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兄

老板一整个大无语,丢过来一盘胡萝卜白菜跟浆果,沈佳仪可怜兮兮地挑了个不大干净的胡萝卜,抽出匕首削掉外皮,才眼泪汪汪地嗑起了胡萝卜。

咔吱咔吱,小姑娘吃的腮帮子鼓鼓,奶乖奶乖的猫瞳还雾蒙蒙地润着泪意,活像一只雪白的小兔子。

惹得伊西斯捏了捏她肉嘟嘟的小脸,哄宠物一般夹起了调子,“我的天,原来你是小兔子?怎幺喜欢吃这些素的啊?”

沈佳仪无力反驳,认命地咔吱咔吱。

“小公主,谢谢你。”她突然说。

“谢什幺?谢本公主请你吃兔子大餐?”伊西斯吃了一大口aqutak,饶有兴致地问。

沈佳仪咬着胡萝卜,“你没有对我不耐烦,也没有强迫我吃我不能接受的东西,尊重和耐心都是很难得的品格。”

小公主的嘴角胡乱地上扬,但头一次被“人”夸奖,她还是蛮傲娇的,摆手道:“嗨呀~你少讨好本公主,哼~今天只要路西法在王兄跟前提到你妻子的身份,你铁定要死。”

她是在提醒沈佳仪,要不要快点逃走。

“我跟路西法商量了,让他瞒着先。”少女郁闷地挑了个浆果,擦干净丢进嘴里。

伊西斯:“嗯,暂且是个办法,不过以后呢?”

沈佳仪问:“他可以不留在王城吗?可以跟我一起去别的地方生活吗?”

伊西斯笑了笑,“沈佳仪,我给你讲个故事——”

从前,狼族移居到海茉利亚时,只是一个家族。

依照自然习性,我们仍旧擅长挑战狼王,新王从来没有继位一说,篡位对我们而言,才算名正言顺,才算拿得出手。

挑战失败的狼会被逐出狼群,可半岛很大,足够他们谋生,并组建自己的部落王国。

很快,这些部落不再是一两个,简直星罗棋布,而原本的大家族,因为不断驱赶狼子野心的成员,势力也与其他部落相差无几。

这种混战一直持续了几百年,期间还有人族的加入,你也许好奇为什幺——因为人族很喜欢我们的皮毛,会猎杀成百上千的狼,给王室与贵族做大衣,做帽子。

先不提人族,就是这百年的混战,狼族一直无法统一,直到我爷爷那辈终于建立王城,靠的是无限制的繁殖。

养活一大家子狼属实不易,虽然征伐上讨到好处,但资源的消耗过大,外侵抢来的东西不足以我们生存,加上劣质的狼也能繁衍后代,狼群战斗力愈发降级,于是我们的父王篡了位,整理好这些乱象,重又拿回了散落普通狼人手里的交配权与生育权。

送出去容易,想要拿回来,可就难了。

后来,我的王兄,也就是现任狼王,屠戮了父辈权臣,登临王座,同样是限制生育,他引进了可以交配的人族,极好地帮狼族度过发情期。

平复了内乱,王畿的狼人部落就碍着他的眼了,虽然如今没有清理的行动,但你晓得——他绝对不会允许这世上再多一个从王城分裂出去的部落。

王城内生的小狼每一年都是限定的数量,有私自交配产子的,则会被处以极刑。想发情可以跟人族交配,生孩子也只能是血统优渥的盛年公狼来生,这不仅保证了狼族下一代不是歪瓜裂枣,也防止公狼有了孩子就想自立门户的小心思。

呐,就算路西法相守的是个无法生下小狼的人族,想出王城,也只能是尸首出去。

一旦流落在外,就很可能组建新的狼群,没人知道往后会发生什幺,会不会发展成一个强大到足够威胁我王兄的部落,所以沈佳仪,别天真了,路西法只能留在王城。

沈佳仪听完,就像个泄了气的小皮球。

怪不得,怪不得狼族大费周章,找了那幺久也要找到路西法。

伊西斯瞧着她沮丧的模样,忍不住出言提醒,“沈佳仪,我想路西法应该跟你提起过,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虽说狼族篡位才算血性正统,但我王兄不是这样。”

“五年前,我父王在外杀伐,凯旋拎回母亲最爱的岩羚羊,却收到妻子病逝的消息。夜里他向王兄交代了朝纲要事,随后,那个雪夜,他抱着我母亲的遗体,在棺椁中殉情,走得干干脆脆。”

“身为狼王的后代,我们身上流着的,是最纯粹的狼王血,也是全狼族最优秀的血统,优势得以放大,劣势可以规避。你是人,人族朝三暮四,有新欢旧爱,喜好滥交,轻视契约,即便已经结成婚姻,但仍旧会对伴侣不忠,最擅长谎言与欺骗……你流着人族的血,恐怕也有这些习性。”

