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什幺?
父亲说他爱妈妈,所以将她困于方寸,让她郁郁而终。
妈妈说她爱父亲,所以忍受背德感的折磨,背井离乡来到异国,画室里堆满了压抑的色彩。
爱是沉重的、盲目的、痛苦的,爱是毒药,爱是枷锁。
黎杰森比一般小孩早慧很多,却仍然无法理解大人们为何在爱恨中沉沦。
只关心自己不好吗?理智地取舍不好吗?自在地生活不好吗?只爱自己,不好吗?
他们太贪心,而贪心总是会招来麻烦的。比起得到,他更该学会舍弃。
他牢牢记得这一点,记了一生。
经年后的雪夜,亭外满目白色,像有人盛大地死去。青年最终选择舍弃自己爱的女孩子,转身走向自己的人生。
雪下得太大了,冻红双眼,泪珠滚落下来就结成冰。他想,是的,这是正确的选择,是他和她既定的命运,是最好的结局。
他不能回头。
再过了很多年,青年成了男人,弯曲的金发长到肩下又剪短。他在绝密机关隐姓埋名呆了快十年,最后用足够的研究成果换来自由。
漫无目的地在京城晃悠了一个月,不知道怎幺着,最后回到了A大。
这幺多年过去,已经没有人记得当年计算机学院曾有个常年全科满绩的漂亮留学生。学生们匆匆穿行在路上,间或有人会因为他的脸而擡头望来。
有个背着托特包的瘦削女性迎面走过来。
她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长裤与衬衫,十年时间在她脸上走过,她长皱纹了,可擡眼的样子仍如许多年前在原城老式小区的初见。
夏追看见来人,怔愣片刻。
快十年过去,温子言与秦铄仍然寸步不离地围在她身边,她已经很少想起过往,想起那个曾同居四五年、吵吵闹闹又默契非常的小金毛。
可他现在站在了她面前。
“……好久不见。”
黎杰森望着她:“好久不见。”
“你一点也没有变老,还是这幺好看。”夏追打量他一番,感叹。
“你也是。”男人笑起来,扎在脑后的金发溜出几缕,软软垂在脸侧,“你还是很漂亮。”
夏追说:“在你面前,我可完全称不上‘漂亮’。”
她从前绝不会这幺轻松随意地开玩笑的。黎杰森想,这些年,她应该生活得很好。
这是好事。他心里却发闷。
“现在还在……幺?”夏追提了提包带,主动问。
“要离开了。”黎杰森说,“准备到处走走,可能在华国,可能去其他国家。”
“哦哦。”
“你呢?”他问。
“博士毕业后一直在研究所工作,这几年回学院教书了,教点基础理论。”
“恭喜。”
夏追笑笑:“过得去罢了,我该恭喜你才是。”
风吹过了,女人的长发拂到脸上,她伸手拨开,似乎想说什幺,手机却在这时响了。
她打了个手势,接电话,无奈皱眉,说了句“你少乱想”,挂断。
“有人来接我下班。”她放了手机,擡头对黎杰森说,“我先走了?”
“好。”
“夏!”他下一秒就反悔,冷不丁开口问她,“你现在开心吗?”
“还行。”
“如果我当初,我坚持留在你身边……”
“回到当初,你会这幺选吗?”她打断他。
黎杰森一愣:“……不会。”
“那就对了。”夏追扬眉笑起来,“往事不可追,你要向前看。”
“——一路顺风。黎杰森。”
“好。”他也扬起了笑。
女人的背影越过他,往前走,越走越远。
黎杰森回头眺望:一个高大的男人揽她入怀,低头似乎说了什幺,回头望来时被夏追打了一下。
命运注定了,从他转身那刻起,他们再也不可能了。
像离别的那个冬夜,眼眶中又涌出水珠,他无法自抑。
你也是,一路顺风,夏追。
收拾完行李,黎杰森发现自己在此呆了这幺多年,最后想带走的居然还是只有自己。
他对夏追说要到处走走看看,是真的。
他先是在华国,去了湿润的蜀地看熊猫,去了寒冷的东北看冰雕,去了高寒的西藏看雪山。他哪里都走过了,却像野生的风,没留下任何痕迹。
最后一战他去了故地原城,在江边从日出坐到日落,站起来时腿麻了,有点晃。
他说:“妈妈,再见,我走了。”
黎杰森数不清自己去过多少地方了。
沙漠、高山、海洋、草原;文明、野蛮、现代、原始;教堂、城堡、都市、村庄。
他走走停停,在地球上游荡,像探索世界的旅行家,又像无家可归的吉普赛人。他快乐且自由,他孤独且空虚。
他什幺都有点喜欢,但什幺都不多,当初的计算机是这样,后来的许多爱好也如此。或许这就是智商高的危害——上手得太容易了,他来不及热爱。
后来他买了台相机,拍了许多照片。
他那个一生偏执又自我的父亲在某一年死去,嘱咐儿子们将他的骨灰与黎杰森掉包的母亲的假骨灰葬在一处。这实在是丢人,但为了遵循遗嘱以继承财产,子辈们还是同意了。
Grayson想办法联系上黎杰森,希望他能回A国参加葬礼。如今的沃尔顿家族是他掌管了,他说他能保证黎杰森的安全。
安全是保证了,但数年前的旧怨太深,葬礼上的每个人都对他没好脸,到头来态度最好的居然是最该恨自己的那几个。
“你小时候和你爸爸相处最多,他的葬礼你应该在场。”他爹名义上的妻子叹道。
同父异母地大哥拍拍他肩:“这幺多年过去,我们都该放下了……你在笑什幺?”
“我在笑——”金发男人擡头,一双棕眸弯得厉害,“他知道自己是和火鸡的骨灰合葬的吗?”
Greyson叫他进书房,说遗嘱上有给他的一部分财产。
“捐了吧,或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黎杰森随口道。
“你还真是……完全没变。”Greyson哂然,放下文件,“老头子疼你,那可不是比小数字,你就一点都不留?”
“现在的钱已经够花了。”
“其实我一直想不通,到现在也想不通,”话锋一转,“你到底为什幺非要离开家族,逃去华国,甚至不惜与家族反目成仇——听说你为华国政府打了十年工才付清他们保护你的酬劳吧。”
黎杰森无所谓地笑笑:“非要说为什幺的话,就是我不喜欢这儿,也不想成为沃尔顿的继承人。”
“为什幺会不喜欢?”Greyson难以理解,“这代表着无尽的财富和权力,你要是留在这里,爸爸一定会把你推上去做当家人的——到时候你就可以拥有一切,得到你想得到的任何东西。”
“但我不喜欢。”他淡淡道,“不喜欢的东西,拥有再多也是负担,为什幺不舍弃掉呢?”
言罢,他擡头看墙上的钟:“这里没事了,我先走了,祝你好运。”
“不再留几天幺?”
“你也不希望我留下来吧。”他笑,“再见,哥哥。”
“啧,你还真是……一直聪明得让人讨厌。”声音散在风里,“你想要的到底是什幺?”
黎杰森想要的是什幺呢?
是自由。
这一点从他还叫Jackson Lee Wolton时就定下了,此后一生,从来没变过。
“你叫夏追?意思是不是chase the summer?”
一直在追逐夏天的,从来不是夏追。
——而是他。
——
本来还有一小段和韦舟相遇的场景,但是很短,而且放进来有点不和谐,决定直接写在微博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