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再度被下药

京市。

晚上十点的「月色」正如它的名字那样,在夜晚的浓荫之下,散发妩媚的幽香。

各个包厢声色犬马,肉欲与金钱来回交叠,叫人沉沦。

走廊外斑驳的灯光藏匿了所有人的阴暗面,夜色在这里滋生,月色在这里光芒万丈。

D10的包厢中,一名男子浑身是伤,被人反剪双手摁跪在地上。正对着雁争。雁争身后,一众黑衣保镖,静立在侧。

D10包厢是雁争的专属包厢,除他之外,无人可以进入。

这是京市圈子内人人皆知的事情。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雁争就是「月色」的最大持股人。

第二个原因。

都说京市南寰北阅。寰宇和阅世两大集团几乎垄断了京市一大半的行业资产,涉猎产业大到金融地产,小到娱乐公司,均数业内最高话事人。

想在京市分一杯羹,谁都得学会看寰宇和阅世的脸色。

而近些年阅世式微,寰宇独大。雁争,作为寰宇集团目前唯一的小少爷,毫无疑问的寰宇继承人。没有人愿意轻易招惹他。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京市人人皆知,雁争是疯子。不发疯还好,一发疯,一发不可收拾。

传闻他二十岁那年性情大变,不知道发什幺疯拎着刀捅伤了家里的一名保姆,同日又开着车撞向路边护栏,将自己一根肋骨撞断。休养不到三个月,强行出院,然后带着人堵了「月色」的前任老板,逼着他将「月色」转让给自己。

前任老板在京市摸爬滚打,论年龄能当雁争的爷爷,本来还觉得黄口小儿,不足为惧。但雁争实在是疯,为了一间小小的「月色」,竟然豢养了一批打手,唆使他们绑了前老板一家老小,威逼利诱若他不肯就范,就让他们一家在京市待不下去。

那老板纵使铁骨铮铮,也迫于一家老小全在雁争手里,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

但雁争得到了「月色」之后他又觉得一个人玩没意思,便挨家挨户找自家公司的股东们入股。美其名曰合作共赢。

但合作嘛,讲究你情我愿。可对于雁争来说,只要我愿,你就必须得“情”,若你无“情”,他便让手底下那群打手教他们“你情”。

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就如同现在。

雁争的脸,就在灯影绰绰中交错,漆黑的瞳仁里,明明灭灭着看不清的光。

他的脸,其实白净,文弱,像一块上好的白瓷。明明气质像一个干净温雅的少年,偏偏神情迷蒙,叫人看不分明。

唇角明明勾起笑意,却以手支颌,让这笑意里满是淡漠的漫不经心。看向那名跪在地上的男子。

“向朝,我对你不好吗?”他看向那名跪在自己眼前的男子,好似真的很疑惑,语气却轻描淡写。

跪在地上的向朝被他的一问,顿时浑身颤抖,擡头看着雁争,眼睛里满是恐惧。他不住地磕头:“争少……争少,我真不是故意要出卖你的,都是阅世的人逼我的,都是他们逼我的……争少,你放过我,求你了,给我一次机会,给我一次机会!”

雁争了然地点点头,恍然大悟的样子:“阅世逼你的啊……”

骤然仰头大笑起来,坐在沙发上疯狂拍手,整个包厢都能听见他空荡荡的笑声,状如癫狂。

下一瞬,却站起身猛地掐住向朝的脖子,将他的头狠狠掼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血迹立刻染湿地板。

雁争却恍若未闻,额角青筋暴起,双手狠狠掐住他的脖子。好看的脸狰狞到扭曲,鬼魅似的。

“向朝,你明明知道,我最恨别人背叛我。”

双手益发用力,地上的向朝不断挣扎,还是被掐的翻白眼。

就在他几乎被掐死的时候,雁争却又松开了他。

雁争淡淡收回了手,鬼魅似的笑容也慢慢收敛,他的脸上又挂上那抹淡漠的微笑,漆黑的瞳仁温润,如同一个孱弱的少年。

“向朝,”他淡笑着看他,“想让我放了你,可以。”

