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住哪儿。”从头盔下传来闷声,他丢给美沙另一只,单腿撑住地,“我送你回去。”
大半夜当暴走族不是平田敦本意,他是长得人高马大,不笑时凶巴巴的,但实际上是个路上遇到青蛙都会忍住恶心丢回池子里的好青年。见美沙半信不疑地,指指后座,“快上来,摩托声音很大,会扰民的。”
看这小子不像是在耍花招,又能省下住旅馆的钱,更不用支付高昂的打车费。美沙心里省点钱、省点钱的声音不费吹灰之力占据上风,她戴上头盔,那句“有车还要走回去,奇怪的人”还没吐槽完,车速已经攀升。
“因为不能酒驾,抓到会被事务所开除。”
他的声音在初夏晚风里听得不清晰,像块碎成好几瓣的米饼,美沙只能通过舔舐那点甜味,来感知话语或食物原本要给予她的快乐。她的笑声撞到回音壁,在密闭空间内回响,“那现在呢?”
敦不再回复,专心于在人烟渐趋稀少的夜间公路飞驰,跨过分割开繁华都心与没落郊区的大桥,江风吹得美沙的短裙全都掀开。她懒得管了,这里也没人看到,就算被看到了,还能恶狠狠地下车去问他们收费吗。上一次从对岸窥看远去的炫目夜景,又是什幺时候,她完全没印象。她摘下头盔差点被吹傻,悻悻然再戴回去,前面的人忽然笑了下,肩膀耸了耸。
她似乎能想起大崎时不时提到平田敦的表情,嘴里是状似抱怨的絮叨,却上心到前度她以为大崎暗恋这小子。确实,大概是有些能让大崎念念不忘的本事。
刚收的钱已为他在美沙眼中镀上圣光,她望向头盔下被压住的被漂得几乎发白的发尾末端,是挺像只毛发亮丽的金毛寻回犬。平田敦作为十来岁就被挑选出道的好苗子,身材骨架是无需赘述的秀丽挺拔,让人联想翼龙化石那样伸展开来的广阔纤长。美沙辣评,是个看上去不错的人肉靠垫。
按照美沙提供的地址,方向感极好的驾驶者没走错路,超出预期计划地准时,车子停在这栋野狗都不一定会在楼下狂吠的老旧apart门前。路灯年久失修地啪吱作响,偶有光线照射落在堆砌杂乱的建筑垃圾上,附近的民居也少有亮着光。
敦环望四周,竟产生了不真切的疑惑。美沙这种舍近求远的糊涂头脑、难以控制的情绪发作,只是凭借美丽的规整皮囊,就做起陪酒女的工作,似乎业绩还不错(至少按大崎的介绍是这样),所有的要素似乎都在拼凑组合出某种慢性的致死疾病。假设他稍微果决,能收起自己无谓的好奇心,便不会听见美沙没走两步发出的尖锐叫声。可惜没那幺多假设,相比美沙或说大部分人,他过于早慧的头脑,尚未拥有陡然堪破真相的能力。
“痛……哪个大傻逼,酒瓶喝完了摔碎扔地上。”美沙哀声骂起人来,“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都塞牙,流年不利,靠。”
比路灯要亮的手机自带电筒让她看清了嵌进脚底的绿色玻璃碎块,敦的脸从上方探出,面无表情地,“送佛送到西,倒霉鬼。”
美沙闭嘴,安静如鸡,任由敦笨拙地把她背上身。他步子跨得很大,没两步就到公寓楼下的钢板楼梯,啪啷一声踩上去,美沙心有余悸,生怕两个人加起来两百斤压塌这不经用的玩意儿。没到她的担心成真,敦却将她放回地上,弯腰换了个姿势,打横抱起。他站起身,美沙遵循职业本能地吼出来:“别占我便宜,混蛋。”
又听嗙地清晰撞击声,敦手里力气抓紧了些,倒吸口凉气,大概是被她那一嗓子喊分心,超出建筑设计者计算的个头,毫无保留地撞上了遮雨棚。美沙领教过那铁皮的威力,于是闭嘴,没再提出抗议,直到敦抱着她爬到三楼。
“谢谢。”
她脱身,不情愿地发出短促的回应,脚底的痛感也在重回地面后袭来,一瘸一拐地冲进家门,倒没管身后敦要作何打算。
即便是爽快地支付了她鞋子的赔偿款,送她回家,但在美沙看来,敦这种人也断然不是她应该邀约讨好的。他年轻没几个钱倒是其次,那种审视她,不拿她当回事的态度,让美沙有了莫名的危机感。年少气盛又有前途,在演艺圈怎幺混都会好的,这种人心高气傲,瞧不上自己不也很正常,就算是快25岁了那也不是她不受欢迎的理由。美沙翻找着医药箱,手里却快失去章法,焦灼感漫上心头,被背后穿堂风猛地吹凉。
脚心已渗出滴落地面的血迹,回头看是她竟门也没关,一个大墩子便还杵在玄关处,散乱的额发被捋到脑后,头上鼓着红肿愈演愈烈的大包,双目阴恻恻地投来幽怨眼色。
灯也没开,一居室狭窄的窗里漏进月光,美沙仿佛看到楼下路过的可怜野狗,她总是会对比自己还惨的生物共情。即便上一瞬她还稍稍厘清自己的处境,但奇妙又糊涂地,像每次盯着看闪烁霓虹,错过红绿灯,错过放学后家里烧的饭。
过河拆桥也不是她爱干的事,尤其是没和钱过不去,便招呼敦进来,“把伤口处理下再走吧,附近的药店也关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