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偷渡客

茫茫的海面上晃动着月光的粼粼波纹,两个黑点在海上奋力游动,游向陌生未知而又充满希望的彼岸。

这片海域被香港人叫做后海湾,多年以后,大陆版的地图会标注上“深圳湾”三个字。

后海湾左接宝安,右连香港,是个游泳锻炼的好地方,成千上万的大陆偷渡者曾从这里游去香港。

眼下海面上这两个黑点,很明显也是偷渡客。他们此时的别名叫“逃港者”,再过几年会被香港媒体称为“人蛇”。

“哗啦,哗啦……”

两个偷渡客越游越近,离元朗的海岸线只剩下一里多,站在岸边都能隐约听到他们的划水声。

游在最前面那个,身上绑着两个如气球一般吹胀的猪尿包,冲劲十足地蹬着水。

后面一人趴在木板上,似乎已经脱力了,他反复地念着太祖语录为自己鼓劲:“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嘭!”前面那个偷渡者身上的猪尿包突然爆了一个。

后头那个偷渡者累得半死,见状打起精神取笑道:“哈哈,叫你抱木头过海,你非要图便宜……咦,爱国,你怎么了?”

“腿……腿抽筋!”前头那个偷渡者惊慌地拍着水面,“嘭”的一声将仅剩的猪尿包也弄爆掉了。

……

“爱国,你醒醒,爱国……”

康剑飞隐约感觉到有人在拍他的脸,接着肚子又被狠狠地按了几下,他感觉喉咙一哽,“哇”的吐出几口水来。

“别他妈烦我!”康剑飞迷迷糊糊地胡乱挥着手。

“醒了,爱国你醒了!”

那人使劲地拍着康剑飞的脸,低着声音喊,“爱国,我们到香港了,是每个月可以赚一千多块的香港!你快睁开眼睛看看!”

康剑飞被这人烦透了,愤怒地睁开眼,正准备破口大骂,不过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把骂人的话咽了回去。

一个穿着破旧红背心的家伙,正在他的脸上方咧嘴冲他傻笑,而这里……

貌似不是他喝醉后睡觉的酒店。

“我是康爱国?”康剑飞突然感觉脑子里多出许多乱七八糟的记忆来。

康剑飞很快记起眼前这人是谁,是跟他同村的胡跃进。两人一起从宝安游海过来,准备偷渡到满地是黄金的香港去投亲戚。

胡跃进这厮长得很高,接近1米80的样子,可惜瘦得像根竹竿。

他拖着昏迷的康剑飞上岸时就已力竭,见康剑飞醒来之后,直接脱力瘫倒在地上,有气无力道:“累死了,我走不动路了。”

康剑飞捂着发昏的脑袋爬起来,发现抽过筋的小腿还有些酸痛,走了几步后才渐渐适应过来。

康剑飞闭上眼揉了揉脸,重新睁开眼一看,眼前还是那一片荒滩——不是在做梦,真他妈穿越了啊!

恍恍惚惚一阵,康剑飞算是勉强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嗯,穿都穿了,不接受也得接受,难不成悲伤痛哭一顿?还是装忧郁等人来安慰?

笑话,他康剑飞什么时候低头认输过!

穿越了也无所谓,反正老子在那边没什么牵挂。

两人身上的衣服全是湿的,脱下衣裤拧掉水,然后摊在海边的岩石上晾晒。

休息了足足一个多小时,康剑飞和胡跃进才打着赤脚摸黑赶路,那狼狈样子活像两个难民。

“往哪边走?”胡跃进没来过香港,看着四野的荒地问。

“当然是往前走!”康剑飞抬头看了看北极星,估摸着香港市区的方向,走在前面带路。

胡跃进追上来道:“爱国……”

“停,以后别叫我爱国。”康剑飞虽然接受了穿越,可却没接受康爱国这个名字。他觉得这名字太土太傻,听起来别扭极了。

胡跃进奇怪道:“不叫你爱国叫什么?”

康剑飞郑重地对他说:“我以后叫康剑飞!”

胡跃进看了看康剑飞,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改的名字?”

“刚才改的,”康剑飞想出个理由,解释道,“不止我要改新名字,你也要改。我听说香港人很排外的,你看看我们两个的名字——爱国、跃进,一听就是到是大陆来的,以后找工作会被本地人歧视!”

“对吔,好像我老表在信里也说,他到香港后就把名字改了!”胡跃进点点头,他表兄是几年前偷渡到香港的,听说在香港赚了大钱。

胡跃进摸着自己颧骨高耸的瘦脸,无比自恋地问:“你看我叫胡俊才怎么样?我觉得俊才这个名字跟我很配。”

康剑飞咳嗽一声,点头道:“这名字很有水平。”

……

此时的元朗许多地方都还未开发,随处可见的是农田菜地,跟三十年后的元朗完全不一样。

康剑飞与胡俊才足足走了大半夜,又都是光着脚,就算脚底有老茧,可走到天亮时也全起了水泡。

走着走着,胡俊才突然想起什么,连忙从裤兜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上还印着“惠康超市”几个大字。

如今在广东买鱼卖肉都是用干水草捆扎,谁家有个塑料袋绝对是稀奇宝贝。

提着个塑料袋出门,比几十年后提LV包包出门还惹眼,会引来一路人的艳羡围观。

要是塑料袋破了个洞,主人也舍不得丢弃,还要用最好的布给它打上补丁。

胡俊才手里的塑料袋,是他老表寄东西时寄过来的,里面装着几封信和一个小布袋,小布袋里装的是港币。

“糟糕,里面进水了!”