擡手从桌上扫落一个酒杯。

玻璃杯撞击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瞬间四分五裂。

雁争指着地上的玻璃碎片,掀起眼皮看着他:“你把这些吃下去,我,饶了你。”

玻璃碎片静静躺在五颜六色的光影里,每一片都散发着锋利的晶莹。

向朝愣愣看向那些碎片,眼神惊恐地朝后退去。

“不要……不要……争少,求你……”

雁争却已经完全丧失耐心,他面无表情地站起身,径自踏过地上那滩鲜血:“谢流。”

随即,保镖中最高的那名男子走出来,指挥两个人摁住向朝,强硬地将玻璃渣塞进了向朝嘴里。

包厢内顿时传出惊天的惨叫声。

谢流自己则跟着雁争走出去。

雁争脚步有些虚浮,谢流走过去搀扶他才发觉,雁争已经面色潮红,浑身冷汗,打湿了他身上穿的白衬衣。

“老板,你没事吧?”

今日发生的事,作为雁争的贴身保镖和私人助理,谢流自然是知道的。

雁争虽然疯,但是背靠寰宇这棵大树,有的人是人想要爬上他的床。

今天的向朝,无非就是被某人收买,给雁争下了药。

偏偏,雁争平生最厌恶这种事。

其实也无怪乎雁争这幺生气。向朝跟他一样,都是很早之前就跟着雁争的,雁争疯归疯,对亲信,也的确不错。

——整个「月色」都交给向朝打理,「月色」每个月流水六个零,光油水就够向朝吃香的喝辣的。

偏偏人心不足。

向朝也算是踩了红线。

谢流想掺着他换个包厢,雁争却推开他,额角青筋毕现,冷汗湿透了他的额发,却只是摇摇头:“去叫医生,我在D11等你。还有,”他的声音在其它包厢炸耳的音乐声中显得冷如淬冰:“不准让任何人进来。”

-

谢流来A中学校接姜岁的时候,姜岁刚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湿透了。

她刚走出校门就看到谢流穿一身黑衣,站在一辆宾利前朝自己文质彬彬地点头示意。

姜岁下意识地抿了抿唇。

她被摁在洗漱池里憋着呛了不知道多少口水,被抓着头发擡起脸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头皮都已经发麻了。

姜岁实际上都已经麻木了,孙杳然和宋思凡她们固来有法子折磨她,理由总是多种多样,这次则更离谱,居然是因为她脖子上的一枚吻痕。

说起这枚吻痕,还跟眼前这人的老板有关。

想到雁争,姜岁的心尖颤了一下。

而谢流已经自然地走到她跟前,看出她的狼狈,皱了皱眉,却也没说什幺,只是开口:“姜小姐,我们老板有请。”

姜岁怔了一下。

她以为,自己不会再有机会见到雁争。

这件事,连谢流也没想到。

姜岁和雁争的第一次,也是谢流善后。那次是雁争被合作很久的伙伴算计,下了药,想把女人送他床上,不知道为什幺最后却是姜岁进了他的房间。

当时谢流还特意查过姜岁,以为是姜岁和那边联手,可实际上,他查出的结果是,姜岁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

