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女屌丝,虽然我个人并不这幺认为,但按照大众标准,我确实如此。毕竟我长相平平,身材寡淡,家境则更是一般。
论口才,我一上正式场合就容易漏怯,难登大堂之雅;论智力,当年高考花了百八十的气力才考上一所普通二本,这已经是祖坟冒青烟的程度;论情商,我总是愚钝,以至于别人出言讽刺我时,我都难以领会。
如果非要找出我身上有什幺能拿得出手的长处,我想应该是特能睡吧,除此之外,我的人生毫无特色。
但我非常具有有乐观主义精神,我不觉得我过得“穷”或“屌”,我非常幽默,常常能用三言两语逗地他人哄堂大笑。确实,我还挺自信的。
这幺想来,我也不算毫无价值,至少我还很搞笑。没错,就是这幺自信。即使你告诉我,我只是地球online上最不起眼的一个npc,我也依然会觉得我是无用npc里最有用的那个。
不得不说,凭借这种阿Q精神和超强钝感力,我过得非常快活。
大学毕业后,我混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月薪7000,够我蜗居在一线城市的窄小出租屋里,当一只兢兢业业的蚂蚁。工作日在工位上混水摸鱼,周末蜷缩在昏暗的出租房内呼呼大睡,刷着毫无意义的短视频,任由时间从指缝中流走。
日子是混走的,但我毫无负罪感,这样的人生是多幺自由啊。
但好日子只持续到傅瑾抒出现以前,该死,她是我的顶头上司,海外名校毕业,商科高材生,从外貌到身材到家世样样出色,能够甩飞普通人八百条街。没错,就是我这个普通人。
像这种常年身居高位的成功人士,当然事事不甘于人后,她也确实如此。做事雷厉风行,效率奇高,喜欢用几近严苛的条件要求员工,并定制超高的任务标准,可劲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这也使我痛不欲生。
我想我应该是她人生中遇到过的最大污点,不幸被分配到她组内的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子。
要说真才实学,我没有,因为我大学也是混过来的,年年成绩吊车尾,在挂科的危险边缘摇摇欲坠,当然什幺东西都没学到。
要说拼劲,那我更加没有,我恨不得一天24小时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只要能坐着我绝不站着,能躺着我绝不坐着。
傅瑾抒还没出现之前,我每天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偷公司的水——指每天下班前15分钟在茶水间装满一升的饮用水;偷公司的电——指每天带着两个超大容量的充电宝放到工位上充电,然后带回宿舍给电风扇供电;最后,使用聊天软件在电脑上和网友各种闲聊,并在大量的摸鱼时间中插缝完成少量的工作。
而现在,我每天的工作任务是——完成傅瑾抒布置的,于我而言根本不可能完成的高难度、高强度工作任务,然后因为出错或做得不够完美被傅瑾抒叫到办公室一顿阴阳。
然而作为一个常年读不懂空气的低情商人才,我时常不能理解她所谓的阴阳怪气,因此她对我的言论,我总能左耳进,倒腾倒腾再右耳出。
但话又说回来,我的工作量确实又翻了好几倍,突然剧增的工作强度让我苦不堪言。这不,快下班的点了,又把我喊去办公室临时布置起了任务。
“会喝酒吧?等下有个应酬,你跟我去。”
傅瑾抒坐在办公桌前,头也没擡就下达了命令。我没想到她居然会叫我陪她去应酬,下意识就开口回绝了她。
“对不起傅经理,我…”
“什幺事?”
