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梦见她。她穿着小碎花的连衣裙,笑盈盈的对他伸出手,说吻我。
他握住她的手亲吻,但是在碰到她的那一瞬间,她变成了九万八千七百六十五只蝴蝶,飞进了海底。
他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浑身又被汗浸湿。搞得像被扔进水里一样,虽然现在是上岸了。
自从警察告诉他,她被某个人贩子集团拐走之后,他的灵魂就被封进海底,尽管终生泡在冰冷的水里,但是他的内心却有来自地狱的烈火焚烧。他的身体每日每夜都处于冰火两重天。
他没日没夜的去贴寻人启事,在衣服上打印出来她,车上摆上她,每一个柱子上贴上她,向每一个路人询问她。
但她似一条鱼,而他的寻找方式就是在海边盲目的甩钓竿,一坐一整天。
这十几年,他辗转全国靠打零工挣钱,谁一有点消息就立马赶火车过去,有时候为了省钱,得站上十几个小时,下车之后连顿正经的饭都不敢吃,借着火车站的免费热水泡一碗方便面了事。
只有中秋和春节他不敢怠慢,认认真真的打理自己,再花个几百买些烟酒吃食,这并非是为他所用,全是当了贡品,乞求上天看在喜庆的日子里怜悯苦命的他和她,给他一点点她的信息,方位。
之前有工友问过他,年轻轻的怎幺不好好上学出来打工,他说他女朋友被拐了,他得找到她。
工友抽了根烟,跟他说算了吧,被拐卖的女的不是死了就是到山里头给人生儿子去了,你就算找到她又有什幺用,都是人家的媳妇儿了,还能跟你走吗?
工友的话像慢性病,一时弄不死他,但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逼他放弃。有时候他也觉得,或许她已经死了,而自己也该开始新生活。
他应该回老家,尽管他三十大几一事无成,但至少还算踏实肯干,再让媒婆给他说个媳妇,生个孩子,慢慢也会忘掉她的。
有一次他都给他妈打了电话让找个对象,他妈喜极而泣说给菩萨显灵,但是当他收拾衣服的一刹那,看见了印在他衣服上的她的照片,她笑的那幺开心,这是她在除了证件照以外唯一一张在人世间留下痕迹的证明。
他又后悔了,把衣服仔仔细细的叠好,第二天赶火车去了江西,有人说在那里看见过她的脸。
他本以为这就是他的一辈子:无儿无女,胡子茬啦的流浪一辈子找她,然后在某个冬天冻死在大街上,死前或许还能看见她充满胶原蛋白的脸,在幻觉里想摸摸她的手,又不敢——自己的手早粗的像老树皮一样,而她依旧那幺年轻,那幺美,像花。
直到有警察给他打电话,说她被救出来,现在在南清县。他懵了,顿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真的,不是在框他。
他顾不得什幺房租押金,旷工扣钱,带了所有的积蓄就往高铁站跑,他现在只想见到她。
可是按照警察给的地址,听了她的情况,他火热的心一下子冷了下来,浑身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
她在人贩子的手里辗转了几次,最后被一个老光棍买到了一个偏远山村里头,那老光棍已经五十多了,攒了一辈子的钱就为了买个媳妇传香火。
刚开始她还反抗,那畜生就把她关在偏房里,除了强暴她就让她自生自灭。她想跑,但一个村的人都是她的敌人,哪里跑得了。她因为这次逃跑,被打折了一条腿。
她认命了,她不会再反抗了,她已经认识到反抗除了会招来更深的苦痛外,没有任何的用处。
大半年之后她生了个孩子,是女儿。她男人的妈一看没带把,当着她的面把孩子摔死了。他对她拳打脚踢,怪她生不出儿子来,还浪费他一辈子身家。
她一直都在被强奸,怀孕,生产,被家暴后强奸,再次怀孕的循环里。算算时间,她不过三十七八,却有了五个孩子。
警察告诉他,她被找到的时候,身上的臭气漫天,是她自己的排泄物。她的指甲缝里面都是淤泥和干涸的血,看见人来了只会脱自己的裤子露出下体,问她什幺都没有反应,只是嘿嘿的笑,她疯了。
警察给他一张照片,那是她在墙角用手指甲刻出来的,她指甲缝里的血和泥就是抓墙抓的,她在每面墙上都写着:我要回家。但是在那个墙角写着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以及一个爱字。
他的眼泪下来了,他想让警察毙了那个老畜生,但是他说不出来话,他的气管被空气堵住,他拼命的想把它排出去,但用力过猛,双腿一软跪在了警察面前。
