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晴一下车,她的长发就被风刮得有些散乱,她微微烦躁的撩开遮住自己脸的头发,走到越野车的后座,伸出了染着酒红色指甲的手,微微屈起后,用力的敲了敲紧闭的窗,“笙笙,下车了。”
车内的鹿笙笙因为路程的遥远,靠着车窗睡着了,在初晴敲窗的动作下,才从梦中惊醒过来,她打开被反锁的车门,从车上跳下来。
看着鹿笙笙那张娇小白皙的脸,和如同清泉一般的剪水双眸,初晴叹息,大小姐当真是生的极好,像是被上帝精心雕琢的宠儿,是这世上独一无二无法比拟的美。
这世上,没有哪个女人会比鹿笙笙更美,更娇,她是为男人打造的罂粟,从脸蛋到身体,每一处都能让他们为之疯狂。
初晴有些羡慕的啧了一声,随后她烦躁的从裤子里掏出一包万宝路,里面只剩下最后几支烟,她拿出一支,侧头找打火机点燃。
鹿笙笙的眉毛轻轻一皱,“初晴姐,抽了几年的万宝路,还没有厌倦幺?”
听到她软而甜的声音,初晴回头看她,她用探究的眼神望着初晴,如秋水一般的干净双眸,初晴身为一个女人看着都心动。
初晴欣赏够了之后,才勾起嘴角,将口中的烟吐到她脸上,“这个,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鹿笙笙微微侧头,没有接话。
显而易见,鹿笙笙不喜欢烟味。
初晴一支烟抽尽了,这才说话,“等下顾清会过来接应你,从这里到缅甸北部,如果没有他带着你走,你必死无疑。”
鹿笙笙没有被初晴的话吓到,反而微微歪头,问道,“顾清,是谁?”
“也是血色里一个很有份量的角色,记住了,这种人就算不能收为己用,也千万不要得罪。”
鹿笙笙乖巧的点了点头,初晴在她脸上看不到一丝害怕,单纯的如同白纸,又美的不可方物,“真怕你被缅甸北部那些群狼撕碎。”
鹿笙笙没有听到她的话,反而问她,“初晴姐,不如你跟我说说齐墨吧?”
初晴莫名觉得自己的手有一些空,想再拿支烟出来抽,却又觉得自己这样的逃避十分滑稽和卑微,“齐墨,他是“血色”实力最强的人,在你父亲没有逝世之前,他就坐稳了二当家的位置。在整个缅甸北部,你遇到事了,报“血色”的名字还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但是你报齐墨的名字,各方势力都要忌惮三分。”
初晴像是被打开了话匣子,叨叨的说个不停,“但是你也知道,老大死的突然,主心骨没了,“血色”现在的情况特别乱,齐墨想坐到大当家的位置,下面多多少少还是会对他有些不满。”
“这才想到,说让你嫁给齐墨。”初晴的声音因为愧疚而低沉了几分,“毕竟齐墨如果是老大的女婿的话,那幺于情于理,“血色”大当家的位置,接下来都应该属于齐墨了。我希望你不要觉得委屈,血色不仅是你父亲付出一生的组织,也是我们的家啊!再不稳定下来的话,血色距离毁灭也不远了。你也不希望你父亲的血色,领头人的位置传给其他没能力的人吧?”
听了她的话,鹿笙笙眨了眨眼,“我不委屈啊!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初晴对于她的态度十分满意,“而且齐墨长的很好看,颜值上和你一样,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缅甸北部的女人,绝大多数都喜欢他,你未来可要看牢一点。”
被初晴的比喻逗笑,鹿笙笙却细心的察觉到了,她轻扬的语气之间,带着微微的失落,“你也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