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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籽怡给他口过几百次,常常爱挑新鲜刺激的地方,拉开他屁股上那块兜裆布,无比下流的吮上那根硕大无朋的肉棒。

盛司晨是个平时看着沉稳有礼到有些逆来顺受的人,也只在性事上,会被谢籽怡诱着显露出几分蛮横粗暴的样子。

眼下她口含着他的肉根,滋滋淫靡的吸溜声深入喉间,越吸,肉根越粗,把那张殷红的小嘴撑成圆圆的一圈,紧裹着他吞吐。

湿热的唇舌所过之处,尽是销魂荡魄的战栗之感,盛司晨终于在几下快速的吞吐中,猛然扣住她的后脑勺,射了。

谢籽怡经验也算丰富,早有了心里准备,趁势嘴唇裹紧肉棒,竟将他射出的腥浊浓精完全包在口中。

事毕,他把人勾进怀里,她在他耳畔咕咚一声,咽下口腔中浓精,嘻嘻笑的咬吮他耳垂:“好吃!”

人皮面具罩着整张脸,却遮不住发红的耳根,看他眸底闪烁的热意,谢籽怡给自己鼓掌,感觉攻略进度又向前了。

————

“哥啊,你说这幺热的天,你脸上糊块皮子不热吗?”谢籽怡口中难闻的酒气混合着浓精的腥味,洒在他口鼻之间,吧唧在他脸上印下一吻。

“我这幺亲你,有感觉吗?”她口齿不清的问,一双醉眼朦胧,整个人挂坐在他怀里。

谁也说不得他的容貌,这是他的逆鳞,但盛司晨这种人,你说了他也不会当即翻脸,有时甚至会客客气气的转换话题关心你一两句,报复什幺的,全记在他脑子里那盘帐上,时机一到便让你永不翻身。

谢籽怡穿进这本书里,踏破铁鞋找了十年大腿,去年才弃了男主盛煜,混到了书中最大反派盛司晨床上。

原着里,并没太多关于盛司晨的笔墨,但他却是bug式的存在,表面上没做过任何坏事,各国出了名的大善人之一,家承安国公旁支旧山一脉,被尊为家主,爹死娘死,是一个真正没历过大坎坷,还苟到最后依旧盆满钵满的人生赢家。

谢籽怡看书最爱吃肉,为了闻肉香能跳上十章二十章,大概剧情记住的不多,在经历了几个催命鬼主角之后,见到盛司晨第一眼,便绸缪拉拢他,跟他混才能颐养天年。

唉!

只怪自己当初太急躁,看书向来是笼统随意,不喜欢的章节,也管不管人家是铺垫就硬跳,还评论里一通骂,骂完理直气壮白嫖,心安理得睡觉,然后就穿进来了。

早知当初,自己就把书熟读三万遍,也省了这些年的提心吊胆。

盛司晨也是有cp的,只是他俩没肉,谢籽怡看的粗浅,但估摸着快该出现了,心里就有些慌。

大腿要抱,但正主cp出现,自己不是很容易就给撕下来了,那就该在撕下来前,赶紧让自己自力更生活下来。

眼下盛司晨最在乎的便是自己的容貌,通篇剧情,这人都因为容貌被毁,而人格灰暗冷血。

谢籽怡也不准备扭转什幺人设,就想和这个大腿搞好关系,做个人家离不开,又不碍事的好狗腿,将来自己钱多了,盛司晨的cp来了,她出门住,包上十个八个小鲜肉混残生,苟到死便可以了。

所以,她一直在找能治愈盛司晨疤痕的方法。

开妓院的好处就是,消息渠道宽,什幺都能打听到,这几个月靠卖消息吃外快,谢籽怡也没少赚,眼下正是把赚来的钱用在刀刃上的时候。

她借着酒醉,在盛司晨脸上摸,娇滴滴咕哝:“司晨,别用别人的脸对着我,我难受。”

从一开始她就极力表现出,对他脸上疤痕的心疼,每次欢好,都会一遍遍吻过每一道凸起凹陷的旧痕才算完,久而久之,这里居然是盛司晨身上除老二以外,最敏感的部位。

“籽怡醉了!”

“对啊,”她在他唇上舔了圈:“你嫌弃满嘴酒臭味的女子吧?你等等我去刷牙。”

“不必!”他揽紧她虚浮摇摆的腰,防她摔下去。

“司晨,别嫌我丑好不好,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只把我当玩物也没关系,将来你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我一定会真心祝福,绝不乱来,别不要我,就让我做个小狗腿子,能天天见到你就好,我绝不打扰你们。”

她这幺说,够明白了吧,而且酒后吐真言,他再心思深,也该听一两句吧。

“说什幺胡话,”他把人紧掖入怀:“有你便够了!”

谢籽怡朦朦胧胧擡头,“怎幺办,夏天到了,天天捂着面具疤痕会痒的。”

“惯了,没事!”

呼吸变成粗重沙哑的喘息,空气暧昧热烈,她的手又探进他裤裆内,握住他略有擡头的肉根,颇有技巧的爱抚套弄。

“这里也惯了?”她在他脖颈上吮啃,陶醉呻吟,种下一朵红梅,“嘿嘿嘿嘿……肏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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