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事(童年卷完)

【后事】

谭海和谭滢在王博川家里住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父亲和奶奶从外地回来,接走了谭滢和谭海。

他们给母亲办理了后事,然后靠着这一场事故讹了面包车主五十万,签了家属谅解书,放弃了民事起诉。

司机家里人卖了房子和车子,几乎是砸锅卖铁地拿出钱来,最后只以交通肇事罪判了四年。

其实谭滢对母亲的死亡并没有多大的触动。

她除了一开始见到死亡现场的不适之外,对母亲并没有多深厚的情感在内。

她按照父亲和奶奶的要求,在那堆人面前装出一副母女情深的样子,来博取同情,以获得更高的赔偿。

谭海不一样。

谭海的记忆里,是有母亲早年间的样子的。

他一直觉得,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失去理智用妹妹的手自渎,母亲也许不会撞破他们的秘密,也许不会在骂了一句话就离开家里走出去,也许不会刚刚好走到那条出事的人行道上,如果慢那幺几分钟,也许就不会被那辆疲劳驾驶的车撞上。

一切都是偶然。

所有的偶然相遇,就成了必然。

谭海如期地去了离家很远的初中上学,住宿,周末才能回家。

谭滢升了六年级,有了升学压力,她像是突然开了窍一样,从吊车尾的成绩一下子蹿到了班级上游。

父亲和奶奶拿着发死人财得来的五十万,给家里买了套四室的房子,除了他和奶奶各占一间大屋子外,对兄妹俩一碗水端平,一人一间小次卧。

剩下的钱他们盘了个店面,开了个小餐馆,谭滢每天放学、谭海周末回家的时候就去帮忙。

挣的钱不多不少,除了家里的开支之外还能略有盈余。

也许是应了那句老话,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有了固定收入,不用打零工糊口的父亲脾气变得好了起来,也许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早些年对于这对儿女的亏欠,偶尔也会给谭海和谭滢买牌子货的新衣服,带他们去肯德基吃大餐,还会在餐馆收益好的时候给他们发零花钱。

奶奶也不需要整天在大街上冒着被被城管追的风险卖假药,她给自己儿子的餐馆打杂,整天忙得没空对兄妹俩挑刺儿。

他们似乎终于结束了家徒四壁的日子,终于盼来了苦尽甘来的好生活。

即使这样的好生活是建立在一个女人的死亡上的。

父亲和奶奶对于母亲的死亡感激涕零,甚至在客厅的一角给母亲建了供奉的灵位,逢年过节都给她上一柱香,每次谭海回家的时候,也会去要求他上香。

从表面上看,一切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谭滢还是那个乖巧美丽的妹妹,谭海还是那个温顺听话的哥哥。

与过去有所不同的是,谭滢比以前出落得更加美丽了,她的美丽带着一种虞美人一样的妩媚和婀娜,仔细看着,她的一颦一笑又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将人打动。

谭海也比以前愈加沉默,他几乎成了一个隐形人,从不反驳大人的言语,从不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他成为了经常被人忽视的那类人。

他们之间原本滋生的暧昧和情愫,横亘在一个女人的死亡中,终于在时间的洪流之下渐行渐远,如同昙花一现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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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卷在这里就完结了。

两个小可怜的生活也在物质层面上变得好了起来。

由于童年卷我写着写着就脱纲了,所以青春卷的大纲我还得再捋捋,下次更新大概是23号左右。

谢谢大家的支持让我写到了现在,求一个珠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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