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回 多情的黑道杀手

阿哈默德是个自大的人。

在中东,由于他的皇族身份,他处处高人一等,平常老百姓见到他都需要向他行礼。

如果他再幸运一点,生于当权者家族,他基本上可以一辈子享受荣华富贵。

可惜,他爷爷有七十三个后裔,而他那不争气的爸爸是属于最不受重视的几个人之一。

所以他虽然有比常人尊贵的身份,但口袋里的银子却远远不及他那些有权有势的亲戚们。

不服气的他只好走歪路,用别的方法赚大钱。

他发现自己那些富贵的亲戚们大部分都是好色之徒。

他灵机一动,就想到了做他们的桥梁,为他们在全球物色各地美女,运回去供他们淫虐。

在此之前,他那帮亲戚虽然也有好几个经理人替他们处理女人这事情,但外人总归不及自家人可靠吧?

所以他一旦打通了天地线,开启业务后就蒸蒸日上,真的是供不应求。

从此之后他就过着极度奢华挥金如土的日子。

他以前失去的,现在都拥有了。

正所谓,肯花钱的就是大爷,所以他在自己的客户前面永远都是低一个头。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既自卑又自大的性格。

在客户面前,他可以做一条狗,但对着其他人时,他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目空一切。

也就是因为他这种性格,他们一行四人才在知悉了宫野次郎的死亡后并没有改变行程,依然飞去巴厘岛。

“死了一个宫野我就要让路改道?这不是笑话吗?我花了那么多钱请你们回来,难道就是拿来看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们三人值不值得二十万美金一天,就要看我能否安安全全的在巴厘岛度假了!”

这番话是他在私人飞机上对住自己三个保镖说的。

那三人如熏子所说,都不是等闲之辈,不然也不可能索取二十万美金一天的天价了。

雷克拉夫,三十六岁,从小就被前苏联特务机关KGB训练成一个冷血杀手。

苏联解体后,他就离开了特务机关,成为了一个职业杀手。

这几年他被阿哈默德高价聘请,成为了三大保镖之一。

以一个俄罗斯人来说,他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八,但浑身肌肉鼓起,一双手青筋毕露。

他不苟言笑,很多时候一天也说不了一句话,但他出手非常狠毒,对手一般不死也得残废。

如果要以一种动物来形容他,最合适的就是一头喜爱杀戮的豹子了。

沙蛮屠,三十一岁,非洲刚果共和国人士,自小在蛮荒部落里面长大,为了生存曾经与不少猛兽搏斗。

虽然是无师自通,无门无派,但他的搏斗技术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完全没有任何多馀的动作,每一招都是以击杀对手为目的。

他来到了现代社会后一直觉得格格不入,最后还是回到自己的老本行-以出卖自己的一双拳头为生。

正所谓价高者得,而阿哈默德正是为数不多能够买得起他拳头的人。

虽然已经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多年,他的价值观依然是蛮荒社会的那一套。

杀人,对于他而言,和吃饭喝酒一样,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一件事。

龙志杰,三十岁,香港人,打从他十五岁开始就加入了当地黑帮。

他一入帮就凭着年纪小,而且还长得一张娃娃脸,在对头帮会龙头老大出行时混到他身边,狠狠地一刀砍断了对方心脉,震撼了整个江湖,就此一刀成名。

他从此扶摇直上,从一个小啰啰变成了帮会的顶级杀手,坐上了俗称双花红棍的职位。

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他也因此被香港警队盯上了。

他不想坐牢就只能远走他乡,刚好阿哈默德招聘保镖,而且酬劳优厚,他把心一横,就退出江湖,成为了人肉贩子的私人保镖。

此时他们三人听了雇主的一番话,互相看了伙伴一眼后就由三人中比较没有那么惜话如金的龙志杰回复,“受人钱财,与人消灾。无论你要上天入地,我们三个都保你安全。”

阿哈默德就是想要听这句话,马上哈哈大笑。

他笑了好一阵子后就停下来,拍一拍龙志杰肩膀,“好!好!说得好!对了,自从上一次休假回来后觉得你有点怏怏不乐。是怎么回事啊?”

龙志杰摇摇头,“没什么大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人事情。绝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效率。”

阿哈默德点点头,“那就好。阿龙,如果是为了女人就不妨直说。你知道的,几乎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都在我这里了!只要你开口,我任你选!哈哈哈!”

龙志杰还是摇了摇头,“谢谢你,老板。我自己的事我会处理的。”

他们聊了一会,飞机已经在巴厘岛天空,准备降落了。

阿哈默德聘请的飞机师之前是开波音客机的,现在开这种小型私人飞机简直毫无难度,轻轻松松的成功击落在跑道上了。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一行四人一下机就走VIP通道,几分钟后就走出机场了。

他们出发之前早已做好了安排,一走出去就有一辆豪华的劳斯莱斯幻影在机场门口迎接他们了。

阿哈默德一坐进去就呵呵大笑,“你们看见了吗?这一切就是万恶的金钱的魔力!有了钱,我可以为所欲为!我可以获得应有的尊重,哈哈哈!”

他那三个保镖对他的性格早已了如指掌,晓得他就是喜欢炫耀自己的财富,所以全都公式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劳斯莱斯司机不待吩咐就开车了,巴厘岛马路虽然是比较破,但坐在这么一辆体积巨大的豪车里面,四人丝毫感觉不到一丝一毫颠簸。

阿哈默德又再炫富了,“你们知道吗?这种车在我车库里面起码有十多辆!每次他们在推出新型号之前一定会先联系我,问问要不要为我预留一辆!呵呵呵!”

