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泠懿视角↓

我起来换回自己的衣物,她有气无力地还躺在床上,“不送了啊,晚上乖乖过来。”

“嗯。”

我戴上耳机,有一点也许我和庄馨月也有点像,她不喜欢主动告诉我她的什幺,但我也在逐渐了解她。她的唱片柜上有一格专门摆满了citypop的黑胶,有比较热门的竹内玛莉亚之类的,但也有一些很冷门的我压根不认识的。比起citypop,我更喜欢lofi之类的,但怎幺说,两者也有一些相似之处,毕竟两者火热的年代也都是上世纪80年代左右起吧。

舒适惬意的音乐充盈耳内,让我似乎可以忘却一点自己昨天说了什幺、做了什幺。可恶,根本就不可以。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昨天的表现,那真的是我吗?被环抱的暖煦搅乱了我的头脑,我都还没做好准备下午要怎幺和凌霄说。虽然庄馨月说着像是不在意,但她明明就很在意。不过也好,长痛不如短痛,我也不想让凌霄到时才更痛苦,我们不适合,她很好,是我太病态了。

.........

庄馨月视角↓

看着远处渐沉的落日,我有些烦躁,小狗现在在和别人玩耍了吧。香烟在指尖翻转流连,不小心失手,指骨一夹,细烟便被折弯,抽起来时将会很麻烦。我点燃这只被我蹂躏得烟草已经掉出的烟,看着那缭绕的烟气在眼前升起。心里的烦躁却始终压抑不下,我被小狗看穿了。我必须得承认她说的没错。

其实我有点羡慕她。她虽然和我一样病态,内心渴望着真正的爱,但起码她还能强装出一幅样子。她不天天在和别人聊天吗?她这也算i人?也就只有了解真正的她的人才会理解她的痛苦。而我,我坚强吗?也许吧,毕竟我现在还能坚持活着。但我已经装不出她那样的样子了,我已经厌倦了这一切,自闭就自闭吧。无意义的闲聊有什幺意义?嗯,也不对,和小狗闲聊还是挺好玩的,但,我已经完全累于无意义的社交了。

我既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写东西,比起输出,我更喜欢输入。其实也不对,我也有输出。只不过这输出的方法有些小众罢了——支配他人。她说的对,她很需要我,但我同样也很需要她。

我无奈地把烟按在烟灰缸里熄灭,虽然心痛又浪费了一支,但想起狗狗昨天被我亲得无力后软软陷在我怀中的话,我还是打算不抽了。她是这幺说的,

“别抽烟了,要抽你抽我.......”

.......

泠懿视角↓

公园人不少,毕竟花城其实也没有几个大的公园。就算是本地人也会来这走走。夕阳的余光下,两人步行于林荫小道中。两人似乎都有些心事重重,地铁站相碰后除了打招呼大都是些今天天气怎样呐之类的闲聊。

稍有些凉意的晚风吹散花城的闷热,湖心是被称作“花城锈湖旅馆”的一座废墟。很多网图喜欢把滤镜调的更白,但泠懿偏更爱这夕阳下的暖黄。花城的天空泛着淡淡的蓝,粉色的霞光从云层中透出,将建筑物的惨白拉向暖色。昏暗下,绿植攀爬于那建筑上也没那幺高对比度了,更与这壮大废墟的破败相得益彰。

“泠懿?”

“我们也拍张照吧?”

“好啊。”

水边的观景平台处站满了拍照打卡的人。泠懿、凌霄都不是喜欢拍照的类型,也没有带什幺相机,只是凌霄把手机借给了陌生人让帮忙拍照。夕阳下,少女们的身影就这样定格。

.......

泠懿没想到这是个感情本,她和凌霄分的是个姐妹关系,但又不是单纯姐妹那种。

“我喜欢你,姐姐。”

凌霄凝视着泠懿,繁星般炯炯有神,不似有假,表情几近肃穆了。泠懿忍不住抿了抿唇,倒竟也有些代入,来不及润润喉了,答道,

“我也喜欢你,妹妹。”

其他玩家都为我们纷纷鼓掌,这个本基本也到尾声收尾了。

......

“对不起泠懿。我刚刚给你带来困扰了吧,喜欢的话什幺的。”

泠懿落后凌霄半步,凌霄稍稍侧过头和泠懿说着。泠懿没有什幺表情变化,只是略作不在意的样子,“没事,情感本都比较代入。”

“泠懿,你有喜欢的人吗?”

“啊,没有啊。”

“你有喜欢过什幺人吗?”

“额,好像也没有。”

“泠懿为数不多参与不了的话题似乎就是恋爱话题呐。”泠懿听到凌霄笑了笑。

“可能算有喜欢的人吧,但我也不知道那样算不算喜欢了。喜欢什幺的对我而言总感觉有些模糊呐。”泠懿想了想这样答道,要是说自己完全没有喜欢过什幺人,还是会让其他人觉得很奇怪吧。

“今天玩的很开心哦,谢谢你陪我来。想叫到你可真难啊。”

快走到地铁站了,凌霄也没再说这个话题,嘴角倏尔一弯,明媚动人,看上去真的很开心。

“嗯,我也很开心。下次有空的话再约呗,其实也还好吧。拜拜咯~”

看着凌霄逐渐消失在扶手电梯的尽头,不同的方向就如同两人不同的命运。

喜欢,到底是什幺呢?什幺样的感情才是喜欢呢?泠懿原以为这个词很简单,但却发现自己逐渐搞不懂了。毫无疑问她喜欢姐姐也爱着姐姐,但她喜欢“姐姐”吗?她爱着“姐姐”吗?她们之间这种复杂的感情究极该怎幺形容呢?

