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鲜。

厉骞面上八风不动,没什幺表情。

沉沉呼吸了几秒钟,才在汤曼青的注视下擡起手掌,不怎幺自然地拍拍她的额发,口气到底软烂了一点,真像多情的金主诱哄那无知的情人,他说:“好,我正巧有事同你讲。”

几个佣人简单将新鲜时蔬和蛋肉拿出来搁在料理台,随后就弯腰从厨房退了出去。

只留下汤曼青一个人,穿好了衣衫洗手做羹汤。

汤曼青在德国留学时是喜欢穿素色的,宽大的牛津衬衫,长而有型的阔腿裤,再不然夏天很热时,她就像学院里那些眉目英俊又姿态飒爽的男孩子一样,短裤球鞋,牛仔白T,青春无敌。

头发削剪到耳畔,更显得面目清澈,精灵般俏丽。

且她对女性化的物品一概不感兴趣,几乎都不会去遮盖面上的小雀斑,她最羡慕的就是可以平淡老去的女人,因为也只有失去了肤浅的容颜,一个人的灵魂才能真正闪烁起来。

在信奉年轻才是王道的社会中,她恨不得迅速被时光风干枯萎。

终日不是弹琴,就是去弹琴的路上,人也太原生态了,教授们多夸奖她朴素用功。

不是正式登台演奏的场合,她从来不喜欢穿裙装彰显自己的外表,即便有时邵怀玉在情人节攒了钱带她去高档餐厅,她也一样穿着十分普通的衣裳,丝毫不羡慕周围女孩子身上闪亮亮和裙装和甜腻脂粉。

从背影看过去,汤曼青像瘦弱的男孩,一对“兄弟”般的情人,就在哥特式的教堂前相拥接吻,任冷风侵袭都不觉寒冷,随后嬉笑着十指紧扣,共同踏过被冰雹砸过的石板路。

旅人们大多不喜欢欧洲的冬季。

日照太短,天寒地冻,可汤曼青早都习惯那种刺骨的风,寒意让她清醒,饥饿让她感知到生存的意志,也能让本身不多的快乐更弥足珍贵。

她是无神论者,可她却也乐得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

但自从跟了厉骞,汤曼青很少被冻着,也很少有穿男装的机会,她就是被温水煮熟的小青蛙。

因为她的衣服大多都是厉骞挑选的,所以无论春夏秋冬,她没得选,都要穿着招摇的裙装,长到脚踝的恬静,迷笛裙很优雅,至于露出腿根的超短裙则是放肆勾引。

无论是什幺样的布料和长短,一把撩起裙摆,扯碎丝袜,随时随地,只要厉骞想要,就可以在她身上肆意狂欢。

方才汤曼青回屋自然也换的也是裙装,情趣套装扔在地上,指尖略过许多衣架,最后选了这条平口的吊带裙。

颜色是水嫩嫩的鹅黄,设计上偏A版,几乎没什幺腰身,只是胸口剪裁很大胆。

于是就有大片肤色像云朵般飘出来。

汤曼青生得白,所以配这种嫩色额外显小。

侧脸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可颈子下头的风景又肥腻,违和感强,情色意味很重,可能这就是这条裙的目的所在吧。

当然也是她选这条裙的意义。

冷艳到骨子里的美人立在诺大的料理台前,手上却要忙活着人间的吃食,其实,在后面的观赏人看来,她看起来,才像是那个即将被烹饪上桌的一道鲜味。

女人立在厨房做饭,女人被压在床上做爱,其实有时候对于掠夺者来说是一种感觉。

尤其是可以把正在做饭的女人压在灶台上,可以说是可以触发双倍的快感。

汤曼青擡手用半透明的发卡将长发挽起,随后捏着红彤彤的番茄在凉水下慢慢冲洗。

番茄煨牛腩,秋葵杏鲍菇,还有一道清蒸鱼。

食材要改刀的地方不多,但也费事,明晃晃的厨刀是日式的水本烧,锋利异常,最惯用来处理鱼生。

汤曼青不仅选错刀,执刀的样子看起来也不是很娴熟,划开番茄皮的十字花时,刀刃竟然还差点碰到指尖,换来她一声小小如猫叫的惊呼。

冷水顺着晶莹的胳肘滴在她的裙摆上,好像春夜里飞溅的雨滴。

厉骞本来是坐在餐桌上回张安琪的消息,张大小姐又在发癫,厉家父母的意思他明白,但人不是机器,可以时刻输入代码。

即便是身不由己的替身,对伴侣的选择也有个偏好,大半个月的相处下来,他发觉自己是真的是无福消受豪门千金,以后大约还要有不少需要相处的时间,如今能逃一天是一天,干脆声称公司临时有事,将表弟简祢钰的联系方式推给她。

简祢珏是厉太太简芳洲的外甥,亲妹妹的独子,跟从厉骞一样,学得是金融,早一年从美国毕业后,同样也是入职了厉信资产,眼下是厉骞最得力的副手。

不同于厉骞这副拧巴的性子,简祢珏是正儿八经的花花公子,因为靠母系一派吃饭,所以从来也不必像厉骞一样用功读书,这蓟城最适合给人做导游的,厉骞觉得也是非他莫属。

何况,简祢珏长得很像当红小生,有股子轻浮女人抗拒不了的阴柔。

厉骞不该,但私心觉得,张安琪在他眼里就挺轻飘,无论是外露的咄咄逼人,还是故意卖弄的美丽,总会不让他这种人相处起来那幺舒服。

也许对方能稍微移开一点聚焦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事情自然更好办。

不过联姻而已,又不是恋爱,他对不感兴趣的异性不会思考太多。

好歹打发了张安琪的夺命连环call,厉骞看看手表,时间已不早,余光瞥了料理台前一眼,正好看到汤曼青唇瓣微张,裙摆浮动凌乱,正露出半截殷红的草莓软舌,慌忙吮吸着自己的指尖。

原创首发https://www.po18.tw/books/736697微博@喜酌

Atention:“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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