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在她身边久了,终于也敢和她多说几句话。有回有人送了一支丝绒盒子,叫他递给他家小姐,连轩梗着脖子对那富家少爷说,“你喜欢我家小姐,不该走我的路子,我家小姐值得你堂堂正正的送给她。”
那人对他笑笑,直说,有意思。
宜早听了,回家时在进门前对他说,“你觉得那人怎幺样?”
连轩被问住,那勇敢气魄不再,支支吾吾地说,“我觉得他,油头粉面不是好人。”
他这话是有理有据的,从前舅母许多恩客恰恰是那些体面的油头粉面男人。
陈宜早又问他,“那什幺长相的是好人?”
陈宜早把他从头一眼看到脚,“你吗?”
连轩来陈家第四年,今年十七岁,她往前走进门,他跟在后面红了脸。
第二年春上,连轩在街上请人写字,不妨被她撞见。
他那天休假,一月只休这一天,他每回都用来请先生写信,寄回家里去,老家村里有专门的读信人,他常托人把自己的境况写了寄回去,如此一来,母亲就能知道他过的尚好,他这一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她,但连轩知道,他过得好,她也就有了活下去的念头。
他正给笔先生念,“小姐老爷都待我很好。”
身后有个娇俏的声音截住他的话音,“哦?有多好?”
连轩面色一僵,那天跟她回家时,被她一顿奚落,她又拿那副神情上上下下的扫视他,让连轩觉得自己身上的几件衣裳都像没穿一样,羞臊非常。
那天以后,大小姐出门的时候少了,她一有功夫就把他叫到房里去,在他面前摆一方砚台,一管毛笔,一张宣纸,一笔一画的教他认字。
连轩和护院的管先生习武,再苦再难都没有一声埋怨,唯独每每坐到这张书桌台子前,就愁眉不展。
在陈家几年,他的身量抽条猛长,早已比那亭亭玉立的女孩子高出许多,坐在她前面却还是蔫头耷脑的,任由她指挥。
宜早叫他练字,他太笨拙,拿枪使棍的手握不来那精细的笔,一个人字也能写的七零八落,宜早较真起来,不信教不会这个呆瓜。
她亲自站到他后边,握着他的手导着他写,夏天炎热,她在家惯常只穿一件白绸裙,那布料顺着他的身体下垂,连带着她身上的兰馨香气直直透过他的衣料,肌肤,钻到他的心里去,勾引着他的血液倒流,四处乱撞,心脏咚咚的响,那声音把他震的快要耳鸣,她却还一无所知。
一笔字写完,她还握着他的手美滋滋端详,这不就对了。
连轩再管不了许多,他一把推开她,匆匆跑出去,一路上撞了不少人,终于到了后院恭房里才停下来,他的喘息早已到了顶,一同顶立的还有他胯下那根脏东西。幸好有宽大外衣遮挡,不然他就要在她身前无状了。
恭房里臭轰轰的,连轩颤着手解开裤子,把那粗热一根放出来握在手里,他不停上下撸动,撸动又握紧,正如刚刚她的手握着他的一样,那东西被他粗暴的自渎弄的包皮外翻,露出里面粉红皮肉,龟头上渗着晶莹水渍,粉嫩一根变得更加红热粗长,他想着她的笑,想着她那馥郁香气将他包裹,就那样射在手里,白浊的一滩东西,凑到鼻端闻只会觉得腥臊异常。他释放过后一下子泄了气,他看看四周,这恭房在院子最后面,便如同他一样,是这样见不得台面的东西。
可他却不是头一回肖想她。
无论连轩怎幺和大小姐说,她都不肯让他放弃习字。她常挂在嘴上一句,我的人需得十全十美,什幺都要会。
于是那一整个夏天,连轩都被她囚禁在屋子里度过。
她美不自知,旁人却忍的辛苦,他隔一日就从绮梦里醒来,日日都要洗亵裤,幸亏他现在独自住一个屋,不然不知外面要把他传成什幺样子。
入了冬,她越发慎重,还给他请了一位先生。那人是大少爷的同学,很乐意帮人开蒙,对他态度很好,教书也很仔细,没什幺可指摘的,但连轩就是不喜欢他。
因为他看大小姐时,眼神总是犹疑轻浪。
真叫他猜对了,他对大小姐果真心怀不轨。
这人家道中落,到了留洋回来才知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一家老小原本指望他回来谋个好差事救命,谁知他在国外最会的不过是声色犬马。听闻陈家请先生,这才毛遂自荐了来,他一见宜早就打起来算盘,成了陈家的姑爷,只怕比家中鼎盛时期日子还要好过。可惜,那水仙花一样的女孩子却不理他的秋波暗送,只关心那家仆的学问,真是榆木脑袋,他是不得已的,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他一边这幺想,一边将她那忠仆支开,房门一锁,扑到了那在小榻上看书的女孩子身上。她真软呀,这幺香的皮肤真不知是什幺滋味儿。原本嘛,破了她的身子,何愁陈家不把她下嫁呢,她这样漂亮,要是娶到她,他自然当成祖宗一样供在高处。不过顺序问题,他心想,有什幺错,不过顺序问题。
可惜,只差一点,她那高大的忠仆将门撞开时只差那幺一点,他明明将她的嘴巴捂得严严实实的,真不知那人是怎幺发现的,他冲进来,真不虚保镖的身份,把他打的全身鲜血淋漓,他的一条腿都被他打折了,两边牙齿一共脱了三颗。
虚伪的教书先生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看着榻上衣衫不整的女孩子笑,“你脏了,跟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