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
一个冗长的世纪随着时间的滚滚洪流走到了尾声。
十二月头的光景,程远质好不容易订上了近段无比火爆,一位难求的圆苑。考虑到老婆生产后要待在家里坐月子,下雪后的天气不宜出门,为了庆祝老婆肚子里即将降生的小生命,也为了庆祝不久后将要来临的圣诞、平安夜与新年,于是今天一大家子人都齐聚在了这家饭店门口。
六岁的程阮被爷爷牵在手里,身上穿了一件米白色的羽绒服,里面套了一件高领酒红色毛衣,头上戴着一个驯鹿样式的红色毛绒耳罩,一张小脸被衬的雪白雪白,比道路两旁新下的雪还要白上不少,笑起来时喜庆的不得了,像个年画里跑出来的娃娃。
没有订到包间,一家人坐在大厅里吃饭,周遭座无虚席,人声鼎沸,拥挤而热闹。
圆苑最出名的是他家红烧肉,作为本帮看家菜之一的红烧肉在上海可谓家家户户都会烧,但每家烧出来的口味都不一样,而圆苑能以它作为看家菜,在沪上扬名,还引得宾客盈门,必然有其特别之处。
程阮听完程远质拿着一杯黄酒,面色泛红地跟家人渲染这个红烧肉多幺的酥而不烂,甜而不腻后,不以为然地咂咂嘴。六岁的小朋友已经颇具自我意识,心想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肯定没有外公烧的好吃。其实她好几年没吃外公烧的饭了,味道在记忆中也有些许模糊了。但小孩仍旧对亲近人烧出的饭菜存着依恋情绪,固执地认为没有更好的可以替代。
红烧肉端上桌面,摆在程阮面前,程阮嘟了嘟嘴,踮脚做作地夹了一筷放在远处的酒香草头,对它表示不屑。
爷爷见红烧肉上来就程阮一个人没夹,夹起一块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红烧肉放进程阮的碟子里,“切呀,囡囡,个米道老灵额!”(吃呀宝宝,这味道很好的)
程阮见一桌人都将目光投向她,好像不吃就会成为异类,于是不情不愿地夹起盘子里那块被浓油赤酱浸润得锃亮的肉,沿着边缘小小地咬了一口。
入口是淡淡的咸,夹带着丝丝缕缕的甜,糖与油脂相互作用,再佐以酱油搭配,烹入上好黄酒,极大萃取出五花肉其鲜味,再辅以长时间小火炖煮使酱汁完全沁润入肉,皮脂下的瘦肉也酥软湿润,丝毫不干柴,牙齿咀嚼几下,煮的软弹的肉皮在舌尖跳跃,馥韵浑厚的香气盈满口腔。
是唇齿留香的甜蜜蜜。
是某种飘荡在心口的幸福滋味。
味蕾的满足让小朋友不自觉弯着眉眼笑出来。
程阮有些不可置信地望着筷子上缺了块小口的红烧肉。
怎幺会比外公烧的还好吃。
可事实就是比外公烧的还好吃。
六岁的小朋友碰到好吃的没个节制,五块红烧肉就着两杯热茶,几分钟功夫囫囵着就下了肚,胃部很快鼓鼓涨涨。连娘娘给她盛的,平时最喜欢的腌笃鲜也再喝不下一口。
吃饱后,一双失去焦距的乌溜溜眼珠四处打转,无聊地打量着大厅里的情状,无甚期待地等待饭局落幕。
忽然,门被从外推开。
进来了一群人。
经理热情地迎上去,满脸堆笑地把衣饰雍容,气质高雅的年轻夫妇往走道里的包厢引,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对瞧着比她大上几岁的男孩女孩。
男女孩都长的很漂亮。
格外的引人注目。
尤其是男孩,粉雕玉琢的五官,脸上含着笑,像春季树上盛开的玉兰花,散发着温柔而和煦的光,泛着不属冬日的暖融融的晕。
真好看,程阮痴痴地想,要是我有个哥哥,也能有这幺好看就好了。
仓仓促促地看了几眼并不能满足小小程阮那颗贪恋美色的心。
她趁大人推杯换盏,酒意正酣的时候从椅子上溜了下去。
偷偷摸摸地往走道跑,假装去尽头的厕所。
当她在走道的包厢外徘徊,与挪动无异地走过一扇扇紧闭的门猜测刚刚那个哥哥在哪个包厢里时,突然见到尽头厕所里走出来了一个人。
是他。
怦怦。
怦怦。
她听见小小的心脏剧烈跳动。
脚步不受控制地往前走。
然后,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哥哥,你有纸吗?”
男孩愣了一下,淡笑着望她,擡手指了指厕所,说,“里面有纸。”
声音脆生生的,像咬下去就溢出一汪水的香梨,好甜。
“…哦。”她讷讷地回,略微有些失望。
男孩见戴着驯鹿耳罩的程阮失落地垂下眼眸,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小动物,从黑色呢子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紫色金属纸包着的圆球,“吃巧克力吗?”
她的眼睛又亮起来,伸出手打开掌心,“好呀。”
那块巧克力的味道她很久后仍然记得,即使男孩的面容于记忆的海里冲刷得模糊,但巧克力丝绒般顺滑绽放于舌尖的快乐,她珍藏了好多年。
是稚嫩年纪里,第一次心动的感觉。
***
男孩幺,肯定就是陆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