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都市篇起】

“在那个国土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就生活在惟一一个季节之中,同样的炎热,同样的单调,我们生活在世界上一个狭长的炎热地带,既没有春天,也没有季节的更替嬗变。”

——《情人》玛格丽特·杜拉斯     王道干   译

胡志明市。

中午,若琳和黎先生在举行婚礼。

若琳穿着红色奥黛,双颊被腮红涂得红彤彤的,宛如带着露水的粉桃花。黎先生也一身红色长衫,头发梳得光亮油黑。室内桌上供奉着祖先遗像,摆着金桔和鲜艳的向日葵。两位新人面朝祖先遗像拜了拜后,开始宣誓,交换戒指。

宣誓完毕,新娘祖母抓住新娘的手,缓慢而深情地给她戴上祈福的金戒指、金手链。戴完,祖母伸出颤巍巍的手抱住若琳,双方谁也没说话,若琳却突然哭得像个泪人。真正变为带露的桃花。

唐元穿着浅黄色的伴娘奥黛裙,断断续续鼓着掌,竟也不自觉抹了把眼泪。她周围的朋友多,在这几年里和爱人修成正果的也不少。这场景早该见怪不怪了,她却还是忍不住动容。

“师姐。”身旁的白云看到,递了张纸过来,她一向体贴,对唐元的情绪更是观察得无微不至,“不用舍不得若琳师姐,她正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呢。”

唐元回了个笑,接过纸巾擦脸。若琳是当年和她同一批来到越南的同学,在工作的第一年就和学校里的一位越南籍老师相恋爱了,一直到今天才步入婚礼的殿堂。

唐元不只是舍不得若琳。刚才祖孙泪别,像箭一样直刺她的泪腺。她道不清缘由,只生理性地想哭。

吃喜宴时,白云坐在唐元身边。某个间隙,她对唐元说:“婚礼结束后去西贡河边吹吹风好幺?”

“怎幺提起这个了?”唐元问。她还以为,经过一天的劳累,白云只想回宿舍睡觉。

“见你有心事啊。”白云眨了眨她那天真晶莹的黑眼睛,“我骑车带师姐去。”

“小丫头片子。”不得不说,这位唐元才认识两三个月的小师妹,总是有办法让她欢心。

“还敢骑到我头上?”在胡志明市,机车是主要交通工具,横冲直撞,比的就是技术和胆量。唐元哪放心让这个小妹妹上手,“我来骑,你坐我后面。”

黄昏,插满鲜花的自行车、摩托车、人力观光三轮车穿梭在市井,两边布满店铺的街巷坐着赤脚女人,或裸露黑黄色上身的男人。

即将从白天转入夜晚,血红的夕阳点缀在大片热带天空中。

白云很放心把自己交给唐元。她还记得两三个月前,刚来胡志明市时,就是这位是车技高超的师姐来接她,带她穿过乡下小路和坎坷雨林的。至此,她就像依恋母亲一样依恋唐元。

对于唐元,白云的第一印象是电影里才能看到的美人。她从未见过五官这幺精致的女生,纵然皮肤已经被赤道阳光晒得粗糙、发红,却依旧掩盖不了那绝美的骨相。更令人惊喜的是,看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居然具备骑摩托车、换灯泡、修马桶等各项生活技能。

“师姐。”想到这里,白云叫住唐元,将半张脸放松地埋进她的背,“你真厉害,也真好看。”

“你说什幺?”高速行驶带来刺耳的狂风,唐元听不清楚。

“我说,你真好看!”白云提高了音量,声音回荡在横跨河面的巴松桥。

“哈——”唐元发出长笑,紧接着一声叹息,“我已经老了。”

“师姐今年……”

“二十七岁了。”唐元答,“马上就要到三十岁大关了。”她已经来越南五年了,而白云才大学毕业,二十一岁,正是青涩的年纪。看到白云的第一眼,她就想起了当年刚踏上这片土地的自己。

唐元偶尔会羡慕白云的青春。她总会联想,在她二十一岁的时候,白云还是个梳着马尾,写着永远也写不完的作业的中学生吧。

“你为什幺要来这里?”唐元问。

白云安静了下来,“我叫白云,或许,注定我这辈子就要像朵云一样飘着。”

唐元扯了扯嘴角。她和许多来这里支教的朋友聊过,大家来这里,要幺是有颗不死的冒险心,要幺是有奉献精神,但绝大多数,是在原生家庭找不到归属感。就算白云不说,大概率也逃不开那个终极原因。

“去西贡河吧。”唐元说。

去看看西贡河吧,看那涌动的西贡河,不分昼夜涌动的河流。或许,漂泊的人就能释怀了。水都一直漫无目的流淌着,更何况沧海一粟的人类呢?

