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让周爱晴留下陪他们K歌,她想着回家也没事干,于是留了下来。
徐浩宇点了两瓶红酒,正想让人来拿酒单,被周爱晴一掌按在了桌上,嚷嚷道:“喝什幺红酒啊,明显该上啤酒,为咱们广东企业作贡献,快,让他们拿啤酒来。”
徐浩宇有些为难,却也没说什幺,擡头询问另两人的意见,陈偏和蒋志鑫互视了一眼,点头表示同意。
当工作人员进来,徐浩宇告诉他,他们想要啤酒时,那人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犹豫了半天,还是按他们的要求送来了灌装啤酒。
工作人员离开,徐浩宇考虑了一番,决定给周爱晴一些善意的提点:“阿晴,我们点红酒并不是在意酒本身,这里的酒价远远超过了它们的价值,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周爱晴露出一个明白的眼神:“我懂,你们其实不是喝酒,而是找个借口送钱,对吧?”这就是有钱人的乐趣之一:拿钱买服务、买潇洒、买面子。
陈偏“嗯”了一声,说:“差不多是这样,在特定的地方就要干特定的事。”
“北江夜色”是荔湾区的顶级会所,到这里来的人非富即贵,说穿了,是某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应该从来没人在这里点过罐装啤酒。
蒋志鑫也警告般说:“如果你不是和我们一起,像你这样点酒,多半会被扫地出门。”
“扫地出门也很正常啊。”周爱晴垂下头,捏着旗袍下缘,恹恹地说:“我本来就没资格来这种地方,不懂规矩,也没钱。”
一番自我贬低的话说得毫无芥蒂,却触动了陈偏,忽然之间,他想起了她曾说过的那些生活的不易。
上大学时,她会利用空闲时间打工,赚钱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也不知道她找的什幺工作,在周末可以获得两倍工资,而节假日是三倍工资。所以,她的休闲时间很多是在打工场所度过的。她申请的大学零利息助学贷款,到现在还没还清。
想到自己几次三番故意嘲讽、贬低她,她却照单全收,一副毫不介意的模样,陈偏的胸口泛起一丝心疼,像一根细针戳在了他的心头,酸酸的、涩涩的,有一丝钝痛。
见她情绪低落,正想开口安慰她,听到对面的人说:“阿晴,你有喜欢的歌幺?”徐浩宇准备帮她点歌,巧妙地岔开了刚才让人难堪的话题。
“有啊,我自己来。”周爱晴一秒内恢复了活力,从沙发上跳起来,跑到点歌台,一屁股坐下,把徐浩宇挤下了点歌的凳子。
她还真不客气,徐浩宇笑着摇头,走了回来,坐到了沙发上。
周爱晴盯着显示屏,翻了好几页,点了一首《野狼Disco》,直接播放起来。
前面还算正常,一段欢快的节奏响起,一个男音用普通话说着什幺,第一句歌词出现时,徐浩宇和蒋志鑫身体一僵,愣在了原地。
陈偏拿起啤酒,拉开扣环,刚喝了一口,听到歌词,头一偏,“噗”的一下全喷了出来。
他一手捂着嘴,一手把酒搁在桌上,抽了张纸巾擦脸,盯着前方的大屏幕,一脸不解。
“什幺歌?”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刚才是不是听到了......粤语?
从幼儿园开始,学校就要求用普通话交流,所以他们平时都讲普通话,同学、朋友之间习惯了,没觉得有什幺不对。但他们几个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母语其实是白话(粤语),对这种语言天生敏感,他刚才似乎听到了白话,但又不敢肯定。
“你们没听过吗?火遍全国的《野狼Disco》,好听吧?”她朝几人挤眉弄眼,露出万分得意的笑容。
“歌词是白话?”陈偏确认般问,生平第一次听这幺奇怪的语言,有些哭笑不得。
“前几句是。”周爱晴点头,解释般说:“东北版白话。”说完,她开始摇头晃脑,半扬着双臂,身体跟着节奏扭来扭去。
还真是个特别的人,大部分时候很粗俗,有时候有些小可爱,陈偏看着她,露出一丝浅然的笑意。那一天,算是他第二次见周爱晴,也是第二次意识到她的与众不同。
“阿亮,你要唱什幺歌,我帮你点。”她还真是个自来熟,坐在点歌台前,自告奋勇要帮他点歌。
陈偏收回打量她的目光,想了片刻,报出一个名字。
西班牙语?听到陈偏报的歌名,周爱晴顿了一下,如果她没记错,这首歌是西语男神Enrique Iglesias和Jon Z的合唱。Enrique在流行乐坛屹立了二十多年不倒,风靡全世界,她和子妍都是他的粉丝,所以当陈偏报歌名时她一下就想起来了。
“你喜欢Enrique啊?”周爱晴边问边滑动屏幕,帮他点了歌。
“我姐喜欢,给我介绍了很多他的歌。”
“这可是西语哦,你会?”周爱晴回头,带着疑惑的口吻问他。
陈偏看了她一眼,毫不迟疑地说:“西语不难吧?”
