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穷人的敏感,也有不为人知的骄傲,但我的敏感和骄傲在阶级和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在跟程嘉逸之前,我特别讨厌男女关系用「跟」来说明。
A「和」B谈恋爱,听起来就很公平。
A「跟」B,听起来就不平等。
A是B的附属品,A是跟屁虫,是狗皮膏药,是不受待见,不被重视的。
我是程嘉逸的寄生虫。
在我浮想联翩之际,程嘉逸掰开我的双腿,握住硬挺的肉棒,用坚硬巨大的龟头,重重地顶蹭了几下我的阴核。
感受到他分身的炙热和坚硬,我抖了抖身子。
程嘉逸似乎很满意我的反应,一边唇角微微擡起,露出恶作剧得逞的笑,笑容蛊惑又散漫。
他扶着肉棒,沿着我腿间细缝上下滑动,空气中传来避孕套和阴唇摩擦的声音。
随着时间流逝,那淫靡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让人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我擡起眼睛,借着床头微弱的灯光,直直地凝视着程嘉逸的脸。
程嘉逸很帅。
帅得毫无技巧,就硬帅。
面部挑不出一点缺陷——
浓眉大眼,双眼皮折痕很窄且深,他习惯低垂着眼睑,看人的眼神是上位者一贯的淡漠和冷傲。
颧骨和眉弓凸出却不算太高,鼻梁倒是十分高挺,嘴唇薄厚适中。下颌不宽也不窄,侧脸线条流畅又硬朗。
是传统中式审美大大方方的帅,是西方审美五官立体、极具性张力的帅。
实际上我常常觉得和程嘉逸做爱,身份地位发生了调转,有点像我是个家财万贯的富婆,点了个靠脸吃饭的小白脸。
只是看着他的脸,我就能达到高潮。
他跪在床边,双手扶着我的膝盖,慢慢将鸡巴插进我的穴中。
尽管我下面已经分泌了足够多的润滑液,但他那根粗长狰狞的东西纳入下体的充实感过于强烈,我着实有些吃不消。
我又不敢像伺候其他男人一样,虚伪地叫出声来,下意识地倒抽了口冷气,止住呻吟。
程嘉逸细长的手指像接通了电源的数据线,带着微弱的、酥酥麻麻的电流,从我的膝盖一点点移到胸口,再向上,滑过我的肩颈线,张开虎口,锁住我的喉咙。
他用大拇指指腹碾我的唇,低哑着嗓子问我刚刚在想什幺,怎幺和他做的时候也能分心。
他看过我演的那些不堪入目的片子。
他说我顶着张天真稚嫩的脸,倔强又委屈的神情,跪在地上去吃男人鸡巴的脸特别下流又色气。
他说我的表情能挑起绝大多数男人的征服欲和占有欲,就是那些男人的鸡巴太短,看起来不能满足我。
我今年27岁,程嘉逸刚好到而立之年。
他有妻,有爱人。
这是我给程嘉逸当情人的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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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期间不修文。
有空再修订错别字和逻辑Bug,适当补充增加男女主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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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榜期间,更五休二。
下了榜/无榜单后,随心情更新,不用等。
大家都不喜看第一人称的文。
可我这段时间懒得描写男人在想什幺,谁要管他死猪脑子里装什幺。
当下我只想写女主一个人的所闻所感,她的绽放和燃烧,能否感受到被爱。
同时我认为用“我”的口吻讲述背德恋,更疯更带感,更沉浸和矛盾,更有那种不顾世俗伦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爽。
综上,第一人称写法不会变,没人看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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