办公桌前传来钢笔摩擦纸张的沙沙响声,傅瑾抒正在给文件签字,她没擡头,漫不经心打断我的发言,传递出不容拒绝的信号。
“傅小姐,我这人没见过什幺世面,不会说场面话,您带我去,怕是会惹人笑话。”
我盯着面前的桌角,给自己找补道,却半晌没听见动静,忍不住擡头看了傅瑾抒一眼,才发现她正在盯着我看。
她的眼窝深邃,轮廓饱满;挺俏的睫毛搭配双眼皮相得益彰;瞳孔是少见的浅棕色,在白炽灯的反射下如宝石一般透亮。
这样美丽的一双眼,它的主人却从不用它来蛊惑人心,傅瑾抒表面端着不近人情的疏离感,底色却带着不屑。
看着她略带威胁的眼神,尽管已经在心里骂了她八百条街,但最后也只能咬牙应下她的要求,我这该死的骨气。
“好的,傅经理。”
“你现在回去收拾一下然后跟我下楼。”
下班后被迫加班的我跟着傅瑾抒下到停车场,一路上她的步子都迈得很大,两条长腿毫不费力将我甩在身后。
我加快脚步,试图跟上她的步伐,也只是跟在她身后,看着晃荡的波浪大卷发,闻了一路的香水。
这香水的气味过于霸道,闻到过后就一直盘旋在我的鼻腔内,夸张到让我感觉整个停车场都覆满了她的味道。
走到车前,傅瑾抒理所当然打开了后排车门,示意我开车。我忙跟上前去,小声说道。
“不好意思傅小姐,我不会开车。”
傅瑾抒没说话,只是向上挑了下眉毛,然后关上后排车门,向驾驶座走去。
“你坐副驾。”
“好的,傅小姐。”
......
我就知道,这万恶的资本家是真的不让人好过。
在被灌了第8轮酒以后,我终将于在好几个大腹便便、满嘴黄牙的中年男人的轮番攻势下,插空说出去补个妆的烂借口,实际上只是躲在卫生间的隔间,趴在马桶边上,扣着嗓子催吐。
胃里还未被消化的白酒被我吐了个干净,但酒精带来的眩晕与麻痹感依旧在持续,我只好靠坐在马桶旁,慢速喘息,以缓解醉酒带来的恶心感。
该死,该死,该死的狗老板!
我在心里咒骂着,隔间外却冷不丁传来高跟鞋走动的声音,这让意识混沌的我瞬间清醒,条件反射般竖着耳朵注意起外边的动静。
空旷的厕所里,传来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回音,节奏不疾不徐。
哒,哒,哒,哒,哒。
声音逐渐在耳边放大,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靠近,啪嗒,规律的脚步声停止在隔间的门外。
叩、叩,敲门声随之响起。
心中了然,我伸手擦掉了眼角因干呕而泛出的生理性眼泪,又用袖口擦了擦嘴角,站起来抻了下皱乱变形的衬衫,最后撑着挡板打开了隔间的门。
看向门外,傅谨抒抱臂站立,那股攻击性强烈的香水再次向我袭来,让好不容易缓过来的我再次感到一阵眩晕。
她正面无表情地盯着我,从下往上,一寸一寸,从我泛黄发皱的白色板鞋,到掉色发白的蓝色牛仔裤,再到衣摆凌乱、领口歪斜的衬衫,最后到我涨着潮红的双颊以及眼框发红、泛着泪花的双眼。
“傅小姐,请问是有什幺急事幺?”
“饭局散了,你可以回家了。”
不得不说,现代社会的智能机显然没有普及到傅大小姐这里,一个短讯可以解决的事情,她通知到厕所门口来。
“好的,谢谢傅小姐提醒。”
没有戳穿她的恶劣心思,我揉了揉眼睛,晃着脑袋准备出去,却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倒,傅谨抒似乎早有预料,伸出手来扶了我一把。
我勉强站稳,却依旧感觉世界天旋地转,被厚重香水环抱的我没忍住擡头看了傅谨抒一眼,却只看到了她线条流畅分明的下颚线,和浓烈的红唇。
好吧,我承认,她真的是个美女。
在她怀里缓了好一会,我才撑着门板,轻轻推开她,示意她放手。
傅谨抒收回双手,低头看向我。
“你自己能回去吧?我就不送你了,有事。”
“还有,明天记得准时上班程然。”
说罢,傅谨抒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看着傅谨抒高挑的身影渐行渐远,我整个人卸了力,身体倚靠在隔间的门板上,感觉自己醉狠了,望着大理石地面上反射出的刺眼灯光,久久没有动弹。
回家的时候,因为舍不得从市中心到近郊的打车费用,我顶着一身酒气,冒着“醉驾”的风险,扫了一辆共享单车,迷迷糊糊骑到2公里外的地铁口,在拥挤的人潮中,随着列车一路摇晃,荡回了我那昏暗窄小的单间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