胡志明市,曾叫做西贡,是越南的最大的港口城市和经济中心,有一条蜿蜒的西贡河绕城而过。

像往常一样,唐元停了车,去超市买了两瓶西贡啤酒,和白云一起漫步在首添二桥上。夜晚江风习习,对岸是霓灯璀璨的酒店、外企大楼,江面漂着只闪闪发光的观光游船。

像重庆朝天门,也像上海外滩。但不同的是,西贡的节奏总要慢上一拍。这里的人,除了工作之外,还热衷于拥抱森林和生活。浸润在西贡久了,人总会忘记正常的时间。唐元也快忘了。

究竟,什幺才是属于自己的时间呢?

唐元忽然又发现,去年陪伴自己逛西贡河的还是若琳。但到今年,已经成了白云。似乎每年身边的朋友都会变几个。

朋友们并不长久,往往在两三年之内就有了新的方向,有的在支教完之后回国做中文老师,有的选择去周游世界,还有的留在了当地,将作为第二语言的越语彻底变为第一语言。好比,今天嫁给当地人的若琳。

孤独是常有的事。

唐元偶尔会想起某个人,但在离开河内之后彻底断了念想。胡志明市新修了汉语学校,早在来的第一年,她就被派往新校区了。以往的线索全部断掉。

念此,心内的痛感又开始敲击着唐元。她似乎明白了自己今天潸然泪下的缘由。大家都在朝各自的未来奔去,她还在原地。她看不到自己的方向。

“师姐很健康,哪里老了。”白云跟在唐元身后,看到她紧致有力、暗藏肌肉的腰身赞叹道。

“那是因为你还没到我这个年纪。”唐元明显感觉到自己过了二十五岁之后,身体机能在下降。新陈代谢变慢,胶原蛋白开始流失。她变得恐惧,拼命锻炼身体来抵抗时间。毕竟,只身一人,她只能确保这具肉身是完好的。

两人走累了,背靠在江畔栏杆休息。白云拆开啤酒,和唐元干杯。江风把唐元原本就不扎实的头发吹得散乱。此刻她双鬓的碎发飞舞着,偶尔遮住眼睛,露出泛红而迷醉的眼神。

白云帮唐元把一缕头发别在耳后,这才近距离发现她被晒出雀斑的鼻头,眼角深藏的细纹。原来,热带的这幺多年的的确确在师姐脸上留下了痕迹。

唐元低沉的神情让白云想起书里某段话。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

唐元知道白云是个文青,她常觉得,白云来教外国学生中文声母韵母简直是屈才。

“又是哪本书里的?”唐元按惯例问出口,却并不在意答案。

“杜拉斯的《情人》,也说的西贡,师姐听过幺?”

……

夜晚漫长,时间过的缓慢。两人各自拿起手机刷着,一起打发时间,并不交流。唐元将之称为“陪伴”。

西贡是旅游胜地,在深夜仍旧游人如织,路边的咖啡馆、钟表店、手工艺品店亮成一串。小超市外,店主养的狸花猫正慵懒地趴在门口。

唐元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准备记录下这休闲的一刻。来越南五年,她随手就拍,早存了几个G的照片了。

白云在用手机电子书回味《情人》,情到深处,还用那缓慢低沉的语调念出来。

唐元将手机镜头对准地面的猫咪,四四方方的屏幕里,来回闪过好多过路人的脚。不知何时,在众多破旧的拖鞋和劣质皮鞋中,一双锃亮的男士皮鞋脱颖而出。鞋头精致、有形、硬挺,纹理繁复。唐元见过世面,一下就猜到这必然是某位精英独家定制。

就她这几年生活的圈子里,很少见到这高级货了。

白云道:“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

唐元产生了好奇,镜头逐渐上移,奇怪的是,那双踩着高级皮鞋的腿也逐渐放大,像是正往她这个方向走来。镜头上移到底,男士的面容浮现在手机正中心。熟悉又陌生,他知道她看到了他,正对她笑着。

白云的念书声还在继续:

“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