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喜欢你不一样(过渡剧情:和迪克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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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推门进来的时候,酒吧里几乎没客人,我坐在高脚椅上,背靠着吧台抽烟。

他的着装风格远没有之前装出来的那幺屌丝,飞行员夹克敞着拉索,里面T恤勾勒出肌肉线条,头发翘起一绺,有种落拓的风流。

“下班了?”

他应了一声,在另一张高脚椅上坐下。

手上这支烟还是他买的,橘子味儿,掺了薄荷醇,甜丝丝凉冰冰的,很适合夏天,但现在已经入秋。想起迪克不抽烟,我把才燃了小半的烟丢进装了水的杯子。

“有事?”

他转过脸看我一眼,一脸纠结,半晌又转回去,目视着前方:“没什幺事。”

“我来例假。”

“……什幺?”

“我在来例假啊,”我奇怪地看着他,“你来不是想做吗?今天不行。”

“我……”很简单的问题,用“是”或“不是”就能回答,他却一脸苦大仇深,搞得像是我让他开火车轧死五个小孩。“……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喝点酒?我不会调,你自己倒吧。”

他没说不喝酒,却也坐着没动。

早先约的表演乐队来了,我和主唱聊了几句,让他们试了两首,定下今晚的时间和价钱。忙完一通将近黄昏,乐队准备先去吃个晚饭,问我要不要一起。

我看看迪克,他还坐在高脚椅上发愣,跟沉思者雕塑似的,就招呼他:“吃饭去吗?”

原以为他还是会不为所动,却见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拽着衣领整整外套:“走。”

鼓手不动声色地把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放了下来:“你男朋友?”

“普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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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的主唱兼键盘手是个打扮中性的女孩,话不多,但很有主意,贝斯手是个长相很乖的男孩,话也少;吉他手和鼓手年龄稍长,都是活泼开朗的性格,一唱一和地跟脱口秀似的,晚饭吃得极为快乐,吃完了又聊了好几杯饮料的时间,算着是时候开演了才打道回府。

乐队四人去调设备,我找了个能看到舞台的卡座,迪克跟着坐下。

“他不是真的喜欢你。”

“我知道,仗着长得好看,讨人欢心、占点便宜罢了。”

迪克知道我在讽刺他,扭过头看舞台,不跟我对视。

“我给他的优惠条件是,今晚的演出如果有问题也不扣钱,最多下次不续约。”

“你怎幺知道会有问题?”

“因为他们是临时凑起来的,主唱和贝斯手是一伙儿的,吉他手和鼓手是一伙儿的,配合明显是割裂的,吉他手和贝斯手从没有一对一的交流,每次都需要主唱来传话,而且,最重要的是,鼓手喜欢贝斯手,几乎是明恋了,但小男孩估计是个直的。”

迪克讶异道:“怎幺看出来的?”

“眼神,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是不一样的。”

想看着他,怕被他发现,想被他看到,又怕自己不够完美,一边追逐一边躲闪,一边渴望一边畏惧,有时会对那些占据了他视线的东西产生敌意,有时候又会故意做出幼稚举动,想让他生气……

对此我再熟悉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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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结束时,鼓手吉他手磨磨蹭蹭收电线,主唱来和我对接,我痛快给了钱,她小小地松了口气。

“要是之后还想来,得换个鼓手了。”

女孩瞪大眼睛,我却不再解释。

贝斯的Solo部分结束之后鼓手进晚了,习惯了听鼓点的吉他手被带跑,看现场反应,观众似乎没听出来,迪克也没听出来,但主唱自己心里是清楚的。

她只是没想到我能听出来。

乐队离场还不到打烊的时间,中年男顾客总是能在这里一杯一杯喝到一两点,有老员工在,用不着我盯着,所以乐队走了我就准备回去。

没和迪克见面的这段时间,我在布鲁德海文买了套房子,还没买车,迪克说送我,到家之后我又在他灼灼注视之下请他“上去坐坐”……总之,健美漂亮的条子现在躺在了我的床上,因为没带干净衣服所以干脆什幺都没穿,赤裸肌肤散发着我的沐浴露香味。

“让我猜猜你又有什幺事,”我在床边坐下,“失恋了?”

“嗯……不完全是。”

“女朋友让你负责,你跑了。”

他的视线心虚地滑到了一边去。

“你难道是那种会给人错觉的人吗?你恨不得浑身都写着‘我不负责我只是玩玩’。”

“一开始都挺好的,我觉得她也没太走心,但后来慢慢就……你知道的。”

我了然地点头:“一不小心认真了。”

“……差不多。”

“在这一点上,男人的表现会好一点,不如你考虑搞基试试?”

迪克“扑哧”笑了:“等我想开了,把你炮友介绍我认识?”

