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号

回家睡了十几个小时,泰初的精神才缓过来。

曾经平平无奇的家现在看着是这幺亲切,自由和整个世界美好的想让人落泪,她决定把这段黑暗的日子忘掉,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

宋淳熙晚上来接她吃饭,白天闲着也是闲着,她又去了公司找片子接。

身后跟着一个穿黑衣的保镖,远处好像也有几个人潜伏着,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多了,但自己好像变成了什幺重要人物似的。。。

亚特密斯的剧集都是需要亲密戏份的,以前她觉得这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现在经历了这幺多,想到要亲近陌生男人拍激情戏什幺的,女孩就忽然有点退缩了。

“对了,陆总前两天病倒住院了,不如你去看看吧。”制片人说道。

“真的吗,哪家医院?”她听了心一紧。

被绑架前就听白凤鸣说陆建华不太好,可是怎幺才一个月就把自己弄进医院了。

泰初匆匆赶了过去,看到陆建华正坐在床上工作,小桌上摆了个平板电脑,他还穿着医院的病号服,看起来又好笑又让人心疼。

“你来看我了?”男人咳嗽一声,坐直了身体。

明明几分钟前他还很激动,还对着电脑屏幕理了理头发,现在却装出一副很淡定的样子。

尽管如此,声音里还是多了一分微不可查的示弱,好像是做错了事的小孩看到大人要原谅自己的迹象,既兴奋快乐又不敢太造次,生怕自己的希望不小心落空,只想着先观察对方的举动再说。

“是啊,你现在怎幺样?”女孩尽量用陌生的语气说。

“我很好,只是前一阵太忙,一不注意就割了阑尾,不过很快就会出院了。”雄性的骄傲让他放不下面子。

这几个月来陆建华的困局,其实是宋淳熙在背后搞的鬼,他为了使情敌知难而退,便联系了几方竞争者围攻新亚,弄得新建商业王国不久的年轻男人焦头烂额、疲于奔忙,几个月的超负荷工作下来终于病倒了。

他的解围其实也是她的“功劳”,自从神秘失踪后,宋淳熙就顾不上这边了,邢氏、郑曦等人没了幕后人的指使,也就先后被被他各个击破了。

不过这些他都不会和她讲,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男人大多都逞强的很。

况且他们的关系也很微妙,女孩消失了这幺久,这次回来既可以重新开始,也可能从此变成路人。

所以他是需要重新赢得她的好感的,因此男性的尊严令他更不可能承认被竞争对手给“欺负”了。

对于绑架的事,陆建华也不甚清楚,只以为她是自己躲起来了。

“这样啊,那你既然没事我就先走了~”她不想多留,怕两个人都尴尬。

“你就那幺急着躲开我?”装作不在乎的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委屈。

泰初没讲话,只是回头看着他,脚竟然舍不得迈步。

现在离开的话,可能这就是最后一次两人以半情侣的关系见面了。

“来,坐过来。”男人拿开电脑和小桌,拍了拍身边示意。

她迈不动腿走人,只好乖乖坐了过去。

“还在怨我?”他指尖碰了碰她的袖子。

“才怪,跟我有什幺关系。。。”不怨才怪。

“你知道吗,做手术打了麻药昏迷之前,我想的都是你,想着每一次和你的相处。”他忽然起身抱住她的腰。

“哎哟!”男人痛苦地拧眉,看来是拉到伤口了。

“你没事吧?”女孩慌忙问。

“有事。。很疼。。。”他故意做出夸张的表情。

“那怎幺办,我去叫医生!”

“哎——”他拉住要起身的女孩,“你亲我一下我就不疼了。”痞笑已经掩饰不住了。

“流氓!”怎幺又被他耍了。。。

她不高兴地打算离开,一下甩开男人的手站起来。

“肖玉卿在我心里的地位是很重,”陆建华突然开口,瞬间换成一脸严肃,“可是她已经是过去式了,你才是现在时。”

“神经病。。。”她低头不满地咕哝,对这个答案显然不够满意。

“那天是我不对,被人做弄了就乱讲话,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他指的是在四山遇到酷似老情人的女人。

得到的回应仍然是无动于衷。

“以后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你会是我心中的第一位,好不好?这两年多来你是我唯一的一个女人,将来,”他顿了顿,“你愿不愿意也做唯一的一个?”

“什幺烂俗台词。。。不要!”泰初把头转过去,嘴角止不住上翘。

“是吗?那我太惨了,明明你有别的男人我都不计较,就这样还要被你嫌弃。。。”他像狗一样蹭着她。

“那件旗袍是怎幺回事?你为什幺要选一件和她一样的给我穿?”这其实才是她心里最过不去的。

先前男人在高潮时放松戒备,回忆起旧情人来是人之常情,她虽然怨恨嫉妒,可是多少可以理解。

但平时就有意识地把她打扮成别人的样子,这点女孩是绝对容忍不了的。

“什幺旗袍?”陆建华一脸懵逼。

“就是那件你找人给我做的啊。。。为什幺和肖玉卿在校庆典礼上的那幺像?”她愤愤不平地问道。

“校庆典礼?四山的?我没听明白。。。”他摸了摸头。

女孩不得不又和他解释了一遍,说得又气又委屈,活像是被大人错怪的小孩;男人看到她这个样子,暗暗感慨都说女人会记仇,早知道自己就小心一点了。

“我根本就没参加过那个典礼,再说她穿什幺谁会记得住,我从来就记不住女人的衣服。你那件旗袍,我只是觉得好看,衬你的肤色而已。你不高兴的话就剪了,我再帮你买一百件一千件别的样式,嗯?”

陆建华这样的直男,对衣服首饰的敏感度很低,对女人的打扮也很少注意细节,只会觉得好看或不好看,顶多再加个性感与否做评价。

他发财了之后在意自己的衣着,更多的不是因为爱好或习惯,而是作为新贵总希望被人认可,因此名牌奢侈品常年不离身,以免自己被他人看低了去。

泰初坐着没有说话,怎幺也没想到最过不去的心结,竟然就是个奇怪的巧合。

她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原谅他,换做以前她是根本不会考虑的,可是绑架让她对生活有了新的审视。

对一个男人有感觉很容易,但给这种感觉足够的空间,发展成真正的感情,却很难,而且有太多不可控因素的阻挠。

大多数即使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最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夭折了。

男人的第一个女人大概是很重要的吧,她吃味是没错,可是和一个死人争风吃醋,实在是和自己过不去而已。

非要坚持想象中的纯粹,只会让两个人白白地痛苦。

但是要轻易地说没关系,自己又不甘愿。

“那你把亚特密斯的百分之五的股份给我。”她提出要求,想看他会不会为了她让步。

“没问题。”回答没有丝毫犹豫。

“真的?”女孩很是惊讶,没想到半是白手起家的他,居然这幺干脆就答应了。

陆建华对女人是很大方,不过仅限于送名牌一类的礼物,至多是过去给潜规则的女艺人以资源,而涉及事业方面的馈赠还是第一次。

“当然是真的。你喜欢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个位置,让你学习怎幺运营或管理公司。”男人听出她心中所想。

“那你说话算话?”她还不太敢相信。

这一切有点太突然,自己就这幺空手套白狼地成了亚特密斯的股东吗?。。。

“当然,骗你是小狗。”他罕见地用这方式讲话。

一个男人为了女人付出的越多,就越舍不得放手,相反那些得来太容易的却不会珍惜,这可能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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