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旁边的烛火闪烁,照得坐在席间的沈清秋身后的人影也略显摇晃。明明相比白日夜里更看不清沈清秋的面容,可坐在她面前的凝香却觉得此时的沈清秋比白日更具魅力。
“或许,没有目的。”
凝香不禁喃喃自语。换位思考,如果沈清秋是个男子,就算没有目的,哪怕第一次见面,她也会和那李姓小姐一般,热情以待。
“凝香,那是你。”
沈清秋起身,拿起手边的铜剪,剪了剪旁边已然分叉的烛芯。看着烛芯被自己修剪干净,她也是松了口气。
烛火总算不再闪烁,沈清秋的心也越发平静。
“沈家看重我,不过是因为我身份不明,是个好拿捏的孤女,适合的上门妻。我自愿入赘,也是看在沈家家大业大,有个身份,总不至于沦落游民下场。再加上沈家少爷人如其名,缔结姻缘也未尝不可。
人饿了,会吃饭;冷了,会穿衣;寂寞了,会交友;生病了,会吃药。没有例外,大家皆是如此。
李姓小姐的目的,我不想深究。但做朋友,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时机不对,便是没有缘分。”
凝香皱眉,“但李姓小姐,似乎一片真心?”
沈清秋笑笑,不再回答。但冥冥中,凝香已经从沈清秋的眼里读到了答案。
凝香不再言语,但行为举止越发谨慎。看夜深了,沈清秋也上了床。
第二日清早,洗脸、漱口、刷牙,等一切准备就绪,沈清秋刚准备叫饭,却反被人带到正厅。沈月华坐在下座,脸色微黑,上座被留了出来,是她的位置。
旁边的凝香拱手,“沈长老说小姐与公子毕竟是未婚夫妻,昼食或许勉强,但大食和小食却应当在一起的。公子将来为人亲父,像侍候妻主这方面虽不要求像其他家那般毕恭毕敬,却也应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沈月华没出声,可脸色黑得却近乎要滴下墨来。沈清秋却并没有顾及沈月华的脸色,甚至还大大方方地落座上席嘱咐凝香开始上菜。
对于曾经生活在现代的沈清秋而言,古代的早餐既简单,又繁杂。简单是因为做法逃不开就那幺几样,繁杂却是因为菜多量大,一个胃很难吃下。
粥是胡麻粥,白米里加了足量的芝麻,用大量时间熬煮,又放了不少花生以及少量的糖。吃起来不难吃,大米的软糯配上芝麻的香甜还有花生的醇厚口感,让这粥显得风味十足。
朝食的第二主食是胡饼,也就是现代俗称的馕。据说是从西域传到了都城永安,是当下极其时兴的吃食。和现代的烤箱做出来的披萨不同,古代的胡饼都是用大炉烤出来,是门讲究手艺。虽说沈清秋也怀念过现代的一些特质点心,但每次吃到胡饼的时候她总是一脸满足。胡饼的薄厚得当,酥而不腻,咬下去满口留香,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其他吃食没什幺好评价的,平平无奇,无功无过。肉是新杀的小羊,味道鲜美,但由于香料不足,还是有股膻味。菜是烤笋以及炖菠菜,口味偏清淡。
并没有在乎外人的眼光,沈清秋吃得还不错。可等吃得快半饱的时候,她发现手边人也就是自己的未婚夫却只是简单地夹了夹桌上的菠菜。
沈清秋:?
出于替他人考虑的心思以及为关心自己未婚夫的不错教养,沈清秋问,“怎幺,是饭菜不合口吗?”
沈月华看了沈清秋一眼,反问,“你爱吃这粥和胡饼?”
“嗯。”
沈清秋点头,但凡长眼的都能看出来,她这两样吃得最欢。
沈月华冷笑一声,“可我最讨厌的却是这胡麻。”
看着沈月华这挑衅般地眼神,沈清秋瞬间懂了。
可能对方是被迫才愿意同自己吃这顿饭,一股邪火不知朝哪儿撒好了,所以,她这是被找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