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个人不可能在二十五岁还忘不了十五岁的情人,除非十年来他没进化过。”

吴墨豪并不能百分百确定那个低头翻包的女孩就是袁宵,他们真的太久没见了。

分手的日子是在2010年,十年了,初三一模前夕。那时每个人的神经都因为学习、成绩、排名几乎一触即溃。

又太过不合时宜地碰上吴墨豪妈妈住院、袁宵父母离婚,以及他们的早恋被撞破,闹得鸡飞狗跳,所有一切好像都在逼他们分开,逼他们只能全神贯注去备战中考。

在那条他们一起走了几百次的林荫道上,袁宵决绝地开口,吴墨豪,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

他那时只觉得,如果要和袁宵分手,这件事远比他妈妈住院更叫他崩溃。

她删了他的QQ,手机永远是关机状态,也拒绝由其他同学传递的任何讯息。他在学校里拦过她好几次,但她只是一言不发,沉默地抢路逃走。

就这样一天天煎熬着过完剩余的初三时光,中考结束了,他们都顺利进入区里的唯一重点,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什幺离婚分手的闹剧,成了前尘往事。

他们站在各自班级的队伍里,在一次次集合与解散的混乱之中,眼神相撞,又迅速失散;他们的名字并排出现在书法比赛获奖名单上,作品在橱窗里一起展示着。有好多次,她也在那里久久停留,但他没有看到。他毫不知情地站在她停留过的位置,想着她,觉得很无力。

高中三年混沌着、胡乱着过去了,但是记忆的零星碎片一直在脑海里漂荡,无论什幺时候随手抓起一片,心依然会感到钝钝地痛。

填大学志愿的时候,吴墨豪全部报了外地高校,没给自己留一点退路。不管是不是能真的向前看,他想先离开这个伤心地再说。本科结束后又留在了北京读研、实习、工作,原打算扎根异乡,但吴秋明一通电话打来,说陈霞要动大手术,希望儿子无论如何回去看看她,他心软了。

离开这幺久了,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吧。

在寒冬正式到来之前,他申请了调回上海工作的名额,终于踏上了返乡的路。这里有他前半生的一切,有他年少时的遗憾,这里封印着他曾经想抛弃的人生。

从高铁站的大厅踏出,湿冷无比,空气里飘散着极细密的小雨,面前还是那片空旷的场地,行人寥寥。行李箱拖行在水泥地上的声音显得很突兀,他刚走出几步便觉得吵闹。

家里又整理过了,干净明亮,而他房间的陈设也几乎维持着原样。稍做休息之后,吴墨豪就赶去医院见病中的母亲。陈霞头发白了大半,往日的好气色早被病痛抽得一干二净,见到他精神倒好了不少。

关于病情,吴秋明不想多谈,吴墨豪自己去到主治医师那儿问了才知道,原来陈霞患了宫颈癌,之前提到要动的大手术是子宫全切。

他并不意外,甚至在心里骂了很多句活该,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可能是她当年不忠于家庭的报应。

频繁往返于郊区的老房子、市中心的公司和隔壁区的医院,吴墨豪有些疲惫。陈霞出院后不久,他敲定在通勤的地铁沿线租了一间一居室,工作也基本交接完成步入正轨。得了些空闲到商场随意逛逛,他想去遛遛沉重的心。

——就在这个普通的周一,老天爷决定让他和袁宵重逢。

“一个人不可能在二十五岁还忘不了十五岁的情人,除非十年来他没进化过。”

——笛安《告别天堂》

初中生吴墨豪读到这句话时,对十年的概念还很模糊。不过他的确有一位和他一样,才十五岁的情人——不,他更愿意用恋人这个听起来甜蜜一些的词语。

在种种变故之前,吴墨豪认为自己和袁宵这样普通少男少女的生活是不会变成书里那样不堪的,甚至觉得这书写得很是矫情。但刀子真落到他的身上时,他才发觉:哦!原来书里也不全是乱写,似乎我过得比书里这些人物还要凄惨——尽管在别人眼里,他这也是矫情罢了。

他仿佛回到了十五岁,或者说,他真的十年都没有进化过。

“袁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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