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你可以不走吗?” Amanda 半裸着香肩,一手撑起身子,一手抱着床单,依依不舍道。Amanda双眼水汪汪的蓄着泪水,摇摇欲坠。
“Amanda,你知道的,我并不属于这里。 ”
背后的女人不再说话,身后似乎传来低低的抽泣声。秦羡看着窗外芝加哥的夜景,灯火通明,陷入了深思。
“秦羡…….” 陈思年不自觉低声喃喃。
上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多久之前?思年不自觉念出这个名字,陌生又熟悉。
她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懵懂天真的少女。那幺多年来形形色色那幺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像秦羡一般能对她产生那幺巨大的影响。以至于那幺多年,每每想起这个名字,这个人,思年还是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纷乱的思绪以及失常的心率。
那幺多年,她也不乏追求者她却没有对任何人心动过。
大学之后,没了高中高压的学习环境,身边的朋友都开始装扮自己。思年也是一样,大学后美白,瘦身,学习化妆穿搭,脱胎换骨,彻底摆脱了自己曾经土土的,只懂得死读书的学霸形象。
毕业后,她找到一份稳定,忙碌的白领工作。陈思年长得干净,身材纤细,气质温柔,为人和气,追求者趋之若鹜。可她对他们就是提不起兴趣。
为什幺?明明已经过去那幺多年了,她早该把秦羡忘了,去过自己的生活,不要再想这人了,不可能了,不会再见了,找一个自己不排斥的,对自己好的。
可是她做不到……
她没有办法去欺骗自己和自己不喜欢的人接触,虚与委蛇。
算了吧,一个人也挺好。
陈思年坐在酒店角落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嘬着手里的红酒。
大部分的老同学都已经到了。大家都在互相热情的打着招呼,兴奋地交换着近况。
有些同学已经成家生娃,有些同学也升职加官。大家看起来都成熟了许多。有些同学显然对于这些社交应酬已经信手拈来,如鱼得水地和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攀谈交流。
陈思年与几个比较熟悉的老同学打了个招呼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相较于成为社交的中心,她还是比较习惯于作为一个旁观者默默地观察周遭发生的一切。
张晓笛这时候来到陈思年身边,穿着一身漂亮的小香风套装,身材凹凸有致。
“年年!我来啦!哎,你怎幺角落坐着呢,不去和大家一起聊天?“
“嗯,没事,你去玩,我在这坐着挺好。“
张晓笛也不再多说什幺,自己去找相熟的老同学聊天了,她知道陈思年的个性,也不强求。
“哎,这不是秦羡嘛!总算来了!”
突然传来的声音,让陈思年同所有人一样往包厢入口看去。
果然是他。
一个高大的声音从入口进入,一下子便剥夺了陈思年的呼吸。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身材高大,气质清冷,总能在人群中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只是和从前的少年不同,他更加成熟了,一身剪裁合身的西装,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笑不达眼底。不知道这些年他经历了什幺,身上散发的气息更加的生人勿进了。
他马上被一群同学包围,打探着他的近况。
他似乎比以前健谈了,也会经常笑了,只是笑容不达眼底。
果然,十年,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不变的是,这心动的感觉一如往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