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章

一米八的挺拔身材、令人屏息的六块腹肌。

连闪耀的群星也为之黯淡。

浑然天成的霸气,一如让众生倾倒的总统候选人般璀璨笑靥,着实使人有股在选票上毫不犹豫盖上印章的冲动。但这样的他,却说:让我当妳的保镳吧──

初次见面是在便利超商门口。

在柱子后方观望许久,才终于决定先开口认出他:「桀。」

他先是愣了几秒,甫才走近我。所幸绿灯亮起,加上于虚幻网路世界事先模拟无数次的对谈,场面不算太僵、气氛不致太干。

踏在斑马线上,我却逐渐模糊了黑与白。

「当真不会有人上到楼顶?」

浅笑着没应答,我迳自沿着那看似通往云霄的天梯爬着。

那蜿蜒、曲折、漫长的楼梯,倒颇像我看似无终点却稍纵即逝的青春呢。

起初他不太敢触碰我,只是在水塔附近绕来绕去,绕得我的心都慌了。

这里是公寓楼顶,虽才酉时天色却已昏暗如永夜。他关上门,让我们与外世隔绝般,四周死寂像是坟场。他从身后环抱住趴在废弃扶手上的我,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我坐到楼梯间的最末一阶上,不听使唤的手却已放到他腿上。这样的肢体接触,在暗示些什么?不该由我来主导。

是想得到热切回应吧。

擡头凝望他脸庞,干净而俊俏,眉宇间散发十足男性魅力。不是非他不可,但偏偏被他勾摄。

舌头的交缠、唾液的交换,并非第一次,却有着和先前截然不同的滋味。不只是唇齿间单纯碰撞,更希望的是,情感交流。

煽情的,催情的,激情的。

太过了,就变成色情的。一种以爱为名的变相情色。

我推开他,将一分钟前溢满热情的瞳孔,重新缩放成冷淡漠然的尺寸,「你究竟把我当成什么了?」

短暂拥有又弃之可惜的玩偶?亦或更贴切地指出根本是砲友。

话在嘴边语未落,想嘲讽却说不出口。

他先是尴尬又惊讶的停顿了几秒,才毫不迟疑地笑:「我不是妳的保镳吗?应该还记得当初说好的吧?」倘若纯粹只是骑士与公主、守护者与被保护者的关系,那我们的一切作为,又算是什么呢?

拥抱。亲吻。爱抚。

还没达到「盗垒」境界,却已非「牵手」那般单纯程度。

此种关系非比寻常。而他却还能冠冕堂皇,回答得那般荒唐,真令我受伤!不禁心凉。

但,我依旧没骨气的靠在他肩膀,贪恋胸膛。

「今天必得让妳见识一下体育学院男人的气魄。」

男人的气魄?那是什么?该不会要如同健美选手,卖弄肌肉?我受够。

一只有着傲人二头肌的结实手臂就这样朝我的胸前袭来,恐惧在冷空气中凝结成霜。

「你……干麻?」

他的右手折了方向,拾起我的左手,放在我胸前跳动的位置。

是心脏。

「这就是妳的真心。我会记住这频率的,妳也一起帮我记着,好吗?」

──我会记住这频率的,妳也一起帮我记着,好吗?

是承诺,也不是承诺。说誓言又太沉重。

「以后,别再去网路上交什么朋友啦!妳以为有几个真的想跟妳当什么狗屁朋友?还不是看上妳容貌!就当作是被骗最后一次,听我一句劝吧妹子!」

既然如此,为何刚刚又要不顾一切给予那意味深长而又缠绵的吻?

八成又是虚情假意的伪君子、真小人吧。

我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证实──帅哥、型男大多如此低级、比想像中饥渴、比估计里没品、又太轻易到手。而最深爱自己的人却从来不是自己倾心的类型。于是总在这万丈深渊的矛盾中徘徊,鬼打墙般绕不出来。这次的私闯民宅也不例外。

「妳又为什么会答应和我出来呢?」

当我回过神来,鲍凯桀已经抛出这个问号了。为什么呢?我反问我自己,其实也很纳闷。

鲍凯桀、鲍凯桀、鲍凯桀。

鲍恺杰、鲍恺杰、鲍恺杰。

我想起了一个这十七年来唯一爱过的男人。

明明一个是霸道自信的狮子,另一个则是温柔深情的天蝎。截然不同的个性。

「咦?凯桀,你多高啊?」

「一百八十公分啊。」

果不其然,太相似的体格。

太像的姓名,我想是我自己混淆了呢。

去年孟春,是我第四次见网友。首度是和倾慕已久的丽山高中班联会主席,去京站威秀影城看电影,之后无疾而终。第二次是二十岁高职毕业的帅哥骑机车载我去公园聊天,之后草草结束。第三次是与十八岁混混在废墟楼梯拥吻,被拖去无人男厕差点强暴。第四次,那天本该练团,但我竟丢下团员和二十一岁的男人约会!