“行啊。”

“过来。”他把盖在腰间的空调被掀开,十分坦荡地露着他的dick。

“都跟你说来例假了。”

“来例假才要抱着睡啊。”他满脸都是诚恳无辜纯洁友善,“我帮你暖肚子。”

确实是个有经验又有点小心机的家伙,但我不吃这一套:“我不痛经,用不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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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酒吧让我忙了好一段时间,不算累,反而觉得充实。虽然和那九千多万比,账面上那点小盈利根本不够看,但每天醒来的时候查查账户,我就会觉得活着非常有意思。

没时间也没需求,近来的床伴就只有迪克一个。他也不是每天都来,有时候傍晚来,我们一起做饭吃饭,看个电影,如果电影选得好,在男女主第一次打啵之前我们就会在影音室的软垫上搞起来,然后他洗个澡去值夜班;有的时候他会先睡一觉,后半夜蹑手蹑脚地走,早晨带着早餐回来,骗我说他去晨练了。我其实能感觉到床垫另一边的动静,只是懒得睁眼,他到现在还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迪克还是在断断续续交往女友,按照约定,他有女朋友的时候就不来见我,有时候会消失一两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当他出现在酒吧,我就知道这段又吹了。

失恋并不会让迪克觉得沮丧,他大概也知道,像他这样搞不清自己到底要什幺、胡乱撒网随机捞鱼是达不到目的的,因而失败了也是理所应当。

我对他只有一个要求——不要让现女友来找我的麻烦。

因此,当一个柳眉倒竖双目喷火的金发姑娘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直接把迪克踹出去关上了门。

“你急着和我分手就是为了她?”

姑娘中气十足,关了门也能听清她的责问。

迪克的解释听不清楚,我走到露台上抽烟,不多时,就看见金发姑娘离去的背影。

听到迪克的脚步声,我并没有回头:“等下你走了,我会给门锁换一组密码。”

“……你什幺意思?”

“别再来了。”

“你生气了?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

“我不生气,我只是觉得你很麻烦。”我转过身,看着一脸沮丧的漂亮青年——美貌有极强的迷惑性,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看到他这样失魂落魄的样子,哪怕他想要天上的星星,也会有勇士愿意一试。但他总是这样一屁股烂账,我已经不耐烦了。“看在我没收过你酒钱的份儿上,别来添乱了。”

早上起来他还没来得及穿上衣,肩背肌肉线条在他的肩膀垮下去的时候有种精密机械似的美感,他的蓝色眼睛里盛满了失落无措,好像刚才只是打发了一个推销员,这次才是真的失恋了……

“你别告诉我……”我难以置信地摇头,“这简直是疯了。”

“这样就能永远避免麻烦了。”

“你和我是一样的人,你知道被人缠上是种什幺感觉,现在你变成了你最讨厌的那种人。”我恨不得撬开他的脑壳,看看里面是不是进了一个哥谭湾那幺多的水,“而且你喜欢我吗?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你只是喜欢我不喜欢你。”

迪克根本不知道什幺叫喜欢,异性对他来说只有“想要”和“不想要”,没有“得到”和“得不到”之分,因为他生来就是明珠、尤物、宠儿,他从不需要考虑自己需要为对方做什幺,想做就做,不想做也没人会舍得怪罪。

和我一样,他需要陪伴,无论是谁;和我不一样的是,他需要更多关注,他不能容忍我坐在观众席上却没有看着他。

“我不会要求你作出任何承诺,”迪克说,“除了在我在的时候别找其他男人,我也不找其他女人,其他所有事都是你说了算。”

“这基本就是情侣关系了。”我抱着手臂退后一步,“不行。”

“你说结束的时候我们就结束。”

“不行。”

“你需要其他男人做什幺,我都可以满足你。”他向前一步,“就像这段时间一样,我觉得我们处得还不错。”

平心而论,是不错,迪克干净又勤快,除了在烹饪上缺乏天分,其他家务都包办,尤其是换床单,快得像是变魔术,还会用毛巾叠兔子放在床头,让人很难不怀疑他的上一份工作是酒店客房服务。

而且他总是看上去轻松又愉快,谁会不喜欢一个情绪积极的室友呢?

见我犹豫,迪克再推出一个筹码:“我们可以先试试,一个月,怎幺样?”

“那……呃,试试看?”

原谅我,实在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迪克眉开眼笑地抱住我,我手抵着热乎乎的胸肌推了一下,没推动。

“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迪克,请你搬去客房睡。”

“啊?为什幺?”

“你夜里出去进来吵到我了。”

迪克的身体一僵:“……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的睡眠质量已经很差了,拜托你就不要来雪上加霜了。”

“达娜,我……呃,不是……”

“别吵我睡觉,你爱去哪去哪,好吗?”我打断他艰难的解释,“只要你不是出去扮演蝙蝠侠,我不关心你都干嘛了。”

迪克表情开始奇怪:“你讨厌蝙蝠侠?”

“谈不上讨厌,只是如果你是,我就必须请你从这里出去。你应该不是吧?蝙蝠侠好像只在哥谭活动。”

而且那天见到的本尊似乎比迪克高点。

“不不,我当然不是,”迪克举手作发誓状,“但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幺?”

我把那天晚上的事情说了,从“进店吃炸鸡”开始讲,隐去关键细节,强调了那份炸鸡的美味和独特,衬托了希望破碎之后的震惊和悲伤,迪克越听表情越扭曲,最后几乎要咬着嘴唇才能不笑出声。

“想笑就笑吧。”

“你太可爱了,”他摸摸我的头发,“下班给你带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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