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厌恶的起源

刘墓本来是叫刘暮的,但在上户口的那一天,因为五岁的傻子刘朝在旁边吃糖卡住了喉咙,父母着急之下将他的名字打错了,于是他的暮就变成了坟墓的墓。

刘朝的脑子有问题,三岁了都不会走路,五岁了也不会讲话,不然以他们家的经济条件是不会生二胎的。

刘墓从一生下来就被父母灌输“要照顾哥哥一辈子”“两兄弟相互扶持”的歪门邪理。一直到刘墓十五岁念了高中,他都觉得自己活在乌漆嘛黑喘不上气的坟墓里,阴暗潮湿,不得光明。

刘墓的哥哥刘朝在五岁半的时候学会了说话,第一句话是在刘朝出生没多久的时候说的,他站在简陋的小床边傻乎乎又稚嫩单纯地逗小婴儿:“弟弟...”

父母惊喜地直接忘了等着吃奶的刘墓,因为他们都以为刘朝一辈子都学不会讲话了。

滚烫的奶瓶忘了放凉就直接塞到了刘墓的嘴里,刘墓喝了一口猛地吐了出来,因为躺着全吐在了自己的下巴上,奶瓶被打翻,奶水一股股从狭窄的口里流出来,浇在刘墓身上。

“呜哇!呜哇——”

刘墓痛的在床上翻滚嚎啕,父母才注意到他被烫到,抱起来冲凉水才发现脖子胸口都起了巨大的水泡。

这次的烫伤伴随了刘墓一辈子,从不到一岁开始,左半边脖子到心口都是大范围的褶皱干枯的皮。

但刘朝的智商并没有在学会说话这一刻发生什幺质的改变,直到刘墓七岁了,熟练背会了九九乘法表,刘朝在计算三加九的时候还是错误的十一,怎幺教也教不会。

刘墓的脑子很好使,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在班级名列前茅,他被老实善良的父母教育得很好,热爱读书,也并不厌恶自己比同龄人愚笨又迟钝的哥哥。

心态的转变是在他念三年级的时候。

他的哥哥智商过分低下,以至于十四岁了还在留级读六年级,每天放学了就在教室门口呆呆地等着刘墓做完作业回家,三年级的作业很少,刘墓不喜欢背一大堆书回家,就总是放学在教室做完了再走。

这天在教室外面等刘墓的时候,刘朝被几个同龄的男生撞见,他们在夸张的大声交谈后眼神诡异地看向了刘朝。

几个比同龄人发育地更加高壮的男生把瘦小的刘朝堵在了墙角,阴森森的笑:“刘朝,我们一直都很好奇呢,你每次都躲进隔间里上厕所,不会是没长小鸡鸡吧?”

“听说你不仅是脑子有问题,身体也有问题呢。”

矮小的刘朝怯懦地抱着书包瑟缩:“不...我、我有小鸡鸡的...”

“不信,给我们看看!”

“就是,你要是有小鸡鸡怎幺要像女生一样去隔间尿尿!”

几个人夺过刘朝的书包扔在一边,一人按住他一只手一条腿,不顾他无谓的挣扎,拽掉了他的裤子。

刘朝细瘦的大腿裸露在空气里,白嫩短小的阴茎遮不住身下隐秘的风光,露出了双腿之间那个狭窄的粉嫩花穴。

刘朝已经十四岁了,耻毛长出来很多,黑森森的一片杂乱生长着,手指盖都盖不住,细长卷曲的黑色杂毛从指缝里冒出来。

“呕、他的下面好多毛,像发霉的臭豆腐!”

“啊!你们快看,刘朝的小鸡鸡下面长了女生才有的东西!”

“好恶心!刘朝是怪物!”

几个男生大叫着一哄而散,刘朝呆呆地坐在地上两腿大敞开,手指拽着几根耻毛重重的拉扯,迟钝地不知道发生了什幺。

还是同班同学看见了教室门外走廊坐着的刘朝,惊慌失措地跑回来告诉了刘墓。

刘墓顶着周围同龄人打量的不善目光和窃窃私语走到了裸着半截大腿的刘朝面前,第一次对刘朝发火:“你还在这里坐着干什幺?!快把裤子穿起来啊!”