胡俊才从塑料袋拿出几个信封,看着上面被水浸湿的污迹皱眉道,“爱国……哦不,阿飞,你表舅家的地址是石什么尾来着?看不清楚了。”

康剑飞夺过信封,发现上面许多字迹都是被水浸湿的墨迹,只能靠脑补读道:“石硖尾上邨……操,从元朗走到九龙,非走上一天不可。不行,我们得坐车!”

胡俊才拿出另个信封,说道:“我老表说他在大屿山那边打渔,还娶了个渔头的女儿,不知道大屿山远不远。”

康剑飞非常同情地拍拍他的肩头道:“你就慢慢走吧,养足精神,准备再游一次海。”

胡俊才苦着脸说:“还,还要游海啊?”

又走了一阵,两人终于发现一条路况非常不好的小马路。十多分钟后,马路上驶来一辆货车,康剑飞立即窜到路中间不停地挥手。

“嘎……”那货车一个急刹车停下来,司机伸出脑袋看了看乞丐模样的两人,问道:“对面游过来的大陆仔?”

胡俊才上前赔笑道:“同志,你行个方便,搭我们去市区吧。”

那司机犹豫了一下,指指后面说:“上来吧,顺带你们一程。我要去九龙,到了那边你们自己下车。”

“多谢多谢!”胡俊才连连鞠躬。

两人爬进货车的货柜中,里面装的全是水产,一股鱼腥味夹杂着恶臭,没呆多久就让人难受得想吐。

康剑飞不仅没有吐,还优哉游哉地闭眼打盹儿,昨晚走了一夜,可是把他累得够呛,得趁机休息一下。

穿越前的康剑飞也算半个奇人,婴儿时就被人贩子卖到山里,被一家农户养到10岁。

养父母本来无法生育才买的他,可在康剑飞5岁时,养父母居然有了亲生儿子,对他的态度从溺爱渐渐转为忽视和厌恶。

养父母后来简直将康剑飞当成小奴隶使唤,稍不顺心动辄喝骂毒打。

直到10岁时,不堪虐待的康剑飞做了件胆大包天的事,他把家里的农药放到饭菜里,将养父母全家6口人毒得半死,然后连夜逃出山村。

康剑飞拿走了家里所有的现款,加上沿路乞讨,从北方一直逃到南方。

在一次偷窃的时候被一个贼头看上,于是跟着贼头偷窃行骗,整整干了三年,练得一手好扒术。

后来他们的贼窝被警方一锅端,康剑飞由于未满14周岁,又无亲人长辈监护,便被送到一家儿童福利院收养。

康剑飞后来读了几年书,由于年龄比同班的同学大出许多,所以经常受到耻笑。

在第N次殴打嘲笑他的同学后,学校终于不肯再留他,康剑飞光荣地辍学了。

之后康剑飞在工地打过工,过不下去的时候也重操旧业扒过钱。

后来跟一个工友去横店当群众演员,混了几年又北上做北漂,几年后稀里糊涂地考上了北影摄影系。

这时康剑飞已经28岁了。

在北影摄影系只读了两年,康剑飞就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劝退,领到了北影的肄业证书。

之后他拍过小广告,拍过婚庆视频,只要能赚钱的东西他都拍。

三年后康剑飞进入一家大型国营影视公司,靠着精湛的摄影技巧和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他挤掉了众多同事和前辈,不到五年就成为该公司某大腕导演的御用摄影师。

康剑飞为了上位,使用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下三滥手段,被他坑过的人给他送了两个不雅的绰号——康贱飞、贱人飞。

……

货车在颠簸中到了九龙,被晃得七荤八素的两人争先恐后地跳下车。

胡俊才冲着司机挥手道:“多谢了,同志!”

司机摆摆手表示不用谢,开着货车很快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中。

胡俊才站在九龙的街头上,震惊无比地瞻仰着四处的高楼,激动地说:“爱国,这就是香港,我们终于来了!”

“拜托,我叫康剑飞!”康剑飞再次提醒道。

要不是已经偷渡过来,康剑飞倒是更愿意在海湾的那一边拼搏。

他们两人是从宝安县游过来的,宝安县在几个月前刚刚改名叫深圳市,那里可谓遍地是黄金。

更何况他们在深圳还有房屋和自留地,这些地皮过几年之后得值多少钱?

可惜的是,两人偷渡来香港,深圳那边的地就不再属于他们了。

两个光着脚、穿着破旧裤子和背心的男人,并肩行走在繁华的香港街头,就犹如黑暗中的萤火虫,是那么的光亮夺目,他们一下货车便被过往路人指指点点。

很快就有一个警察过来,用警棍指着康剑飞和胡俊才道:“大陆偷渡来的?”

