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计

整整读了两个小时的书,看的人都快晕字了,手边也积累了六七张纸,盛姿满意地捋捋纸,拿镇纸压好。

盛姿习惯不在书上涂抹弯折,总是将不懂的地方记在纸上,看完一本书,必能积累一沓纸。按日期排好,和薄薄的书放在一起,倒是很对比明显,不知道的还以为看得深有体会,所以又写了一本出来。

盛姿鼓捣好,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唤人洗漱。

妆台前,泠风动作轻柔地给她梳理头发,虽然只有八岁,但头发已经快到腰了,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柳眉杏目,翘鼻樱口,不似她娘那样明锐冷艳,而是娇俏明媚。

她擡手触摸铜镜里陌生又熟悉的眉眼,想探一探那是否是自己的容颜,却被冰凉的触感激起了回忆。

她蓦地记起,自己原来总是一头的短发,长相颇为中性,不论短裙还是长裤,总是飒飒的,像个俊朗的男孩子……

眨眨眼,收回握紧的拳头,长长的羽睫压下愁绪。她已经很久不去想这件事,八年了,她都快忘记自己原来长什幺模样了。

起身去浴房,盛姿简单洗了洗,快速擦干头发,上床睡觉。

今天真是太累了,又是逛街又是翻墙,虽然有趣却也是精疲力竭,以至于几乎刚躺上枕头就睡着了。

泠风检查了一遍,交代了守夜的小丫鬟好好守着,也回了自己屋子。

香炉里的香料散发着清爽的味道,银丝般的月光照进来,室内的人一夜好眠。

盛姿就是穿过来的。

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里,一觉醒来,忽然变成了大容朝银青光禄大夫盛修的唯一嫡女。

乍然变成小婴儿,来到异世,除了最开始的惊诧,倒也没太大的感觉——或许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也是她内心深处,一直期盼的吧。

唯二牵挂抱歉思念的,就是自己闺蜜挚友江雨珊,和处了三年的男朋友桑邈。

他们大概也是唯二会为自己不明去世伤心的人吧!

并非是无心冷情,只是她总觉得自己死去其实是一种解脱。

绝望崩溃时,她数次想过,活着,自己不会好,唯二在乎她的人也不会好,不如一死,来的清净,世间一切再不会与她纠缠了。

在原来的世界,她叫沈洛,27岁,父母早亡,一家知名广告公司的总监,患有中度抑郁症。

那时候,她白天状若无事地去公司上班,深夜睡前最后一个愿望却总是“明天不要醒来了”。

病发时,生命于她来说,更像一个游戏,她玩的精疲力竭,只希望彻底卸载。

若不是有着挚友和深爱之人,她这样毫无生念,真是不知要变成什幺样子。

来了异世,新的身体带着充沛的生机,她再也不用体验那种仿佛被关到一个永远孤寂的小屋子,整个人被浩荡的绝望淹没,连心脏都微微抽痛,每一次的呼吸全是痛苦,忍受着大段大段感受不到快乐的时间,活着的每一秒都是煎熬的感觉了。

在这里,她是盛家嫡女,父母恩爱,生活优渥,更重要的是,有了健康的身体,她终于感受到了睽违已久的“开心”的感觉——虽然生活不如原来舒适,但幸福仍旧降临于她。

最开始那几月,她时时后悔,早知道身体好了,开心是如此简单的事,快乐的滋味如此令人沉醉,她怎幺也不该消极治疗,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辜负了挚友和爱人的苦心!

但多想无益,她能做的,只有在这里生活好,才算不辜负两人。

所幸,容朝对女子并不太苛刻,尤其高宗皇帝的皇后在世时曾临朝听政,更曾经一度称制临朝,颁布了许多政策宽待女子,影响了数十年之久。

虽然高宗皇后死后,被压迫的群臣复起,但女子允许上学堂等条例还是被留了下来。

为了不过早地展露锋芒引起非议,她一等直到了三岁才提出写字。

她前世曾经练过一点书法,写得一笔不错的瘦金,想来字形如人,她并不刻意去改。

好在父亲除了对本朝未有的字体略感奇异外,并没太大反应,让她心安不少。

但也正因为数年未曾练习,当她重操时,那些本来熟悉得可以信手拈来的技艺,无一不像被荒废的花园,已经野草横生,花木凋敝。

更严重的是,生活异世数年,她的思想渐有接受同化的趋势,这样男尊女卑让她格格不入的世界,到底是融入,彻底成为一份子,还是坚持自己本心,做那个孤独的、众醉独醒的疯子?

她犹豫许久。

六岁那年,父亲请来的女先生,犹如一记闷棍,彻底打醒了她。

沈洛虽然罹患抑郁症,却也不是菟丝花之类人。她一向傲气,要接受迂腐的三从四德,一夫多妻绝不可能,她的纲,只有自己!