“弟弟...”刘朝傻笑着擡起头,手指一用力,拔掉了几根黑漆漆的耻毛。

一直因为好成绩和漂亮脸蛋而受尽班级同学追捧的小王子刘墓感觉自己的脸都丢尽了,恼羞成怒地重重一脚踹在了刘朝的小腿上,声音发颤:“起来啊!快点!”

“弟弟...作业写、完了吗?我们、我们回家吧...”刘朝慢吞吞地站起来穿上裤子,内裤边因为粗鲁地拉上来,胡乱卷成了一团,明明很硌人他却不觉得,傻笑着捡起厚重的书包看着刘墓。

刘朝的发育很慢,十四岁也不过比九岁的刘墓高了两三厘米,看起来比刘墓还要瘦一些。

刘墓瞪着眼睛喘着粗气,觉得丢脸至极,周围同学探寻又同情的目光像利剑一样要将他刺穿。

“弟弟...”刘朝见他不动也不说话,小心翼翼伸手牵住了他的袖子。

一根粘在刘朝指腹上的耻毛黏在了刘墓的浅蓝色校服外套上,黑色的卷曲的毛发微微晃动,清晰又刺眼。

刘墓擡手一把甩开刘朝的手指,扭头就往楼下跑:“滚开啊、恶心死了!”

刘墓好恨刘朝的愚蠢。

白痴、白痴、白痴!!!

明明妈妈都说了不要把身体给别人看,为什幺要被发现身体和普通人不一样,为什幺要害我被同学嘲笑,傻逼傻逼傻逼!我为什幺要有一个什幺都不懂的废物哥哥!!!

从那天起,刘墓再也不留在教室写作业了,一打下课铃就飞奔出教室,一秒也不等,生怕傻乎乎的刘朝缠上来。

九岁的刘墓从这一天开始打心底里厌恶起了刘朝。

刘墓十五岁的时候,为了供成绩优异的他继续念高中,爸爸妈妈去外地打工了,临走时嘱咐他照顾好刘朝。

刘朝早就没读书了,九年义务教育硬是拖到了他成年才结束,他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打工,每天晚上十一点上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半。

同样的工作时长,抠门精明的老板只给他其他员工的一半工钱,但刘朝依旧笑盈盈地感激,因为能被接纳就已经很满足了。

二十岁的刘朝堪堪长到了一米七三,而十五岁的刘墓就已经有一米七八的高个了。

明明两个人长得很像,乍眼一看就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刘墓就是比刘朝好看些。

他的五官排布恰到好处,锋利的眉毛杂乱无章地生长,将眼窝刻画地更加深邃魅人,双眼皮长睫毛以及高挺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像俄罗斯混血。

而刘朝的面部却更为柔和平坦,符合纯正的亚洲血统,单看是好看的,站在刘墓身边一瞬间就黯然失色了。

刘墓念书很轻松,就好像天生是读书的料子,几乎不需要在学习上花费多少时间就能轻而易举地在考试里甩掉别人二三十分,独占排行榜的第一名。

他和学校里那些所谓的社会哥社会姐混在一起,假装成熟的社会青年,故作老练地聚在一起抽烟,和漂亮的女孩谈恋爱,在凌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偷偷飙机车。

他交了一个性感柔媚的女朋友,女生已经高三了,还留过两次级,今年二十岁。

她家里很有钱,性格叛逆,不服从父母的管教和安排,脸上耳朵上打了好几颗亮晶晶的钉子,胸口有一大片的纹身。

她把刘墓带进了一个不一样的圈子,像毒品一样令人上瘾的圈子。刘墓的很多第一次都是在她那里,骑机车,抽烟,喝酒,接吻,做爱。

刘墓很羡慕她,羡慕她生活富裕又自由无羁。

贫穷是刘墓唯一的缺点,噢,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他的白痴哥哥刘朝,限制了他原本自由的人生的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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