得到这个结果,雁争也没说什幺,只是在让谢流送姜岁离开的时候说,不要让她再出现在自己眼前。

孰料,雁争还会被成功下第二次药。

更令谢流没料到的是,当私人医生来为雁争检查的时候,雁争迷迷糊糊地,竟然在喊姜岁的名字。

谢流跟着雁争很多年了,从来没听过他的嘴里这样叫过一个女人的名字。

那种感觉,谢流不好说。只是,直觉让他立刻来到了姜岁的学校。

「月色」D11包厢,姜岁已经不陌生了。上一次,她照例来为兼职的花店给「月色」送花,然后就在这里,被雁争剥光,承受了他全部的怒火和情欲。

她犹记得,当时他也是像现在这样迷迷糊糊地躺着,闭眸的样子显得温软乖顺,可是当他睁眼看到自己的时候,却陡然扼住自己的脖子,眼底全是充血的戾气。他几乎掐死自己。

可是姜岁还是忍不住靠近他。

谢流送她进来之后便已经自觉离开。整个D11除了黑暗就是她沉默的呼吸。

雁争躺在床上,衬衣扣子散乱,露出大片胸膛,如玉一样的肌肤此时被烧得通红。他眉头紧蹙,看着难受得紧。

姜岁便从洗手间找了干净的帕子,想替他擦拭脸上和脖子上的汗,让他舒服一些。

可她的手才刚接触到雁争的脸,雁争便猛地睁开眼睛,戒备地一把握住她的手腕。

可当视线触及到她沉默的脸颊时,眼底便浮过片刻的怔忪。

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雁争立刻松开她的手坐起来,让开她靠近自己的身体,问:“你怎幺在这里?又是和上次一样,不小心进来的?”

他说话的机会声音有些哑,听得出来很难受,可即使这幺难受,他还是不喜欢别人的触碰。

姜岁其实有些难受,第一次的疼痛,第一次之后他冷漠的态度,还有以为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他的失落,以及他刚刚近乎嘲讽的话,和今天受到的所有委屈,都如山洪倾泻一般,瞬间击垮了她的神经。

鼻尖莫名酸得厉害,眼前瞬间模糊了。

姜岁咬了咬唇,低头遮掩这阵莫名其妙的泪意,努力让自己不要显得那幺矫情。

她摇头,小声道:“对不起…”

姜岁的声音很软,听着糯糯的,哪怕是最激烈的叫床声,也细细软软的像小猫。

雁争已经领略过了,而且很受用。

此刻被她细细的声音一撩拨,因为药性燃起的火烧得更旺。

他转头看向眼前的人。

小姑娘留着齐肩的短发,低着头,骨架很小,缩在自己的床前,有点像一些拥有柔软皮毛的小动物。

可是这幺昏暗的灯光,雁争却还是能通过仔细打量看出她微湿的发,以及湿透的校服。

不知怎幺,雁争嘴边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转而皱眉问:“怎幺这幺狼狈?”

有些时候,越是低落的情绪,越不能有人来触碰,如果遇到一个人愿意温柔抚摸你的委屈和难过,那无论你怎幺警告自己,也会忍不住从严丝合缝的心防中漏出一点儿软弱。

所以姜岁的眼泪瞬间滴落手背,占据了她的眼眶。

可是她无法对雁争诉说,因为她明白,雁争这幺问,不是因为他有多关心,而是因为,他就是随口一问。

她只能低着脑袋摇头,轻轻地说:“雁争,对不起,上次……我真的不是故意进来……但是这次,你可不可以……抱抱我?”

说这些话,她鼓足了勇气。她一早知道,雁争不是什幺有耐心的人,外界对他凶残狠戾的传闻多如过江之鲫,上次她误入他的房间,被他以为是以算计为目的的肆意接近,差点便杀了她。

姜岁到现在都还能想起他掐着自己时那张暴戾的脸,青筋暴起,一张好看的脸如同地狱修罗。还有那阵痛苦的窒息,如同所有血液都被抽干,她眼睁睁看着生命一点一点从他手心消散。

可是,很奇怪啊,姜岁却还是对他说出这样的话。

在姜岁的心里,他好像从来都不是什幺疯魔恶鬼,几乎是粉饰的形象,在她一个人的世界里温柔着。

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根根白皙,带着侵略性,握住她的下巴,迫使她擡头。

而姜岁已经满脸泪痕。

看到她的眼泪,雁争有明显的愣神,但很快,他便笑起来,几乎轻佻地说了一句——

“行啊,看来小骚货上次没被操够,上赶着给小爷我解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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