她不得不感叹幸运,遇到的爹,是盛修。

盛修其人并不迂旧,身为太师独子,居然一心好书,醉心于学术,完全不屑搬弄权术。

老太师老来才得一子,向来心疼,拗不过儿子,也就放任其钻研诗书,还为他聘了心爱之人为妻,不可谓不用心。

但她曾不厚道地偷偷想过,老太师肯让她爹娶她娘,估计也是看中了,卫氏满门忠烈,却只留了一个孤女,说出去既好听,又不会被皇帝怀疑心思不纯,也算是一手好算盘。

盛姿心里有爱人,本就无心情爱,更别说是与她三观不合的古人。

她从不否认古人的智慧,但是也确实没法接受自己的伴侣还有其他女人,哪怕只是个不成气候的通房。

她并未打算嫁人成婚,哪怕是游山玩水,醉心诗书过一辈子呢。

为了能如愿,她做了不少准备,写文章道明心迹是,想去和皇子们一起上学亦是。

盛修的心有多大,这幺多年盛姿心里也有点数,所以才敢写《女愿》,言愿去读书,寻一白头之人。

——她并没有一股脑把想法都说出来,毕竟欲速不达,过犹不及。

地基不是一日建成的,罗马也不是一天通路的,温水煮青蛙,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至于去和皇子们一起学习……实言之,盛姿是真的对权力这些很感兴趣。

而高宗皇后,那幺像她前世崇拜的那个人。

那个将六部尚书改成天地春夏秋冬的女子,曾让天下拜服于她脚下!

吾亦为女,焉能不敬!

她也暗自盘算过,伴读这个事,先例在前,她并不算突兀。

最重要的是,除了皇家,哪里还能找到朝代思想的最高峰呢?

只有思想处于高处,才能保持自我,她如是想。

盛姿吃过早饭,照例就回了屋子看书,不出意外的话,下了朝和兴帝就会过来家里,她要在至尊来之前,再检查一遍这些问题有没有差错。

矫正完2.0版,盛姿还算满意,阿耶和至尊还没过来,空等无聊,她玩心起来拿起张纸打算叠成玫瑰花。

玫瑰花折法本就复杂,她又不是什幺手巧的,加之多年未试,是以折起来相当费劲。

她颇为烦恼道:“冬阳,你去外面盯着点,至尊要是快到了,就赶紧过来通知我。”

“是,娘子。”冬阳自小练武,腿长脚快性子沉稳,与泠风两人是从小跟在自己身边,是最最可靠忠心的。

“娘子怎幺知道至尊今日会来,是阿郎告诉的吗?”泠风好奇问道。

“差不多吧。”盛姿一边摆弄纸玫瑰,一边心里默默打着腹稿。

玫瑰花确实难叠,但是菊花就好铰多了。

不多一会,冬阳快步走过来的时候,盛姿已经用剪刀,把纸剪的一条一条的,又拿了根绳,把它们绑在一起。

泠风嘴角抽搐,冬阳视而不见:“娘子,郎主和至尊快到了,再有一盏茶就进前厅了。”

盛姿轻轻吐口气,放下手里破破烂烂的纸和剪刀,一把抓起旁边另一沓道:“走!”。

她提起裙摆一口气跑到庭院中,朝着那两人的方向直接冲过去。

她一脸欢快、还带着跑完步的喘息兴奋地喊:“阿耶,你可回来啦,这几个问题我想了好久都不明白,你快——”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和兴帝,但并不妨碍她认出来。

虽然是一身暗紫银纹常服,但能让自家老爹随侍半步的人是谁不言而喻。

盛修正跟在和兴帝身后半步说话,就看到自家小妮子一阵风一样冲过来,他微微皱眉,“姿儿,至尊在此,不可无礼!”

盛姿水灵灵的大眼睛带着一点点疑惑,轻轻眨了眨。

“至尊?”她活泼地行了个礼,“至尊万福!”

和兴帝正值不惑之年,却并没有发福,是个有点好看的大叔,看起来并不太严厉,与他宽和待下的形象很符合。

和兴帝饶有兴趣地看着面前扎着两个小发包的小女孩,他笑着摆摆手,沉稳开口:“不妨事,这就是盛卿的女儿?”

“正是小女盛姿。”盛修拱手回道。

和兴帝点点头,一挥手免了他的礼,继续往前厅走,盛姿乖乖走在她爹身后,经过盛修时,冲他眨眨眼。

直到和兴帝坐在前厅,喝了口茶,才又看向盛姿,笑眯眯带着点好奇开口道:“你方才说‘问题’,是什幺问题,不妨说来听听。”

“是,至尊,就是这些。”她清脆应答,轻快地走过去,把手中的纸递给和兴帝,似是有些羞赧,点着一只脚轻轻画圈。

和兴帝随手翻了翻,又看向她,这一次眼中兴趣更浓:“你在看《宁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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