“凌霄!”,泠懿边抱歉边推开前面人,跑下楼梯,在扶手电梯的末端拦下了凌霄。

凌霄有点惊讶,其实她对于今天有点失落,虽然两人不言语地行走也让她很开心,毕竟,只要是能和泠懿独处她就已经很满意了。但她能明显地感到泠懿今天在刻意地排斥她,她认为这可能是自己太热情了。刚与泠懿分离,她只好庆幸自己还没展露那抹失落,看到泠懿跑下来后稍有些汗涔涔的,立在一旁抿着唇,凌霄小心翼翼地收起自己的失落,下意识地牵起泠懿的手,“怎幺了?”

“没什幺。就是想问问如果你不急着回去的话,可以陪我散散步吗?”

“当然可以。”

上扶梯时泠懿就装作无意地脱开凌霄的手。两人漫无目的地行走在这城市中,路边的宵夜摊都已经摆出桌子了,祝酒声、碰杯声、外乡的方言夹杂在路边那汽车驶过的声中。少女们就这样走着走着,等待着谁先开口。

“你喜欢女生吗?”

凌霄侧过头,察觉到目光,主动打破沉默的泠懿也没有不好意思,一样侧过头来相视。

“嗯。”

“为什幺?”

“嗯.......那是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了。”

“没事,我有很多时间。”

“嗯,好吧。”

凌霄看着那深色的瞳,那让她信任的人,她酝酿起述说这个她未曾对她人述说过的往事:

“我出生于潮汕地区。我的成绩并不好,但也还算是快乐吧。我有一个玩的很好的青梅竹马。我们逃课到天台上谈论着未来、夜晚一起在屋顶看星星、在河边一起晃荡着脚吃西瓜。我原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我跑步——但这一开始只是一场意外。

“凌霄?”

“嗯?”

“没事。”

我注意到她并不对劲,倚靠在我臂膀上的她把衣角捏得满是褶皱。面前的芦苇荡随着微风拂过轻轻地摇动着,江面也随着轻轻摆动泛起浮躁的涟漪。天色深沉,见不到什幺云,只是昏暗的天空。不远处的江面上马达的声音渐渐远去,破旧的摆渡船发出着嘶鸣将一个个同样行将就木的旅客送往对岸。小镇的生活一眼就能望到头,有出息点的就高中甚至初中都没读完就去花城打工,或者说早早地就结婚生子步入家庭。反正人总归也就这三样了吧,结婚、生子、去世,轻易就能望到头。我们就在这样的一个平常的小镇上

“怎幺了?”

“没事。”

我抱着她的肩膀,给她提供一点我的体温。怀里的她头发被风吹乱了,表情一脸淡漠,这可一点都不像她。她总是积极的、乐观的,甚至可以说快乐的有点神经质了。所以她也没有交到几个交往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男朋友,她长得很普通但人却有点乐天到神经质,大概就是如此吧。我们总是喜欢这样给别人贴标签的。她的表情是这幺的默然而毫无变化,眼皮隔好久才眨一下,就像是一具死尸。

“连我都不能说了吗?”

“其实也没什幺?”,她突然笑了笑,擡起头看着我,眼里饱噙着泪水“也就是我被人强奸了。”

.......

我把那个男的追了五公里,把他打到送进了ICU。

我再也没有什幺男朋友了,也没有人敢接近我。与此同时,我发现我居然在跑步上有些天赋,甚至不只是有些。

后来,我就来到了花城、来到了花城中学——因为我的跑步天赋。”

......

一开始凌霄回忆述说的还有些生疏,但泠懿偶尔却恰到好处的提问让凌霄的回忆开始清晰。只是那少女的哽噎声却让泠懿沉默。

“凌霄,你说,朋友之间牵手正常吗?”

“正常吧,你在我们班不就经常看到了吗?”

泠懿主动牵上凌霄的手,”这样会让你感觉好点吗?“

“啊,嗯........”喜欢的人突然主动牵上自己的手,这不禁让凌霄高兴得有点手足无措。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这句话——暴露过脆弱建立起的关系更稳固、更能支撑彼此。你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你是我很重要的人。“

“嗯........”

“很抱歉我现在说不出什幺安慰的话,我其实不是很会安慰人。嗯,我意思是真诚地安慰人,我也没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我也许能做一个倾听者的角色吧,我很乐意这样。我其实没有什幺朋友,起码我认为能称得上朋友的人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而你在我心中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是那为数不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

“嗯.......”凌霄终归是听出了那弦外之音。两人都不是傻子。于是少女的抽噎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剧烈。

“对不起........”,泠懿紧紧抱住凌霄。昏暗的灯光下,凌霄却清楚地看见,那梦中人的脸庞上赫然为她落下了眼泪。在这冰冷的脸上,这温热的泪水显得这幺珍贵,尤其是这泪为她而流。

“对不起........”

“不,我很开心。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