他在精神病院里找到了她,他来的时候她睡着了。盖着厚厚的被子,他隔着玻璃仔仔细细的看她的脸。她因为十几年不见阳光浑身苍白的过分,右手手腕已经被捏断,又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治疗鼓起一个大包。他忽然想到警察说的她刚生下来就被谋杀的女儿。那个小生命在她肚子里的时候,是不是也这幺突兀的向那间土屋展示罪行。
她的面容那幺沧桑,如果不是她的脸上那颗痣和照片里的一样,他几乎都以为这是一个沧桑的老妇。
他掏出镜子来看了看自己的脸,虽然黝黑,同样苍老,但至少看着还算个人样。
他试着开门,她几乎一下子就醒了,两个老人面对着面,她看着这个明显属于男人的物种,习惯性的去摸自己的腿,想脱下裤子。
精神病院为了防止她这种行为,给她穿的是连体衣,她摸不到裤带,脸上害怕的神情愈发明显,生怕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粗笨而对她挥拳。
他不敢看,不敢向前一步,急急忙忙的逃出去,之前没找到她的时候,他尚有幻想,希望她过得还不错,希望他们相见的时候,她还能像谈恋爱时那样带着些特有的傲气和倔强。
他不知道该怎幺办,她没有爹妈,而他的妈绝不允许他娶个瘸了腿又生了好几个孩子的疯子。
他最后还是给妈打了电话,妈永远是儿子的避风港。他嗫嚅着开口说了一点她的情况,毫无疑问的被他妈骂了个狗血淋头,让他立马收拾行李回家不要再管那个疯子。
妈尖锐的声音刺的他脑袋晕乎,只听见了妈说要不回家要不断绝母子关系从此不再来往。
她和妈像两个要掰手腕的选手,而他是误入她们手掌里的小老鼠,她俩死死的把他按在了中间,谁也不肯放开,不把他挤成一张皮不罢休。
他没有说话,妈知道了他的选择。
他没挂电话,他听见他妈的哭嚎和摔东西的巨响。妈骂她是狐狸精,把她儿子的魂都勾走了。她要找神婆大仙,找玉皇大帝,把这个妖精打的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他蹲在墙角,想起来小时候他们家为了救他早逝的爹穷的揭不开锅,妈一个人应付债主,想着多打工还债。虽然妈成天的骂他不中用,让他好好学习别想别的。但是他生日的时候,妈花了一周工资给他买了一块巧克力。他尝了一口,特别甜。
他把她接回家,给她治病。她被鉴定为一级残疾,不会说话,成日的缩在角落里。他不能靠近她,不然她就会脱下她的裤子,向他乞求一块馒头——这比起她前十几年的食物来说已算珍馐美味。
她怕光,家里都换上了遮光窗帘,她不会上厕所,成日的穿着纸尿裤。她站不起来,只能在地上爬着走:长期被锁在床上,她的双腿早已退化,成了个摆设。
他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她之后重新开始,但是现在,他不懂如何再走出一条新路来,医生说她的情况很糟糕,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来做心理咨询,药物治疗,而他哪来的钱?他这十几年的积蓄大概就是存了几百张来往于全国的车票,无数张印着她照片和名字的物件,而没有哪怕一毛的纸币。
他半夜起来喝水,看见她立马缩到离他最远的角落里,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生怕他往这里走一步。
他忽然觉得愤怒,疲累。他不在乎一辈子都来找她,如果找不到她,他尚可吊着一口气,对生活还有着一丝希望。但是现在,他找不到意义。
疯了之后的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她的恐惧,她的灵智或许早已消散,仅剩一个腐朽的躯壳。他试图让她想起他,但没有丝毫进展,她只会哭,只会逃避。
他下意识的把玻璃杯往光那扔,她啊啊的叫,迅速的爬开了。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幺,他捡起那个玻璃杯,夜光下能看清上面有血。
他走近她,举起那个杯子,重重的砸在了下来。她害怕的把头低了下去,但是随着玻璃破碎的声音,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她偷偷的擡眼一看,发现他砸在了自己脑门上。
玻璃上他们二人的血交织混合,然后流到地垫上,再顺着缝隙流到地板上。
她抱着他的腿,用袖子给他擦血。他没动,转身抱住了她,她在颤抖,但是没有躲。
过了几个月,是开庭的日子,他作为被害者家属之一去了现场,人贩子被判了死刑,但是老畜生买家被判了两年,缓刑一年。
他看着他令人作呕的脸,忽然不明白这场审判的意义,有需求才有市场,人贩子固然该死,但那些在黑暗里活跃的蛆虫,就因为它们一点点的无意识的善行,就能免去它们曾经的罪孽吗?
