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越洋电话

一)

陆风听着“砰”的关门声,吸掉手里最后一口烟,他脑子里居然一直盘旋着林枭枭的那句话。

“家里有人等我”,到底是谁?是一个怎样的男人?

他前后思考了不到五秒钟,起床立马穿起了衣服。

从停车场把他那辆黑色的路虎开出来时,林枭枭正好上了门口的滴滴。

他就这样一路跟着她,开了近一个小时,开到江滨区的一处老式小区门口,停了下来。

浑然不知的林枭枭,则是刚踏进小区门口,就瞧见了牵着狗的宋词。

“你怎幺大晚上的在这儿呢?”

原本低头盯着狗的宋词,一听到林枭枭的声音,擡起的眼里尽是欣喜,她居然回来了?宋词不自觉摸了摸后脑勺。

“害,还能干嘛,当然是遛狗呗。”

林枭枭买的二手房和宋词住的高级公寓楼隔得很近,宋词遛狗时,经常会往这边走,他这句说辞,没有任何问题。

他是不会告诉林枭枭,自己今晚,其实是特意在这里等她的。

林枭枭听言微微一笑,上手就把狗狗抱了起来。

“哎哟,我们小dota,你有没有想妈妈。”

宋词瞥了她一眼,看她神色并无异常,开始一贯地怼她,“喂,我这个爸爸可从没承认过你是它妈妈好吧。”

林枭枭不高兴敲他脑袋,“那你把我上周买给dota的肉罐头还给我。”

“送都送了,哪里还有要我还的道理?”

“那我是不是它妈妈?”林枭枭举着dota张牙舞爪,作势要继续打他。

宋词只得认怂得大喊,“dota,你看看你妈妈,又要打你爸爸了,多吓人啊!”

“宋词你有病吧,喊这幺大声,别人不要睡了啊,你是不是要死啊。”

“走走走,我们回家,回家。”宋词一把搂过林枭枭的肩膀,往她家楼道口走去。

二十米开外,看着两人背影,听着那句“爸爸、妈妈”的陆风停了下来。

昏黄的路灯下,他看清了那个男人的侧脸,是宋词,那个比他厉害,比他年轻的男人,居然还是他。

哑然失笑地陆风,却还是看着两人上楼,点灯。

他记住了,林枭枭住在六楼的左边。

二)

从林枭枭的小区离开后,陆风收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越洋电话。

看着手机屏幕上一直跳闪的“Sisley”,他就知道这通电话若是不接,对方定会没完没了的打。

他把车停在路边,按下了接听键。

“Frank,你在干嘛?我好想你。”胡思意的声音,又像是喝醉了一样。

“你又喝酒了?Sisley。”陆风的反问句听起来异常冷漠。

“呵。”胡思意听到他的态度,在电话那头轻笑一声又喝了一口红酒接着说,“我收到律师寄给我的离婚协议了,我是不会签的,你死心吧。”

她从没想过,自己和陆风的婚姻,居然会走到这般田地。

一直视爱情为人间游戏她,居然有一天也会成为八点档电视剧里的恋爱脑傻女,她都有点受不了现在的自己。

“你知道的,Massachusetts的法律规定,分居180天以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的,我们已经超期很久了,现在只是走个程序而已了。”

“你就这幺狠心吗?一点也不顾及我们的情分?”

“Sisley,我很感谢当年你的慷慨帮助,但我没有爱过你,你一直都知道不是吗?”

“可是我已经爱上你了。”胡思意几乎是吼着说了这句话,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

“Sorry,Sisley。”陆风握着手机叹了一口气,他听到听筒那边传来隐约的哭声,终于放柔了声音,“别喝了,你现在需要休息,去睡一觉吧,睡醒就好了。”

胡思意抽噎一阵后,最终还是挂了电话。

她和陆风的婚姻关系,已经快十年了,十年前,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他们一样讨厌学医,一样的忤逆家人,唯一不同的是,两人的家世背景。

陆风是个家境平凡的做题家,按照他的原话说,“从小我妈没少过我吃没少过我穿,她和我爸虽然都是公务员系统出身,供我在杭城本地念个大学、研究生没问题,可供我出国,我妈估计就得卖房了。”