“但我要警告你,倘若你胆敢对我们狼族的男儿不忠,沈佳仪,这后果不是你能承担的。”

这话完全是站在狼人的立场上讲的,可沈佳仪,她好似被洪流裹挟着卷入了狼人的圈子,无论她愿不愿意,无论她有没有准备好,脚下的土地,都变成了狼人统治的王城。

沈佳仪扪心自问,她很爱黑狼,但她做不到绝对的忠诚。

愚忠会沦为毫无价值的附属品,可她从来不是附属品,倘若路西法负了她,她会偷偷离开,走得远远的。

她自己也可以生存,且穷途末路之际,她也不会畏惧死亡。

沈佳仪有一套很宏大的宇宙观,她既不唯物,也不唯心,对去留自有自己的看法。

少女能屈能伸,并没有当面反驳小公主的话,同时,她也对狼族的长情感到奇怪。

众所周知,爱情对于人类来说,是多巴胺在作怪。

热恋之时,多巴胺的强烈分泌,此时情侣间互诉着海誓山盟,约定着天长地久。

可多巴胺并不会持续分泌,热恋期间多巴胺的爆炸式分泌,会使大脑产生疲倦感,从而减少多巴胺的分泌,结果就是,爱情变淡,或者干脆分手。

已经有研究显示,爱情最长的保质期只有四年。

为什幺狼狼,他们爱自己的伴侣,却可以一直一直爱下去呢?

沈佳仪不由地想起了狗。

狗在跟主人相处时,体内分泌的多巴胺是情侣相处时的……多少倍来着?她记不大清了,反正是令人讶然的十倍有余,所以很少听到狗会抛弃主人,狼也是如此吗?

·

流浪已久的少年亲王终于走入王殿,前去面见自己的长兄。

后殿窸窣,阴影中款步走出一个高挑健壮的男子。

他穿着一身华贵的欧式服饰,玄色衣摆,血红翻领,依稀分辨出些许哥特风格的影子。

不过并不是欧洲贵族男子那样,踩着白丝袜陪尖角小鞋,而是一双肃杀战靴,连腰间都挂着战刀,整个狼似乎冷沉着杀气很重。

可看再他的脸,和路西法同样的冷白皮肤,一双眉眼清俊舒朗,眸光坚定清明,竟隐有高雅寡淡的书卷气度。

伊比利斯沉默着看了路西法一会儿,灿金色的狼瞳澄澈透亮。

这狼人已经完全是人类的形态,没有狼耳朵,只有人耳朵,没有狼尾巴,甚至垂下去的手上,指甲都是圆润的模样。

“路西法。”低醇似大提琴的青年声音。

路西法笑:“王兄,好久不见。”

“长高了,也壮了许多,”长兄拍了拍他的肩膀,“晚上摆了家宴,给你接风洗尘。”

顿了顿,他又道,“今日你能重回故土,要感谢你四哥和六姐姐,海上多风暴,远航,也需要赴死的勇气。”

“晓得了。”路西法应,笑得爽朗英气。

狼族为表忠诚,会卧在狼王面前露出肚皮,任狼王检查生殖器,以确保没有私自交配怀孕,这是天性,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到了高阶狼人这,则是简化了许多,毕竟伊比利斯并没有兴趣看那幺多公狼的鸟。

只是路西法,他被俘去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一个没开过荤的小狼。

很显然,他已经在外交配过了,他嗅到了精液和女人的味道。

但路西法很是自觉,扯开皮带向他展露了性器,已经不是淡淡的处男粉,转而变成了肉褐色。

少年翘着嘴角,眉心舒展着,对自己的狼王兄说:“王兄,你看,我已经不是小狼崽子了,我有了自己的女人,她是全天下最好的女子,我已经把她带回来了。”

狼族在发情期的欲望很强,路西法又正值血气方刚的年岁,难抑情欲也在所难免,只是他不该在外交配。

“塞尼德说,你失忆了?”狼王问道,并没有直接答复他女人的事。

“唔,是啊,”路西法应,“不过不耽误狩猎,饿不死。”

“祭司会给你清除体内的银,记忆也会想办法给你寻回来。”他眸色清且浅,又或者说,因为深不见底,所以看起来清浅,“在此期间,先把我狼族史册翻阅一遍。”

“好啊王兄,”路西法擡了擡眉梢,“那我是要一直留在王城吗?”

伊比利斯敏锐地觉察出他的弦外之音,“怎幺,遇上了不便?”

如此一说,一来是隐晦地回应他——确实要一直留在王城,二来,兄弟情谊,满满的关心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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