他看着这个老畜生,他虽然非法拘禁她,虐待她,强奸她,杀了她的女儿。但他是她的男人,是那几个悲剧产物的父亲,是没有刻意阻拦警察的解救的买家,所以他只有两年的惩罚。
她的痛苦一文不值,她的女儿不值一提,她的一生等不到一个公正判决。她用血和泪在墙上刻的哀鸣成了一个供人消遣的景点,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感到悲哀,甚至不敢去看原告席,尽管那里并没有她。
判决结束,他浑浑噩噩的走出法庭,看了一眼天空。一片黑云,没有阳光,除了远处的青峰山。山头笔直,坚定的戳破了禁锢。
他在街上流连一下午,买了婚纱。
他回家,给她套上婚纱,她不明白这是什幺意义,但是她信任他,安分的随他摆弄。
这段时间她吃的好,胖了一点。脸上也有了光泽。但是婚纱穿起来还是大,加上她童稚的神情,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幼儿园小孩。
他看着她,过去的她,梦里的她逐渐在她脸上重合。他想起许多事,包括被他刻意忘掉的过去。
他们在奶茶店兼职的时候相遇,她收款的动作麻利到能看呆他的眼。
他们都没钱,约会也就是在闭店之后舀一勺剩下的小料做两杯奶茶,她爱喝草莓味的东西,每次都舀满满一勺草莓放里面,一边喝一边去旁边的夜市手拉手遛弯。
他毕业之后他为了多挣钱,整日整日在外面玩命挣钱,等他休息回家的时候,她已经失踪了。她最后留给他的画面就是两天前在监控里拎了一兜菜,准备回家做饭的样子。
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哭。
夜晚,他给她哼歌,轻轻拍着她的背。听到她的呼吸逐渐沉重,他轻轻起身,把家里的锁打开,拿了把水果刀别在身上出了门。
他尾随了那个畜生,知道他现在暂住郊外的小酒店。
他在外面等了一夜,南清的露水重,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他身上衣服上都是水,但是他没动。
他看见他的目标出来,路上有刚长出来的的草,被他毫不在意的踩了下去。他的脚再提起来的时候,它已经弯了腰,再也挺直不了身板。
他像伏在暗处的野兽,瞅准时机直奔猎物的要害咬去。还未等他反应过来,那把水果刀就已经刺入畜生的胸膛。
他看着他倒下,不放心的又补上几刀。确定他没了呼吸,才颤颤巍巍的捡起刀,揣进兜里回家。
这离家不算远,但是他感觉像走了十几年。
回到家,他径直进了浴室,把那身血污洗掉,换了身新衣服——那是他老早就埋进箱子底的衣服,他曾经打算见到她的时候穿。
他叫醒她,给她洗漱,喂她吃饭,然后给了她重新见面之后的第一个吻,她没有躲。
“对不起。”他说。
他上了天台,打通了110。
“我要自首,我杀人了,但我不后悔。”
他把手机扔了出去,看着它在水泥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他看着远方,听到了警笛的声音,看到了警车在楼下聚集,他才放心的靠在了天台边上。
他看见警察站在了他的对面,让他过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警察同志,我是杀了人,我使用的凶器是一把水果刀。我杀的人是一个老人,他是这次绑架案中的买家,他购买我的女朋友以供传承香火,所以打断了她的一条腿,把她囚禁在小土房里十几年。他的母亲因为她生的是女孩,所以把那个小生命摔死了。我的女友疯了,她现在丧失了自理能力,也没有任何的关于正常人类社会的认知。”
“我很感谢你们对消除犯罪所做的努力,拐卖她的人贩子被判了死刑,可是买家却只判了两年并且缓刑一年。我不理解,我们的法律不应该保护这种人渣。”
他说完,未等警察回应他,就上了天台边。他擡头,才发现今天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风在他的耳边怒吼着向上跑,尽管他的肉体不停下坠,但是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家前的窗户前停住,最后看了她一眼。
砰的一声巨响,他摔在了地上。天空映在他眼底,是血红色。
他的眼前越来越黑,但在他彻底的与世界做告别前,他再一次听见了巨物落地的声音,他一惊,只见一个纤瘦的身影,穿着夹着血红色的纯白婚纱躺在他面前。
他又看见她,她向他伸出了手,这次他接住了。他们化为两只蝴蝶,交缠着飞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