「欸,掰。团你们自己先练呗!」甩上练团室的门,我毫不犹豫。干、净、俐、落。

奔跑。我从大安捷运站跑到六张犁,又从六张犁站跑回科技大楼站。我真是个大路痴!名副其实的大路痴!终于,在科技大楼站旁的麦当劳,我找到了他,鲍恺杰。

跟照片有落差,本人比较成熟,照片中还略显稚气。戴着耳环,第一印象却不是痞,而是酷劲,一股坏坏的酷劲和笑容。是的我着迷了,正所谓一见钟情吧!我想,就是他了。

「走吧。去我车上。」

他的魅力不亚于陈冠希或金城武,却意外给我一种安心、可靠的感觉。

于是我跟着他,上了他的汽车,他问道:「那……想去哪呢?」

「都可以啊。」对于一个正值碧玉年华少女,怎能抗拒大哥哥眼神诱惑?

「啊,这样呀,那不……陪我去光华商场帮我爸买电池吧!」

我默默点点头,啄米似的,像个乖巧小媳妇。

引擎启动了,他转了转方向盘,开始了我们今日的旅程。

一直到了归途,他都没刻意碰我,我没猜想他是正人君子,反倒有些失望。

他将车暂停在路边的店家旁,罪恶感作祟,催促我下车,「呃……我想我去看看他们练的状况好了!」

「他们?」

「哦,我流音社的团员。」我不忘补充,「我去去就回来!很快的,等我。」

他却喊住我:「流『莺』社?等等……我跟妳一起去吧!」

一走入地下室,打开练团室的门,就看见众人一脸错愕,伴随着震耳欲聋、魔音传脑的摇滚乐,气氛顿时尴尬了起来。

「哟~咱们主唱大人回来啦?还带了个男的?男朋友,还是……司机?」贝斯手忍俊不禁酸我。

电吉他手、鼓手、键盘手纷纷放下手中乐器看着我,双方对峙有些像美苏冷战时期,场面冰得如液态氮。

「那妳还要练吗,主唱?」戴着厚重眼镜、有点呆若木鸡的鼓手很不识相的询问我意见,但这里哪还容得下我发言呐!他又习惯性敲了一下爵士鼓。

我没应答,只是悄悄地又替他们关上门。踩着我的骷髅长筒靴,踏上了台阶,和他又回到了车上。他没多问方才是什么状况,我们又很自然地闲聊至四点多快五点,才送我去大安站搭捷运。

那次见面奇迹似的什么也没发生,但双方感觉都还不赖也就开始交往。

他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情人,外表俊俏、又有内涵,懂得情趣却不至于得寸进尺。

我们感情是甜而不腻,让我一再回味的!

虽交往时他就传简讯跟我约法三章不可拈花惹草,我笑说女人勾引男人应该是招蜂引蝶。而他实质上也从未干涉我交友状况,这点我相当喜欢!他给很多自由和足够的尊重,却不是漠不关心。

相约出来第二次,是在台北车站旁新光三越前。我又上了他的车。害羞的我还是很安静。只剩他嚼口香糖的声音。关上了机,我怕爸妈又夺命连环叩。他把车停在京站附近的停车场,露天的。

当他拿出手机,我不经意瞧见他已将桌面设成我照片,心情顿时甜得像蜜糖。

他也调成静音。而我却希望它永远别震动。

他跑来后座,抱住我,还故作绅士的问:「我可以吻妳吗?」

哪有人会在接吻前这样问啊?未免太谨慎。但我揣测当时的他不想让我吓到,因我看起来实在很紧张。

他先让我躺了下来,自己单脚跪在一旁,然后,他温热的唇复上我冰冷的。起初动作很轻微,慢慢的愈来愈热切、深切。玻璃是如此透明,春光就要外泄。

我建议他先将车开到隐密的地方,于是他起了身将车开到百货公司的地下停车场。环顾四周,确认没有监视器能照到车内,他才安心地又回到后座。他要我面对他,坐在他腿上,我心头又一揪:这是要怎么坐啊?

禁不起他一再央求,我跨坐在他大腿,双手自然环抱住他颈项。这姿势很暧昧也没什么好暧昧的,情侣间这样很正常的吧?他的舌头侵入了我,先是在我的齿上敲了敲门,便开始和我的舌玩起了捉迷藏。他的吻甜甜的,此刻我终于明白方才他咀嚼口香糖的用意。他脱去了上衣,示意要我躺着,我就像个洋娃娃,任由他对我胡来,脑袋一片空白。我以为他会对我做点什么,但他却没有,只是一直亲吻我。我甚至在想我们会持续舌吻到什么时候?

非常热情,却也温柔。我贪婪地享受他带来的这份愉悦感。消耗着他体力。直到车窗玻璃都因他的喘息和我急促呼吸而充满雾气,外头酷寒和车内温暖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这让我回溯起经典电影《铁达尼号》中的情节,萝丝和杰克在船上装饰用车里激情的片段。

他结实、黝黑的肌肤,勾引着我感官,他只需要靠舌头,就能挑逗我所有。说来真不公平!

难以抗拒他的诱惑。

跟他在一起,就算只是一直亲吻都不会感到乏味、无聊。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曾是我以为国小作文才会出现的老梗成语,现今竟真正体悟时间消逝之快的奇妙感受。

只是后来,他再也不接我的电话了。原因不明,我只是自己暗想:难道是厌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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