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留下了细细的红痕

对于萧执受的苦能否抵偿他背负的罪,这个问题萧晨欢思索了片刻,得出的答案是:不能。

赎罪的前提是认罪,萧执都兀自倔强不认罪,认为自己没错呢,哪怕要了他的命都不够。

真头疼,萧晨欢想,如果能挖出他最后的党羽是谁,将那道被藏起来的圣旨找到烧了,也就能把人直接拖出去当乱党砍头,省着放在宫里这样不上不下的,终究是个祸根。

她又戳了两下,觉着没意思透了,刚想吩咐秦煜,以后没事别把这人放到她面前来,碍眼得很。

却见萧执突然上前一步,突然发难,竟是对萧晨欢吐了一口口水。

萧晨欢是彻底震惊到了,虽然她从来都不觉着萧执是什幺好东西,可下三滥到这种程度,还真是……有点可笑。

特别是因为他没力气,所以连口水都没吐准,只落在了萧晨欢的脚下毯子上。

“秦煜,看来你这规矩教的是不太好。”

萧晨欢不直接跟萧执说话,表现出的态度很明显:他不配。

这样上位者对待奴仆的,高高在上的态度,最有羞辱人的效果。

而秦煜当然明白陛下的意思,他转头看向萧执的眼神里带着蛇蝎一般的恶意,擡脚就踢在了他的膝盖后。萧执本来就因为服药而没有多少力气,被狠踢了一脚,直接跪了下来,双膝撞在地板上,“咚”的一声,听着就很疼。

萧晨欢重新抄起那跟拂尘,不轻不重的抽在萧执脸上,留下一条鲜艳的血痕。

萧执倒吸一口冷气。

萧晨欢见他也有忍受不了的东西,更是来了兴致,左右开弓打了六七下,因为她此刻也没有多少力气,都没见血,只留下了细细的红痕。

其中两下,刮在他的衣领上,因为他本就是阶下囚,虽然外边太监的衣服跟其他宫人是同样制式,但贴身里衣却是最糟烂的料子,被这样抽下去,竟然开了线,露出半边胸膛。

萧晨欢想了想,用拂尘柄挑起他的下巴:“我突然有点庆幸没把你给阉了,这样吧,朕记得潘阳侯夫人有涉猎美男的嗜好,朕改日邀她进宫,就留着你给她赏玩好了。”

说罢,不看萧执已经扭曲的面色,叫秦煜将人带下去。

转头躺在已经换好的被褥上,睡了过去。

被褥换过,窗子也打开通过风,之前鱼水之欢过后的腥甜气味没留下多少,只有她自己发丝上还留了些许香膏,甜香似有若无。

第二日,萧晨欢想起昨夜的随口之言,突然觉着这主意其实不错,便命人传潘阳侯夫人进宫。

潘阳侯是个没有志向更没有才干,只靠着祖上功勋享福的纨绔,没官职只有爵位。

这样的人,跟皇权中心离着十万八千里,但偏偏他的夫人,是先皇后待字闺中时的手帕交。

说起来,这对夫妇也算是本朝独一份的奇葩,潘阳侯本人爱享受,自然少不了沉迷女色,一般女子恐怕受不了他这副脾性。然而他却又个本朝男子很少有的优点:以己推人,不搞双标。

他自己在外头玩的花,但也放出话来,他的夫人想去捧戏子乃至养面首他都不管,只要被搞出孩子来让他喜当爹,他都可以当做看不见。

潘阳侯夫人当年沉迷一个戏子,因此名声不大好,本来跟家中父母闹得很僵,听闻这种事,自己做主非要嫁潘阳侯。

她父母知道女儿的脾性,虽然百般看不上潘阳侯,但最终也咬牙认了。

这对夫妇倒是一拍即合,各自都有风流名声在外,前两年潘阳侯马上风死了,他有个没了亲娘的庶子一直养在侯夫人膝下,很是孝顺,说要等到弱冠礼之后再袭爵,这之前,整个侯府便是潘阳侯夫人一人独大。

也算是某个方面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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