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里清静了许多。流浪汉都搬走了,猫们也无影无踪,其他狗也走了,老黑不走,它说它活不了几天了,不想再找地方。所以我也就没走。
“你快走啊,过阵子那些人要把他们的窝建完,建之前肯定会赶你,赶走也就罢了,万一抓了,等着的就不一定是什幺事儿了。”
我就不走。虽然我生于城市,实则并没有与人类打过多少交道,因此对老黑的担心并没有多少实感。
“你给自己找个主人吧。”
主人?我擡了擡眼睛,动都懒得动,以此表示不屑。
流浪狗被领养的机会是很小的,被养的一般也是刚出生的小崽,我这幺大的,根本没人会接近。
“我有感觉,你会有主人的,就这几天。”
“你不会像我这样在这里等死。”
“等有了主人,你千万要乖,别挣,别扑,主人让你做什幺就做什幺,主人擡手你就把爪子放上去,会这个就行了。”
“不要想着违抗主人,主人就是绝对主宰,不然就只能吃苦头。”
老黑絮絮叨叨这些事情,我觉得它可能脑子不太清醒了。
第二天早上我打算出去找食的时候,老黑没起来。我用鼻子试了试,已经凉了,它蜷着身子,用它日常睡着的姿势闭着眼,只是这次不会醒了。
他走了,那我也走吧。
你看,我是不会在这等死,但是那不是因为有了主人,而是因为没有你。
我这幺想着,慢慢往外走。虽然经常出门觅食,但是我从来没长久离开过这里,去找一块新地方让我不安,那扇门外的世界好像突然陌生起来。
我站在门和围墙的缝隙前,以前都是老黑领着我,从这钻出去。
不期然,撞上一双黑白相间的眼睛。
风从那个方向吹过来,鼻子里的味道很甜, 温暖的甜香气味让我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她定定的站在那,看着我。我第一次见到在这里停留的人,还是个年轻的雌性人类,没有任何棱角,闻起来甜美可口。她穿的真严,长长的袖子、宽松的长裤、黑色手套、格子围巾,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束,戴着眼镜。唯一裸露在外的皮肤就是脸颊,我一直觉得人类长得怪异,竟然只有头上有毛,现在突然发现这种长法很有道理,因为她的脸很好看,皮肤柔嫩嫩的,只有一层细软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绒毛,就像蒲公英。
脑子里突然出现了她摸我的画面。我咽了口水,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毛病。
然后她招手了。
我想也没想就向她走过去,想起老黑说不能扑,于是就站在两步远的地方看着她。
快来摸我!
心里这样的声音简直要爆表。
她呆呆的看着我,往前走了一小步,问:“我可以摸摸你吗?”
我擡头看了她一眼,然后驯顺的低头,露出颈背。她脱下右手手套,用指尖顺着我毛发的方向梳了两下。我下意识的抖了一下,她立刻停手,我偏头看她,发现她立刻把右手背到了身后。
怎幺、怎幺这幺可爱啊这个人类……
自顾自的发起呆来了。我忍不住蹭了蹭她的腿,这种隔着硬邦邦布料的接触都让我无比开心。
“嗯?一起走……吗?”
于是我有了主人。
我的主人喜欢发呆,不爱出门,喜欢揉我的毛,捏我的爪子。
我喜欢她的手,喜欢蹭她软乎乎的小肚子,喜欢和她挤在一起,喜欢她无时无刻不散发出的甜味。
她不要求绝对服从,也从不逗我握手打滚,她只喜欢跟我挤在一起看电视。电视上的同类在森林间奔跑,在雪原上捕猎,在草原上聚集成群,如果以前的我知道有这样的地方,一定不管多远都要跑去……但是,没什幺能替代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