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倾城做了一个梦,她梦见了七年前的自己,她当时只是小小的专科生,但却做了一个壮举,她去同一群名牌大学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去争取做沈辞的秘书。
沈辞是他们公司的总经理,他很厉害,霍倾城呆在他身边七年,很多时候会被他的睿智成熟,运筹帷幄而惊艳,那颗心,也总是小鹿乱撞。
她第一次见沈辞是在霍倾城在进沈氏上任前台的当天。
男人从一辆宾利汽车下来,穿着烟灰色的衬衫,最上面的纽扣解开了两颗,锁骨隐隐若现。
当时的沈辞刚回国不久,到公司上任总经理一职。
男人身型颀长挺拔,那是霍倾城长那幺大见过最帅最英俊的男人,她觉得男明星长的都没有他好看。
五官轮廓深邃硬朗,只是当目光扫过来时,你会发现自己大气不敢喘,看似无波无澜,其实积威不已。
其实她做梦都没想自己真的当上了沈辞的秘书。
因为,她那时真的很差劲,只不过,因为沈辞,霍倾城开始变得很努力,很努力的去变好,变得优秀。
她成功了。
很成功。
可这幺多年过去,她和沈辞还是保持着上下级的关系,她的感情没有任何进展。
这点,很失败。
沈辞交过的女朋友无一不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不只是会吃喝玩乐,她们同样优秀的令女性羡慕仰望又嫉妒。
霍倾城是玩不起感情的人,她害怕,怕自己坦白心迹,以后连待在沈辞身边的机会都没有。
可是闺蜜的话历历在目,向左左跟她说:“倾城,你再不勇敢一次,你可能就真的没有机会了。要知道,沈辞已经三十三岁,沈家是怎幺催促他的婚事的你是最清楚不是吗。”
霍倾城彷徨失措:“我想想。”
想着想着,她就醒了。
她趴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呼吸里,有淡淡的烟味和古龙水的味道。
霍倾城倏的坐直身子,低头左右看了两下,是一件男人的外套披在自己身上,是沈辞的衣服。
“霍助理,你醒了。”旁边的王秘书开口。
霍倾城点头,问:“沈总来了是吗?”
王秘书回:“来了,但看你睡得沉没叫醒你。”
“咖啡泡了吗?”
“我们泡不出沈总想要的味道。”
沈辞喝咖啡,已经喝习惯了霍倾城泡的,别人泡的,他总能挑出刺来。
霍倾城眉眼含着柔软的光芒,起身去了茶水间。
她泡了一杯敲门端进去,坐在办公室前,微低着头,拿着钢笔在批阅文件的男人身上气息成熟稳重,白衬衫黑裤,手呆着银灰色名表,打扮干脆利落,浑身散发着高位者的威势。
明明人就在你面前,偏偏觉得遥不可及。
霍倾城想,向左左说的很对,她再不告白,可能连机会都没有。
她该告白的,不管是为了开始还是为了结束,总该有一个结果的。
“沈总。”
“醒了。。”沈辞擡头,看向眼前穿着雪白衬衫和包臀窄裙的霍倾城,她长的很漂亮,瓜子脸,桃花眼,带朱唇,唇很饱满,涂了口红,会显得很性感。
身材比例非常好,腿又长又白,明明以前穿着短裙子跟他去下市场暴晒也不见晒黑,依然白的发光。
身为全能秘书,她很受老总们的青睐,但沈辞知道,霍倾城只是他一个人的秘书,别人想挖也挖不走。
“恩。”
“我让人给你办置一个单人的休息间,以后累了就去那休息,别趴着睡。”沈辞说。
霍倾城笑了笑,说谢谢沈总,她知道沈辞晚上没有工作安排,想约他吃饭,但见到了本人,又欲言又止。
“想说什幺?”沈辞问。
霍倾城抿了抿唇,她找了一个理由:“沈总七年的栽培才有了如今的霍倾城,很感谢沈总让我在这寸金寸土的京城有了栖息之地,为了表达感谢,我想请沈总吃个饭。”
沈辞想了想,说可以。
霍倾城眼里的光芒在闪烁,沈辞答应了她的邀约。
只是,下一秒,恶耗当头,沈辞说:“吃饭的事先放一边,你去帮我定一对戒指,款式随便,要快。”
霍倾城愣了一下,“戒指?”
“恩。”
霍倾城手不禁攥紧,“沈总你要跟谁订婚了吗?”
沈辞才风轻云淡的说:“我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