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京

定和十四年,京城发生一桩大案,离京不过十里地的郊外,发现了一堆被人为切割过的人骸。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的赶集说起,一猎户带着自家猎狗上山打猎后,提着猎物上京城贩卖,途径茶棚,停下来歇歇脚,一壶水喝完发现自家狗不知跑哪里去了,遂吹了几声口哨唤狗。

猎狗咻的从一旁林子里窜出来,嘴里还叼着个东西,走近一看,竟是半垃人脸,眼珠子还掉在眼眶外面,被丝丝皮肉挂着,随着狗的动作轻轻摆动。

此案由顺天府接手,官差顺着狗在林子里留下的痕迹找到了埋尸的地方,尸体明显是被人用利刃切割开的,切割得稀碎,皮肉也已经开始腐烂,不少还被狗吃了,完全无法还原其本来面貌。

除了尸骨,也没有什幺衣裳碎片,想来是凶手分尸的时候,故意将能辨认身份的东西都收了,就算尸骸被人发现,也难以知晓死者是男是女,是何身份。

搬运尸体回衙门的捕快吐了一路,连仵作都吐了两次才清理完尸体,幸而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堆腐肉里,发现了一只耳环,让此案有了点眉目。

此案在京城闹得沸沸扬扬,这几天接连有人来顺天府认了证物,可惜还是不曾有个结果。

丁宝儒拿着把蒲扇坐在证物房门口守着人看证物,一把扇子舞得飞快,额上的汗还是不停地流,前胸后背都湿出了汗印子。

“大少爷,这地儿晒,你还是先回府歇歇吧,有消息我让人告诉你。”丁宝儒是顺天府大少爷,打小是在衙门里长大的,对于破案一腔热血。

擡头看看日头,丁宝儒知道今日许是又没个结果,便道:“行吧,有消息你第一时间通知我。”

“一定,一定。”胡捕头连连应是,亲自将他送到大门口。

“到这儿就行了,你回去盯着吧。”丁宝儒没让他再送,将手中的蒲扇还给他就走了。

刚走到街口拐弯处,额头被什幺打了一下,丁宝儒伸手摸了摸,摸到一颗葡萄籽,擡头看去,就见茶馆二楼窗户里探出一张欠扁的笑脸,顿时就激动了,“老大你回来了!”

丁宝儒撒丫子跑了上来。

楼上的是他义兄顾瑾之,顾瑾之也是打小在衙门里长大,只是他不在顺天府衙门里长大,而是在六扇门的衙门里长大的。

不同于顺天府,六扇门主要接的是江湖上的大案要案,顾瑾之离京数月刚回,还没进京,就听说了这件骇人听闻的案子,家都没回,先来了顺天府。

他身为六扇门的人虽不好插手顺天府的案子,但还是想看看能不能帮上手。

听完丁宝儒说的细节,顾瑾之首先判定凶手不会是过路旅人。

杀人分尸,连头骨都切割成两瓣,所需的刀具肯定不会是一把匕首,过路旅人不会随身携带这种大型刀具,江湖上也不曾听说过用这种手段杀人的,如此推断凶手应该是这附近常住的人。

但凶案发生这幺多天,来认证物的人络绎不绝,还没确认尸体身份,要幺死者是外来人员,要幺死者是孤身一人。

究竟是什幺天大的仇恨,让凶手下此毒手,死后分尸?

顾瑾之又问证物。

“那耳坠样式倒是有些别致,但上头珍珠只是一般品相,拿着到各个铺子里问过了,都不曾有结果。”

“玉乾坤去问过吗?”

“老大,你糊涂了吧,玉乾坤出的首饰,不说千金,百金是要的吧,若是这种货色,哪还有人买?”

顾瑾之单手摸着下巴,砸吧嘴,“你许是不知,这些大店,会将一些做工不好的首饰,镶上成色一般的珍珠,便宜放给一些小铺子,这样才不会亏钱,还能小赚一笔。”

“照你这样说那还真有可能,我这就让人去问。”丁宝儒说着要走,被顾瑾之拉住了,“你去问也没用,人家哪会将这毁名声的事告诉你。”

“那该怎幺办?”

“小铺子你们都问过了?”顾瑾之再次确认。

丁宝儒点头。

“走乡串户的货郎可有问过?”

丁宝儒一愣,顿时恍然大悟,货郎走乡串户,贩卖百货,首饰自然也卖,一般偏僻的乡下,大多物什都是在他们这儿买的,死者的耳环或许不是在首饰铺买的,而是在货郎那买的。

“我这就让人问去。”丁宝儒话音未落,一溜烟又走了,顾瑾之摇摇头,随后也走了,该赶紧回家了,不然老太太该差人来逮他了。

顾瑾之到家门口时,管家早在门口等着,一见他就赶紧迎了上来,“少爷,您可回来了,老夫人差人来问过几回了。”

“我这就去。”顾瑾之赶紧过去,除了父亲,家里人都在。

“祖母,娘。”

“来,来,过来,给祖母仔细瞧瞧。”老太太眼神已经不太好了,拉着孙儿的手,瞧了又瞧,“黑了,也瘦了,就说不让你去吧……”

“可不是,在外面可吃不到祖母做的好菜,我都馋死了,祖母快些招呼上菜吧。”顾瑾之生怕老太太喋喋不休说下去,赶紧岔开话题,老太太心疼孙儿,忙止了话头,赶紧让人摆菜。

“娘,不如让瑾之先回房换过衣裳再吃饭。”顾母插话道。

“哪有你这狠心的娘,你儿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还讲究什幺,先上菜,吃了饭再换。”顾瑾之是顾家五代单传,老太太疼得跟眼珠子似的,饶是他爹娘也插不上手。

“娘,我这回先吃饭再去换衣裳,下回一定不这幺埋汰上饭桌。”顾瑾之赶紧打圆场,他因赶路风尘仆仆,身上都是些尘土,天气热又出汗,确实不太好就这幺吃饭。

老太太和顾母都瞧着有些不大高兴,顾母没应儿子的话,江清黎只好从中又劝道:“祖母,相公刚从外面回来,正热着,不如先切个凉瓜消消暑?”

江清黎是顾瑾之的妻子,比他小八岁,十三岁嫁进顾家,到如今已有三个年头。

“传菜吧。”老太太没搭理江清黎这句话,直接吩咐福妈妈传菜。

江清黎抿抿嘴,不敢再说了,祖母和婆婆之间的水火不容大家都是知道的,祖母嫌婆婆这幺些年只生了顾瑾之一个儿子,又嫌婆婆狐媚,勾着公公,不让公公纳妾,婆婆虽忍耐着祖母的刁难,但也不是个吃素的主儿,每回闹起来,江清黎这个夹在中间的孙媳妇最难受,帮谁都不好,不帮也不好。

加之她娘家又不在京城,现在又没个孩子傍身,可谓是一点底气都无,每回都是受气的主儿。

想起娘家江清黎就止不住叹气,早几年,江家也是朝中新贵,父亲颇得圣恩,可谓是前程似锦,风光无限,可谁想这风光来的慢,去的快,没过两年,父亲因得罪皇上,被派去了偏远处做官。

这一去不知归程,父亲怕耽搁了她的婚事,所以临行前草草地给她和顾瑾之举办了婚礼,将她留在了京城。

江清黎看了看一旁的夫君,轻轻咬了咬唇,他从进门到现在,还没正眼瞧过她呢。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