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个月,乌鸦哥和黎式两个人都陷入两个极端的状态——一个为了毕业作品疯狂埋头啃书,一个好像上瘾了一样疯狂Shopping,然后疯狂打包袋子送到元朗的公寓里。
直到有一天,黎式再也受不了每天下班回来,水没喝一口就要投进“收手袋、拆手袋、整手袋”的无厘头连环家务中去,终于摔了某大佬吃饭的碗筷,开始发飙——“你怎么不把全香港的百货公司都抢劫一遍?我们不如也都出去住,直接腾位子放这些东西算了!”
那男人还保持把着饭碗的姿势,竟也没生气。难得看到她有那幺大的情绪波动,反而觉得有些新鲜,“你唔钟意?那我换一家送。”
一拳打在棉花上,黎式气得满头问号,“我钟意个屁!本来每日累的要死,仲要日日收拾满房间的东西。大佬,你间屋六佰尺,唔系六千尺。你再这样买下去,我们唯有去瞓(睡)大街!”
为了表示抗议,她连续两顿都没吃。
养了好些日子,乌鸦哥才把黎式养得稍微有些血气,不敢让她再这样气下去,定了酒楼饭食,送到家赔罪,又保证过不再乱买东西,此篇才堪堪翻过去。
只可惜,连补了几日,她的脸色也还是没有红润回来。黎式一心扑在毕业作品上,为了写出一册令自己满意的剧本,已经连着好几晚没有好好睡觉,经常是写了撕,撕了写。
乌鸦哥半夜梦醒,摸到身边没人,去厨房拿水,总能看到黎式趴在桌子上,压着本子睡过去,手里攥着笔还不肯放。
他不理解她为什么要那幺累。读书罢了,读也这样,不读也这样。一纸文凭而已,有和没有,有区别?自己从来没上过学,还不是一样混出名堂。可不理解归不理解,既然黎式想做,就也只能顺着她,没必要无端去触这个逆鳞。
但眼看着她一日一日的瘦下去,大佬终于不满发话,“你再这样搞下去,我就去畀你办退学。读个书要命?”
黎式新配了一副眼镜,仅工作时用,戴起来还不太习惯。她从案卷中擡起头来,有些迷惑地推了推镜框,不知道他在发哪门子的火。
“这正常的。”
“正常狗屁。每晚唔瞓觉(睡觉),搞咩飞机?”
“知啦知啦”,她忙着手上的事情,没心思跟他说这些有的没有,只想快点把他打发走,“就即刻收尾完工。你要是真心疼我就少来烦我,阻我时间。”
好在,预估和实际用时没什么大的偏差,各种鸡飞狗跳的日常也还算平安过去。月底的时候,黎式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诞世。
完成全部创作后,她翻回最先一页,写下了这个故事的Title:《镜中月光》。
乌鸦从堂口回来,已是黄昏后。率先书案前找人,却意外扑了个空。
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纸册子,因为开着窗,风哗啦啦的在翻动页面。钢笔盖上了盖子,安静的立在笔筒里。里屋传来声响,他在阳台看到她的背影,夕光裹在她全身,晕染着一层温暖。
黎式似乎心情很好,看到他回来,竟会先笑着打招呼。他不自觉被她的情绪感染,把生意场的肮脏抛却一边,另获一份轻松。
“你中六合彩?那幺高兴。”
她嗔他一眼,怪他不会说话,“你势利眼?就知道钱。”
“我出来混的,唔知道钱知道什么?”乌鸦擡手揉她的脸,“有好事?”
黎式的眼睛蕴着笑意,眉眼弯弯的,看着越发令人喜爱。她点了点头,连语气里都带着轻快,“我的本子完工咗。呢个系我第一部作品,从无到有,真的好有成就。”
或许,他不是很能感同身受,她所说的这种成就感,但他突然意识到,放开一些让她去忙碌自己事情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因为黎式留在香港后,很少会笑,更不要说有什么真正松快的时光。
如果能够让她开心,他忽然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吃过晚饭,黎式收拾收拾要去洗碗,乌鸦却对她放在书桌的上册子起了兴趣。等她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竟然看到社团大哥不拿刀了,拿起了她的剧本在阅读。这种组合的违和感不亚于英国女皇穿旗袍,合法,但奇怪。
“你在睇咩?”
“睇你究竟写啲什么,可以搞得一个月唔食唔饮,唔瞓觉。”
“冇咩好睇嘅,攞来啦。”
黎式去夺他手里的草稿本,却没想到那个男人一擡起手,她就彻底够不到。她在心里翻他白眼,长得高了不起?
“你老实讲,你写的这个男的,系我?”乌鸦的手指夹在书册中间,他已经看完一半,不用看到结局,心里已经有了猜测。
黎式愣了愣,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但不堪他的步步紧逼,只好点头承认,“唔系你。但有参照过你。我这样讲,你懂吗。”
乌鸦沉默了一阵,慢慢俯下身去。她以为他无端的又要占自己便宜,却没想到,只是在她脸颊轻吻一瞬,即刻便起身。手中还夹着她的剧本册子,走向外间去。
“晚上你先瞓,我去睇书。”
被他吻过的皮肤还在发烫,黎式还没整理好呼吸,听到这句话后,深深觉得是自己耳朵出了毛病。看书?谁要去看书?书对他们这种人来说,不都是约等于次品厕纸?
