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从不在办公室乱来。
当然不是因为我正人君子,而是我的工作圈里没有那种,可以让我称心如意的同伙,肉体犯罪往往是两个人的勾当。
最近,有个芳心纵火犯,隔三差五,往我身上投火。
他叫陆可,陆地的陆,可爱的可,我现在的伴儿,床伴。
二十岁,一米七八,可爱帅气。
据他自己说,就读于国内知名艺术院校,我对他的出身没什幺兴趣,也就无从查验。
我们是在一家酒吧邂逅的。
神交一小时后,他跟我去了酒店。
年轻漂亮的小鲜肉谁不喜欢?
脱光了衣服的陆可,像一枚诱惑的果实。
白皙,光滑,水嫩,尚未成熟。
我馋他身子我认了。
但是他馋我什幺,我就不懂了。
“Kevin,跟你在一起好有安全感,我喜欢成熟的老男人,英俊潇洒,幽默风趣,还有性感的好身材。”
原来三十岁,在年轻人眼里,已经老了啊。
“可以叫你爸爸吗?”
抓住我的衬衣领口,他跟我一同滚到床上。
“随你。话挺多的,不是第一次吧?”
捏捏他白皙的下巴,我不喜欢前戏之前,没完没了的对话。
让人没兴致,也会很扫兴。
两个不熟的陌生人,有什幺好聊的呢?
他果然闭了嘴。
我们甚至来不及开灯、洗澡。
他看上去很急,急不可耐,怕我反悔似的,紧紧抓住我。
小嘴凑了过来,同我吻在一块。
清冽甘醇的酒香,属于鸡尾酒的香味,在唇齿间游荡着。
他有一定的吻技,比出来卖的男妓,还是要青涩几分。
他接吻熟练,但不老道。
舌尖像香滑的灵蛇,不停的缠着我,嘬着嘴交换口水,吮吸。
而我不喜欢让人等,就像我不喜欢等人。
固定住他的裸体,托起陆可的腰,抓住他的臀,我在他身后问
“我可以进入你吗?陆可……”
他垂着头嗯了一声,像一头待宰的绵羊,乖巧驯服。
哪怕是对待炮友,或者419的情人,我也要再三确认,他们是否放心,把身体交给我。
这是我的床上哲学,即使我衣冠禽兽,也坚持着绅士之风。
为什幺养成这种习惯?因为我曾经吃过大亏。
“Kevin,摸摸我。”
听着他绵软无力,满含期待的声音,我的大掌在他胯下,纯熟的捋过根茎,立刻听到他的娇喘。
屁股翘得更高了,他啜泣着向我摇尾。
这个勾人的小妖孽,放开他薄红的性器,我不想再忍耐下去。
戴套,进入,挺送。
“啊……”
一切似乎都很顺利,我毫不留情攻占了他。
之后,陆可就不是陆可。
我也不是我。
我们化为了欲望的俘虏,暂时忘掉三大哲学问题,在床上鏖战了一个小时,然后大汗淋漓的分开。
我很确信,他不是第一次。
因为他比我想象中,饥、渴。
土豆的话:尝试一下新题材,欢迎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