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吻

土黄色的信封,规格尺寸和他上周从学校超市购买的一模一样,此刻封口敞开,卡在岸边草缝之中,随风摆动。

石椅延接到水面的草地,草根乱糟糟地折断,半湿的泥土中,印着一个方正的鞋跟印。

眼前突然一黑,他险些站不稳,普通人落水,两三分钟就会失去知觉,几乎没有时间多想,程砚洲纵身跳进深不见底的池塘。

这方池塘挖得早,底下水草横生,早些年就有人夜半醉酒失足溺死在里面,村里几次提议填埋,却总被住在附近方便用水的村民联名拒掉。

程砚洲屏住呼吸,拨开杂乱的水草,水下乌蒙蒙的,眼前如同糊了层沙,游鱼细虾慌不择路地乱窜,他下沉触到水底,视线所及之处,没有看到任何人形物体。

程书岚原本在家等着,可她看哥哥送未遥姐姐走后一直没回来,便出门去寻,谁曾想,刚在池塘边看见哥哥冲过去的身影,下一瞬,他就跳了下去。

问清始末,程书岚颤抖着手报完警,站在岸边焦灼地等待,总算等到哥哥冒出头。

夹杂着慌乱无措的哭腔,她喊了句:“哥!”

钻出水面,程砚洲大口大口地喘气,“打给傅未遥,问她在哪?”

“好,好,哥你小心!”

程砚洲朝遮阳帽游过去,再度扎进水底。池塘正中心比他料想地要深,几次下沉无果,水压重重挤着胸腔,头痛欲裂。

体能已到达极限,隐约听到岸边传来书岚的呼叫,电话打不通,程成说姐姐没有去县里,回来了。

纠结晃动的水草从面颊刮过,差点缠住手脚,他四下巡视,最终定格在黑洞洞的底部,迷茫,绝望,束手无策,只恨不得在脚底绑上一块石头。

上天啊,请一定要保佑她,平平安安的。

岸上,程书岚眼眶含泪,目不转睛地盯着水面。

“什幺情况?”有人问了一句。

“我哥他还没上来……”程书岚泪眼朦胧地看向身侧,愣住,“姐姐?”

傅未遥拖着根细长光滑的竹竿,竹竿尾部是精心编织的网袋,她突然怔住,惊诧:“你哥在底下?”

“他以为你掉水里了。”程书岚说完,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程砚洲!”开口有些哽咽,傅未遥转向池塘,拼尽全力大喊:“你疯了吗?还不快上来?程砚洲!”

混沌中劈开一道光,还好,还好她不在水底,程砚洲忍着肺部不适,扯开水草,循着那抹光亮往上游。

竹竿撑进水底,傅未遥自认水性尚可,正欲潜下去捞人,水面突然荡起波澜,程砚洲探出身,胡乱抹了把脸上的水珠,目光灼灼地盯着撑竹竿的人看。

他可能自己都没发现,朝后梳拢的湿发上还缠着根绿油油的水草,眉头紧紧拧着,眼神如狼般坚毅,仿佛下一秒就要扑过来吃了她。

吃就吃吧,还挺好看的。

心跳有如擂鼓,傅未遥抿着唇,将长长的竹竿递过去,“哎,我拉你上来。”

一秒,两秒,确认她安然无恙后,程砚洲对递过来的竹竿视而不见,闷不吭声地游到岸边把已经浸湿的纸币一张张捡起来。

终于踩上地面,浑身不间断地往下滴水,程砚洲卷起钱,塞进湿漉漉的裤兜里,对面前的程书岚道,“回家吧。”

仿佛没有看到身后的傅未遥。

切,谁稀罕?既然钱已经被捞了上来,她拖着竹竿往相反方向走,打算把捕捞网还给人家。

手腕倏地被人握住,她转头:“你干嘛?诶!”

身体骤然倾斜,险些倒进他湿透的怀里,程砚洲拉着她,不管围观众人探究的视线,径直朝家中走去。

长长的竹竿拖在凹凸不平的地面,嗑哒嗑哒地敲在心口。

“你说你哥是不是小气鬼,我还没找他算账,他自己倒先生起气来了。”

她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说话,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传进浴室。

“不是的,我哥脾气很好的。”书岚诚恳地解释,“今天是误会,他以为你掉水里了,担心嘛。”

说完,程书岚又觉得不对劲,哥哥今天的确是反常,他的担心,好像和她的担心,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呢?

程砚洲推开浴室门出来,换了身干爽的衣服,他依旧冷着脸,走到院门口,似要出门。

程书岚噔噔跑过去:“哥,你去哪?”

夕阳西下,既然程成的车出了毛病,恐怕今晚傅未遥还得在他们家里再对付一晚。

他说,“去程成家把行李箱拿回来。”

“我去我去,正好我要去找程安问几个问题。”程安和她同届,也是明年高考。

“别待太晚。”

“我晓得的。”

院里到房间只有一道门,傅未遥抱臂挡在门口,程砚洲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程砚洲,我发现你特别会倒打一耙,你有什幺好生气的啊?又摆臭脸!”

晚霞烧红了半边天,连她白皙面庞上也染上少许绯色。刚才在岸边,苦于身上湿透,没法将她拥进怀里。现在家中无人,她又离得那样近,程砚洲掐紧手心,往后退了两步,将不合适的念头驱赶走。

她逼近,命令的语气:“你蹲下一点。”

程砚洲站得挺拔,“我要进去。”

“哦,你会说话啊?”刚才不曾留意到,他的脸颊,眼睑下方,有个两三厘米长的伤口,洗完澡后,伤口边缘润得发白,看起来格外明显。

“等等,别动。”指尖轻柔地抚过伤口,傅未遥踮起脚,满心满眼都是他,吹气:“你疼不疼啊?”

“不疼。”心里又酸又胀,他配合她的查看,矮下身来。

呼吸喷洒在发痒的伤口上,程砚洲不自在地偏过头,询问:“看好了吗?”

“没有。”本就近在咫尺,傅未遥稍稍一动,一个吻便印在了伤口处。

柔软的触感,与指尖不同,程砚洲明白过来,霎时红了脸,绕过她欲往房内走。

脚下如有千斤重,怎幺也迈不出那一步,眼前是玫瑰含雪,是檀口含丹,是无数次想要用唇舌细细品尝的胭脂色。

是他的可望不可即。

墙角的杂草晒了一整天,干枯得发出哔啵声,只需一点火星,便能燃得丁点不剩。

衣角被勾住,一晃一晃的,苦苦压制的理智在这一瞬燃烧殆尽。仅剩下,魂牵梦萦的思念,失而复得的庆幸。

猝不及防的,程砚洲侧过身,捧着她的脸,低头含住了那片唇瓣。

他想,晚霞再绚丽动人,也比不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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