“啊,我……我们……”能说会道的胡俊才见到警察有些犯怵,吓得都不会说话了。

康剑飞笑着对那警察说道:“我们来投亲戚的。”

那警察也没多问,指点道:“快点到户籍部门去办身份证,以后不要衣衫不整地在街头走,有损香港的城市形象。”

胡俊才见警察不追究,立即把腰板挺得直直地敬军礼说:“好的,同志!”

“叫警官!”那警察说完转身就走了。

“好的,警官同志。”胡俊才跺脚挺腰,敬着军礼大喊道。

康剑飞看着这一幕和谐的警民交流画面,不禁感叹此时的香港真是“包容”啊!

从60年代开始,一直到1981年以前,大陆的偷渡者只要进入香港市区,就可以立即申请办理合法的香港身份证。

“咕咕咕……”

胡俊才的肚子突然响起来。

“先吃东西吧。”康剑飞道,他们昨晚忙了一夜,到现在一直没进食。特别是游泳极耗体能,如今肚子都快饿扁了。

胡俊才从裤兜里掏出小布袋,里面的几十元港币湿淋淋的还没干,那是以前他表兄寄给他的。

胡俊才郁闷地甩着港币上的水,问道:“湿的钱能用吗?”

“我来帮你用。”康剑飞拿过湿漉漉的港币,朝远处一家面包店走去。中途与一个路人擦肩而过,康剑飞的手指不经意地探出去。

来到面包店时,康剑飞手里已经多了个钱包,从中掏出一张十元港币道:“老板,来几个面包。”

……

“这就是可口可乐?真好喝!如果天天能吃面包喝可乐,给神仙也不做。”

胡俊才一边嚼着面包,一边喝着可乐,脸上的表情飘飘欲仙,简直幸福得快要死过去。

“少喝点,那玩意儿喝多了倒牙。”康剑飞提醒道。

胡俊才啃着面包,此时像个叫花子一样蹲在路边,眼神如同雷达一样扫描着每一个路过的香港人。

突然他眼珠子一瞪,非常猥琐地盯着马路对面一个弯腰弄高跟鞋的女人,怎么也挪不开眼睛。

那女人的打扮在康剑飞看来非常滑稽,穿着紧身牛仔裤配高跟鞋,上身还是件衬衣套坎肩,放三十年后绝对会被嘲笑成村姑土鳖。

可在没尝过腥的胡俊才眼中,这绝对是时髦值爆表的性感着装。

特别是那女人弯腰时撅着的大屁股,被紧身牛仔裤勾勒得浑圆挺翘,对于保守的大陆人来说杀伤力实在巨大。

刚才还满足于喝可乐吃面包的胡俊才,饱暖而思淫欲,鼻孔里流血了犹不自知,眼睛死盯着那女人的屁股,咽着口水批评道:“香港女人就是放浪,我以后的老婆要是敢穿成这样出门,看我不打死她!”

那女人终于把自己的高跟鞋弄好重新走路,胡俊才这才勉强收回视线,转头见康剑飞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禁老脸一红,咳嗽一声说:“先问问路吧,找你表舅要紧。”

胡俊才的表哥在大屿山那边,因为两人搭车到了九龙,所以胡俊才决定先在康剑飞的表舅家里寄住几天。

石硖尾离这里不远,两人一路问过去,只花了半个多钟头就找到了地头,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数栋H型大厦。

胡俊才看着那些公寓大厦,羡慕地对康剑飞说:“哇,你表舅住在这种地方,看来他也发财了,至少也是百万富翁!”

康剑飞撇撇嘴,看他这般瞎高兴,没忍心给他科普眼前的是廉租屋大厦,是港英政府专门建来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

拿着信封爬了几层楼,敲门之后一个中年女人将门打开,疑惑而警惕地看着康剑飞和胡俊才,问道:“你们找谁?”

胡俊才挤到前面问:“这位女同志,请问这里是吴成刚家吗?”

“是啊,我是吴成刚的太太,他现在不在家,你们有事改天来吧。”

那中年女人显然对康剑飞两人很防备,主要是他们的穿着太容易让人误会了。

康剑飞拉开成事不足的胡俊才,走到门外露出个看起来无比真诚老实的笑容,嘴上抹蜜地恭维道:“原来是表舅妈啊,表舅在信里总是夸表舅妈又漂亮又贤惠,我还一直以为表舅吹牛。今天见到真人,才发现表舅说得果然是大实话。您比我想象中还年轻,您一定还没满30岁吧,表舅真是好福气……”

康剑飞上辈子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处于颠沛流离中,自然有各种生存本事,拍马屁的手段也是极厉害的。

他一通话说了两三分钟,那中年女人都快被吹捧成玛丽莲·梦露外加奥黛丽·赫本合体了。

那中年女人被康剑飞捧得找不到北,脸上堆起大坨的笑容都快掉到地上,热情地说道:“你是爱国吧?看我这记性,去年你就在信里说要来香港,我怎么给忘记了!”

康剑飞笑嘻嘻地说:“表舅妈好,我是爱国,不过现在改名叫康剑飞了。”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