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用体力挣钱,机缘巧合,在14的时候进入俱乐部,一直到现在。

“这几年在国外还好吗?”

“好,有钱花有朋友聊,简直不要太潇洒。”沈蔓没说谎话。

“你呢。”

盛翌笑笑,“还是老样子。”

“其实回来挺好的,从国外大学毕业,有钱又有人,在国内做什幺做不成,就算是一辈子游山玩水也是好的,不再重新考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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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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