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失忆中

一枚戒指。

一枚灰扑扑的素戒。

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居然戴在我的手上。

我可不记得我有这枚戒指——虽然以前父母曾经送过我一些珠宝首饰,但是家里的值钱物件应当都在破产时被变卖。

可我又能莫名地肯定这枚戒指就是我的,并且,我不想要它了。

为什幺呢?

我尝试思考。

等等,等等……

前年,高一,我十四岁,父母突然破产,父亲自杀,我自云端跌落至泥沼。

再不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

自此之后,我跟着母亲相依为命,但母亲也在我高三那年查出不幸罹患胰腺癌,支撑到看见我的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在暑假时溘然长逝。

前天我刚办完母亲的葬礼,转头便发起高烧,卧床不起。

一转头,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的一杯水和空药瓶。

手头没几个钱。

我舍不得去医院,吃了两片药想如此熬过去。

哦,难怪头那幺疼……

我从床上坐起来。

靠在床头,我拔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竟然戴得很紧,我费了不小的劲儿才拔下来,戒指之下的皮肤比旁边明显白一个色号。

我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这枚戒指,对着左边窗户,金色的光像是被套在戒指里,在边缘被折射,描出一圈细细朦胧的金边。

旋转一圈。观察。

戒指内侧刻有两个字母:s&c

但没看到品牌标识。

大抵只是普通货色。

拿去卖掉。我想。正好换生活费。

我摸摸额头,不觉得发烫,应该已经退烧。就算还没退烧也不可再拖,我必须去上班。

为了筹措上学的学费,我找了一份在酒吧服务员的打工。

再不去,说不定要丢掉这份来之不易的高薪兼职。

我起身。

身上穿的裙子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是十六岁生日时母亲所赠,一件法式长裙,米色,方领,并不贵重。

我也没几件衣服,破产搬到小房子以后,天天穿校服就行了,常服只有这件长裙最得我钟意。

但不知为何,今天竟然觉得裙子穿在身上,腰际有点松,胸口却又有点紧。

床边竟然没有凉鞋拖鞋,只有一双细高跟鞋。

找了一圈,没别的鞋,便穿这双高跟鞋出门。

明明我应该没穿过高跟鞋,但穿上这双鞋走起路上,竟然如履平地。

路过门口的玄关镜,我瞥见一眼自己路过的身影,不由地停住脚步。

镜子有一阵子没擦了,蒙一层灰。

我瞧见镜中自己的朦胧身影,镜中的女人像我,又不像我。

我记得自己是个瘦巴巴的小丫头,为什幺这个女人如此窈窕婀娜?

还是我错觉?

……算了,可没空自恋,还是赶紧出门搞钱去。

我继续走,真出门去了。

我在路上找到一家金店,进门说要卖东西。

原本我只想要普通店员接待,但看上去像是店里经理的男人亲自来接待我,语态殷勤,问:“小姐,您要买什幺?”

我讪讪说:“我是想来卖戒指。”

他的兴致淡了半截:“什幺戒指?”

我把戒指递给他。

他看过之后,脸色更冷,声音也冷:“小姐,别开玩笑了,你这就是一枚普通的合金戒指,不值钱。”

啊!?

我面红耳赤。

我虽然不喜欢这枚戒指,可总有种它曾很珍贵的感觉,这才敢去金店问价。

没想到真是西贝货。

我拿回戒指,喏喏道歉两声。

离开时,我听见有人嘀咕:“这女人这幺漂亮,看上去高贵优雅,像个有钱人的样子,竟然想拿个破戒指过来行骗。”

一直走到酒吧门口,我的脸都没降温下来。

擡头看,这酒吧名字似乎跟我记忆里有些不同,一片崭新,还立着花篮,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

一个四十岁上下、身材高挑、妆容浓艳的陌生女人走出来,问:“你是谁?有什幺事吗?还没到开店时间。”

她打量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

我说:“我跟之前的老板约好在这里工作。”

女老板笑起来:“这里三个月前已经卖给我了啊。”

“对不起,对不起。”

我又道歉。

我转身走到门口,却被她叫住:“……不过,我确实缺服务员,你长得这幺漂亮,不如来我这里工作。”

“留个名字和手机号码吧。我姓林,你叫我林姐就可以了。”

“我叫缪枝晚。”囊中羞涩让我无法拒绝这份工作,我拨了下头发,不好意思地说,“但我没有手机。”

酒吧女老板诧异问:“没手机?”

我说:“没钱买。”

她抽一口烟,说:“那你明天记得过来。你起码好好上班一天之后,我再给你垫付工资。”

我忙不迭点头:“好,好。”

但今天该怎幺办呢?

我回到家,翻遍了四处都没找到钱,存折和银行卡也不翼而飞,冰箱空空如也。

没办法,我拿了块旧格子布,包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拿去夜市上摆地摊卖。

卖了几件出去。

最热闹的时候,来了一个女大学生,看中了我的那枚没卖出去的破戒指,问:“这怎幺卖?”

我连忙说:“一百。”

她摇摇头,说:“太贵。五十。”

一通讨价还价。

最后以六十六成交。

也算不错。

一晚上卖旧物换了三百多块,我心满意足,开心回家。

哼着小曲儿走到家门口。

瞧见个鬼魅般女人身影在徘徊,一看见我,直朝我扑来,吓我一跳。

到了光下,我看见她的模样安心下来。

是我的发小闺蜜程絮。

但程絮看上去成熟好多,一点也不像是学生妹,她应当是假小子短发,现在却是大波浪卷发,面色憔悴苍白,眼底尽是红血丝,一见我就拉住我,着急地说:“我他妈都快被你吓死了。”

她的手在发抖,低头打量我:“还活着就好,还活着就好。”

她虚虚打我两下,恨恨地问:“你这两天跑哪去了?”

我说:“啊?我去找工作了啊。”

她松一口气:“你也不说清楚,我收到你定时发的信,你居然在信里写让我给你收尸,我都吓傻了你知道吗?跑到你家来,却什幺人都没看到!”

“你还笑呵呵地回来了!”

我:“……”

我纳闷地说:“你是收到恶作剧信了吧?你怎幺那幺傻啊?”

我摸摸她的头发:“你什幺时候去接了长发?真漂亮。”

程絮一头雾水:“什幺接发?我这是真发啊。枝枝你今天怎幺怪怪的?”

我笑呵呵说:“因为找到工作了啊。”

我与好姐妹手牵手往屋里走:“找到工作,等我去了大学就有生活费了,我想到时候找份家教兼职……”

程絮像是见鬼似的看我,怔怔半晌,不敢置信地说:“你都在说什幺啊?枝枝,你已经高中毕业十年了。”

我懵了:“啊???”

程絮把我拉到全身镜前,擦干净镜面,打开灯。

“啪嗒。”

明亮的光照下,镜子清晰地找出我的样子。

——这绝不是一个青涩的十六岁的少女,她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而且,漂亮极了,妩媚昳丽。

我不敢眨眼,瞪着镜子里的女人,那个女人也在瞪着我。

这表明,她就是我。

太奇异了。

像是一个柔媚成熟的女人身体里装着个稚嫩朦胧的少女灵魂。

程絮严肃问我:“你还记得多少?”

我摸摸鼻子:“我记得我刚高中毕业啊……”

程絮想了想,用考题重点的语气问:“枝枝,你记得宋慎铭吗?”

我:“谁?”

程絮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她倒吸一口凉气,紧皱眉头,说:“你老公。”

我:“?”

程絮:“你正在跟他闹离婚,打算分他个百亿身家呢。”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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