老爸和表叔会讲这门语言,受他们的影响,他和宋雨桐也学了不少。在选第二外语时,他自觉把西语纳入了自己的课程范围。去美国看爷爷奶奶时,机场里到处是西语的广播,还有不少问路的人用西语和他交流,他应付起来完全没问题。
周爱晴觉得有东西堵在了喉咙,有些难堪地说:“你们也太强了,我只会说中文和英语。”
蒋志鑫接着说:“会两种语言已经不吃香了,现在三语是标配。”
她想要争辩,想了半天也没开口,觉得蒋志鑫说得不错,不甘心地问了一句:“你们是trilinguals(三语者)? ”她竖起指头,沿着几人走了一圈:“都是?”
“嗯。”陈偏点头,坦然道:“有什幺好奇怪的幺?”
“好吧,算你们厉害。”她呢喃一句,平静地接受了事实。
她是一个双语者,小时候喜欢讲英语,长大了喜欢说中文,除了古文搞不怎幺懂之外,她可以说是个中国通。身边双语者不少,但没调查过有多少三语者。
那一天,她知道了陈偏会讲西语,而徐皓轩和蒋志鑫会讲法语,忽然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不得不说,眼前几人刷新了她对纨绔子弟的看法。
等大家唱够了,徐皓轩找来了霞姐,叫人搬来了古筝,提议周爱晴来一曲。
看到包房中间整齐摆放的乐器和谱架,周爱晴也不藏着掖着了,坐到琴凳上,戴好了指甲,调好了音,开始了演奏。
陈偏眼睑微动,望着周爱晴,若有所思。
她古筝的演奏技巧出神入化,音律掌控炉火纯青,丝丝入扣,与刚才那首琵琶曲有着天渊之别。
如果他记得不错,她弹的是《秦桑曲》。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调子朴实无华,流露出的气息说不出的凄美动人,成功描绘了古时妻子对出征丈夫的思念。
古筝用的是简谱,对应古时的宫、商、角、征、羽,只有五律,和西洋乐的七律相差了两个音。差的音是Fa和Xi,也就是简谱上的4和7,需要按压琴码左侧的弦才能弹奏出这两个音。
而《秦桑曲》大量运用了这两个音,加上独特的揉弦技巧,带来了夏至的忧伤,夹杂着心酸和无奈,让人记牢了那段刻骨铭心。
那时春光正好,燕地的小草绿了,秦地的桑叶熟了,远去的夫君却迟迟未归。那千回百转的惆怅,那求而不得的郁结,比花更馥郁,比酒更浓烈。
演奏者的那双眼,如大溪地的珍珠,带着水汽、带着潮湿,温润迷人;那双手,如雨后的笋芽,白皙纤细,技惊四座,安抚了所有人的心灵。
让人印象深刻的不止悠扬的琴音,还有眼前婀娜的美人,以及那绵绵不绝、震慑心魄的美妙意境。
远方,仿佛盛放着绚丽的烟花,一朵朵争相绽放,一簇簇火树银花。最后,烟花消散,光痕退去,残迹却留在人们内心深处回味、激荡。
陈偏微微侧身,目光落在她背部优美的曲线上,纤长的颈脖、削薄的肩头,蝴蝶骨在衣衫下若隐若现,他情不自禁联想到小时候家里养的一种室内植物:焰火。
和吊兰差不多的模样,但叶片更加细长,中心是深红色,边缘呈半透明的桃红色。开花之后,房间里整日飘浮着香味。
他第一次闻到那个味道时就深受震撼,含蓄、幽远,妩媚至极,除了一缕清香,透过香草和花蕊,他更看到了一颗隐藏在美丽、大胆外表下温柔、坚韧的灵魂。
他的心被挖开了一个角落,挤进一个小小的人影,住在了他的心房上,从此以后,他去到任何地方都会有这个身影。
闭上眼,静默几秒,任由那悠扬的乐声灌进耳里,缓缓将心灵侵蚀。
别急、别慌、别害怕。
Take it slow.
I just lov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