她的脑袋里快速滚了一边自己写的东西,确认没有写什么生僻字。但又着实不放心某大佬的文化程度,于是非常好心的跟上去,指了指自己一堆案卷的最底部,道,“下面有一本字典,你唔识字的话,可以查。”
乌鸦哥脸色一黑,手起手落间,厚厚的《华语大辞典》被抄飞落地。黎式一脸无辜地看着可怜兮兮的字典,腹诽社团大哥真难伺候,她这不也是好心?发什么火。
黎式的剧本,写的,也是一个普通女人遇见黑社会的故事。
剧本的女主角,叫做程月,父母很早就双飞,各自欢快,所以,她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只用抓住钱来填补心内的空落,成年后,成为了保险经纪人。
她的名字很诗意,可性格却牙尖嘴利,市侩能学得十分。但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工作态度,都堪称专业,能把任何人都变成自己的客户。为了在都市中拼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自愿选择成为一个现实又重利的人。
1992年的情人节,她忙于业务,迟到了约会,谈了五年的医生男友因此跟她从争吵演化到分手。
原本不至于惨淡收尾,是因为男友的言论彻底激怒了程月:把工作辞了,当家庭主妇,生两个孩子,洗衣做饭,老老实实伺候老公。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过去的五年都喂了狗,当场愤然离去。
情场失意对她来说,不能成为影响自己的工作的理由。程月一心扑在业绩上,因偶然的机会,让她拉到一个不小的客户,刚准备签合同,却被一个前呼后拥的黑社会大佬搅黄,二人就此结下梁子。
好在这个黑社会不算一个不讲理的人,既然坏了程月一张订单,便答应补贴一张自己的保险单,跟谁做生意不是做,她一样能赚到佣金。
当晚,她应社团大佬的约,到酒吧见他签单,谁知竟正遇上帮派火拼,一心逃命的程月,逃开了混乱,却没有逃开受了刀伤的大佬。为了自己的单不落空,她努力说服自己,收留了这个伤员在家。
“——大佬,醒了就来签我的保险单。你叫什么?”
“Roy。”
“大佬,你有没有搞错?签咗是要有法律效应的,你以为勾女留花名?”
Roy是叫荣伊,他其实也没撒谎。
故事里的他们,荣伊和程月,终于被一只犹如命运般的手,从人间的两端,推到了一起。
程月看似刻薄,但其实心地善良,简单纯粹。她表面独立,实则非常缺乏安全感,期待依靠。
荣伊看似人间恶煞,每天喊打喊杀,但却夜夜被噩梦侵扰,从来没睡过一个好觉。因从小在父亲的家暴中长大,自己便发誓绝不会对女人拳脚相向,看起来吊儿郎当,却也是为了掩盖自己一直恐惧世界所带着的面具。
程月救了荣伊,解开他的心结,给了他安全感,提供了一个可以暂时躲开江湖风暴的港口。荣伊在程月面对不负责任前男友,和自己即将成为单亲妈妈这两件不幸事实时,给足了她能够依靠的安定感。
两个同样没有安全感的人,处在同一屋檐下,互相治愈,双向疗伤。
只是在刀尖上生活的人,注定没有安定的日子可以过。荣伊遭到仇家追杀,为了不连累程月,选择离开香港,暂避澳门。
一处情思,两地离愁。新年将近,程月顶着漫天的除夕烟火,终于决定奔赴对港。在澳门,他们度过了一段最无忧、最值得怀念的日子。在众多美好的幻想里,他同她一样,在期待着新生活与新生命。
元宵庙会日。灯火通明时,也有阑珊处。荣伊故意和程月走散,独自面对寻上门的仇家。
满身是血的荣伊,在死前的最后一秒,看到程月怀里还捧着他送的玫瑰花,安静站在商店玻璃后面。
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撕心裂肺,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而那一刻,他终于可以放心的合上眼。
因为他知道她一直是这样一个清醒的人。就算偶尔需要依靠,但总能凭着自己,漂亮的活下去。
程月一动不动的,亲眼目睹了爱人的死亡。滑落的一滴泪,即作哀悼,接受这份已经走到故事尽头的结局。
等混战结束,人群离散。
她走过去,把自己的衣服给死去的荣伊披上。
程月脑海里浮现出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
她不可思议地问,“我配你?荣生,睇戏都讲搭配的。你几时睇过,好似我们咁离谱的搭配啊?”
他笑着回,“睇着行啦,冇试过点知啊?”
有些爱如镜中月光。月光已是虚幻,镜面反射后更是加倍虚无——是抓不住的。就算抓得住,也留不下。
就如有些事情是注定的,一开始,我就已经跟你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