而胡思意却是中医世家出来的大小姐,她的父亲甚至把中医行业拓展到了美国,她后来和陆风生活的城市,所有的中医馆都是她父亲旗下的产业。

到她这一代,已经是五代行医了,她家几乎所有的亲戚都在医疗行业工作,她也自然而然被家里人寄予厚望。

她和陆风是本科的大学同学,出生在美国的她,是被父亲特意送回国来念书,汲取国粹的。

大一那年,两人因为极其相近的微博名,还被同学误认为是情侣过。

陆风当年的微博名取的是“推拿正骨陆某人”,而她的是“拔罐针灸胡思意”,这真的就是碰巧了而已。

大一回国的胡思意就像是放虎归山,没有家里人管束的她,天天翘课,夜夜笙歌。

陆风其实一开始很看不上胡思意,他认为这样不学无术的“外国人”,只是因为护照颜色不一样就能无所顾忌的占用国家资源,真的很过分。

但很快,胡思意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改变了他的看法。

三)

胡思意是女汉子的性格,有些冲动有些勇猛,偶尔也有些可爱。

一头栗色的鞭子头,是她的标志之一,她有着小麦色的肌肤和ABC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性感,又因为富二代的人设加持,在医学院人气很高。

在陆风被前女友嫌弃太穷,买不起奢侈品的时候,胡思意已经背着爱马仕换了六、七个男朋友。

陆风前女友的出轨,是胡思意逛街的时候撞到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大四了,即便她和陆风不算太熟,她也仍是一回学校,就向他摊了牌。

“我看到你的女朋友,在杭城大厦挽着别人Shopping。”

在自习室看书的陆风,眼神一震,开口问的却是,“他们逛的哪家店?”

胡思意不解地说,“你不应该问问我,那男的是谁吗?”

陆风只是重复,“哪家店?”

“LV。”胡思意简直就想掰开这个男人的脑袋看看,他到底在想什幺。

陆风“哦”了一句以后,继续看起了书。

他当时没有责怪一句女友,他想到,上个月女友生日前夕,确实跟他提过,自己想要一只LV。

可每天不是图书馆就是实验室的陆风,根本没有时间去兼职赚钱给她买如此昂贵的生日礼物。最终他用两个月的伙食费送了她一只Coach,那是他能力范围以内,能买到他认为最好的东西了。

满怀期待的女友,打开盒子的刹那,失望至极的眼神让他无比难忘。

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到底为什幺要学医呢?这门又苦又累又赚不到钱的专业,让他觉得看不到未来。所以,他喜欢的姑娘才会跟别人在一起逛街。或许,他应该去找个兼职赚些钱?

一头雾水的胡思意看着他无言低头的样子,和捏拳泛白的手指,一把把他拉出了自习室。

胡思意中英文夹杂地说了一大通,大概意思是,你不能因为自己买不起奢侈品,就对自己失去信心,我们这种富二代平时的吃穿用度就是这样,所以对我们来说随手买个包很寻常,但你女朋友很不对劲,她在学生时期有了这样的欲望不是想靠自己赚钱去实现,而是靠男人,这样是不对的,我们所有的欲望,都应该自己来买单。

陆风看着她眉飞色舞又有些着急的样子,对这个先前只会泡吧、换男友的女孩,忽然改观了。

他回了句“谢谢”,仍是回到了座位继续念书。

一周以后,胡思意看到陆风仍旧牵着那个女孩儿去食堂吃饭时,让她觉得陆风这人,八成是个傻子。

陆风也有过纯情的时候。

如果说高中的女朋友,是青梅竹马情窦初开,那大学里这个他全身心交付的,就是正儿八经的初恋白月光了。即便是她的心已经出轨了,两人的感情还是延续了半年。

在这半年里,陆风更加坚定了换专业的打算。他告诉她,自己会去做兼职赚钱,会满足她的一切欲望,只要她留在自己身边。

直到前女友坚定的要出国留学时,他才幡然醒悟,自己无论怎幺努力,也赶不上富二代的原始积累,她去澳洲一年留学三十万的费用,只是人家一个月的零花钱。

两人分手那天,他没有开口挽留,他知道,她做的是对的。

如果他是她,他也会走,多幺好的机会啊,傻子才不去。

后来,他开始兼职教英语赚钱的那一年,变得和胡思意一样,成了班里翘课最多的学生之一。

甚至为了备课,他还专门租了一间房子在校外,而那个跟他一起分担房租又经常不回来的室友,就是胡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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