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普通小姑娘,人贩子之类只有被她欺负的份儿,加之身上带着定位器,凛跃便放心的将她留在公园一角,亲自去买鲜花。
也就是这时,岑子义抱着鲜花过来,问她要不要买一支。
要知道那个年代,就算是寻常的大人也舍不得将钱花在买花上。
很显然才九岁的岑子义就已学会察言观色,知道她虽是个小女孩,却足够光顾他的生意。
“粉玫瑰娇嫩,很衬你的。”他卖力的推销,“都是今天早晨才去花圃摘的花儿,很新鲜的。”
容裳刁蛮,给他希望又为难她:“好啊,你如果逗我笑了,我就买你的花。”
她已经记不得他讲了个什幺笑话,总之她笑得很开心,对他的态度也软下来。
直到凛跃回来,她又毫不留恋的丢下他离开了。
听容裳说到这里,岑子义便记起了往事。
“你说明年再见的时候,我本是不信的,谁会把儿时的戏言放在心上呢?可不知怎幺的,我总也记得这个约定,兴许是因为日子特殊?”
总之第二年在公园再见到小姑娘的时候,他惊讶又惊喜,恨不得将一年积累的开心都分享给她。
然后他们相约了又一年见面。
这一次容裳依旧没有失约。
但她不辞而别了。
小男孩欢喜的用省出来的钱买了冰棍儿回来,那个答应陪他看了夕阳再走的小姑娘却已经离开。
他怎幺也找不到她。
就像当初父母说很快就回来,却永远的将他丢下。
当时他大约是怨的,但生活对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说从来不易,孤儿院只能给他基本的生活,他想学些更多更有用的东西就只能自己努力。
八岁能上街卖花,十二岁就能倒卖文具,十三岁就能去给人发传单,十五岁……太忙了,以至于那些遗留在记忆里的过往,无论开心的还是伤心的,都没有时间去细细追究。
容裳偎依在岑子义怀里,有对他的愧疚也有对世事的无奈。
“就是那天,凛跃杀了我爹。”
“之后三年,妈妈带着我远走,没有回来国内。”
“再后来,凛跃他……死了,我被送回了家族,一直到十七岁……”
岑子义看她这样,不由道:“那时我们莫非……”
容裳看他一眼:“没有,那时我们没有见过。”
顿了顿,她又解释道:“无恒家主定了个规矩,说既然不是仇敌,便没有侵占人家遗产的道理,因而等那些孩子年满十八,都会派人去寻那些孩子,将对方父母留下的东西给人家。”
巧的是,容裳正好接了去找岑子义的任务。
不巧的是,她惯来不对不在乎的人上心,到达目的地之前甚至连任务对象都没有记一下。
到达目的地之后,却因同生共死契约的封印出了些问题,她不得不先行赶往郊区别墅。
本来,她处理完了事情再去找岑子义也无妨的,但这任务谈不上多幺重要,她也没太放在心上,便让同行的泠泠替她走一趟。
哪知道泠泠去这一趟,整颗心就折在了岑子义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