三个保镖主要是负责他在中东国家以外的安全,所以对他老家的情况所知不多,但每天就必须不停的听他炫耀家势,直到心里有点厌烦了。

龙志杰虽然含笑点头但心里却在腹诽了,“你这个自大狂,若不是为了钱,谁有空听你唧唧歪歪呢?有朝一日真的把我惹火了,钱我也不要了!钱,哼,有了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唉,如果是真的就好了……”

正如阿哈默德所说,龙志杰这个曾经横行香港黑道的猛人真的有点郁郁寡欢。

他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女孩子的倩影。

她的金发,她的甜笑,她粉嫩的乳头,一直都在他心中挥之不去。

也许就是缘分吧,当时阿哈默德回去中东了,就放他们三个人一个星期假,而龙志杰就回去了香港。

龙志杰那次回去并没有找之前的兄弟,只是去探望年迈的母亲。

由于他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就把母亲安顿在一家豪华养老院里面。

他看见母亲在院里过的挺开心的,也放下了心头大石。

他一次性的为母亲付了十年的住宿费用后就离开了,走到了自己从小长大的钵兰街回忆一下自己的童年。

童年?他苦涩的一笑。

别人的童年是上学游玩,而他的童年却是杀杀杀。

他记得很清楚,他父亲是个瘾君子,不仅仅没有拿钱回家,还把他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抢走。

没有钱就只得挨饿。

在没有其他出路之下,他只好拿起西瓜刀,在江湖上杀出一条血路。

就在这些往事在他脑海中徘徊时,一个女孩的尖叫声把他带回钵兰街。

他转头一看,赫然发现两个小混混正把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拉到一条小巷子里面。

那两人一脸色咪咪的模样,明显想要劫财劫色。

晚上的钵兰街虽然游人如织,但却各扫门前雪,没有人敢惹麻烦。

他眉头一皱,看不过去了。

他是个黑道中人,但他从不欺凌弱小。

他奶奶的,要打就打比你强的!

欺负一个弱女子算是什么好汉?

他跑进小巷后果然看见那两人小混混对女孩毛手毛脚,其中一人还准备撕破她衣服。

他一言不发就跑过去,一拳一个,把那两人打倒在地。

“你……你有种就不要走开!我们老大一拳就把你毙了!”

那两人有眼不识泰山,竟然向他下战书。

他冷冷一笑,也不理睬那两个小混混,只是回头看了那女孩一眼。

就这么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女孩是如此的娇美,如此的可爱。

刚刚脱险后的她,正以一种崇拜的眼色看着他。

在那一刻,他的心融化了,变成了一丝丝柔情蜜意。

他向她伸出手,她什么也没有说就把玉手交给他。

他们两人默默无语的凝视着对方良久后突然一起笑了起来。

他真的不记得自己上一次笑是几时了,但那一刻的他却笑得如此欢悦,连街边的流浪狗都感受到他的快乐,而向他吠叫了几声。

他们牵着手从钵兰街头走到钵兰街尾,虽然没有说半句话,但两人都感到甜滋滋的,仿佛是走在云层上一样。

就在龙志杰鼓起勇气,向女孩自我介绍时,煞风景的人来了。

那两个小混混不仅仅把他们老大带来,随同的还有足足二十多人,而且每个人都拎着西瓜刀。

街上路人一看见有黑帮仇杀就赶紧让路,免得殃及池鱼,至于有没有人报警就不得而知了。

龙志杰眉头又一皱了。

若只是他孤身一人,他绝不怕那二十多个人。

可是现在身边多了一个女孩,一旦打起来恐怕自己兼顾不来,难以保护心爱的人儿。

他当机立断,做了一件他行走江湖至今,从没做过的一件事,就是转身牵着那女孩飞快的逃。

那女孩快速的把高跟鞋脱下,赤着脚与他一起逃跑。

他们跑了一阵子后追兵依然紧随不舍。

龙志杰转头看了看那女孩,发现她竟然神态自若,并没有惊慌失措。

他忍不住问她,“你不怕吗?”

那女孩摇摇头,“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好。那我们就不跑了。”

他突然停下来,示意那女孩躲在附近一条黑漆漆的巷子里面。

“我没有叫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要出来。明白吗?”

那女孩点点头,似乎知道他打算要做什么了,但却毫不害怕,只是坚定的向他说,“我等你。”

此时那群流氓已经追上来了,带头的正是刚才那两个小混混。

他们挥着西瓜刀犹如疯子般大喊大叫,发疯一样的往他身上要害噼下去。

接下来的五分钟简直就是一场一面倒的杀戮。

手无寸铁的龙志杰在打倒了那两个小混混后就把他们手上的西瓜刀抢过来,然后与攻上来的敌人一刀一刀的拚命。

敌人人数虽然多,但也只能三四个人同时向他攻击。

龙志杰从十五岁开始就经历了无数次类似的街头群战,他每一刀必定见血,而且伤的还是对手要害,而敌人的刀,他总是能够避过或许只是受了点轻伤而已。

眼看着自己人一个个的倒在血泊中,而这个凶神恶煞般的青年虽然身中多刀却屹立不倒,剩下的人胆怯了。

他们其实只是一群乌合之众,靠的就只是人多。

一旦发现人多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就束手无策了。

终于有人把西瓜刀抛下,转身开熘。

有了第一个人就有第二个人,很快他们就溃不成军了。

看着剩下的十来人逃跑,龙志杰也不追杀,只是狠狠地向痛到在地上乱滚的一个貌似是老大的人吐了一口痰,“不要再惹我了!”

那人从来没有遇上过如此一个狠角色,只能连连点头。

龙志杰走进那黑暗的小巷子,低声的说了一句,“你可以出来了。”

那女孩一听到他的呼唤就从暗角里飞奔过来,与他紧紧的拥抱着。

她轻轻的问,“你受伤了?”

龙志杰点点头,“都是轻伤,不碍事的。我们走吧!”

那女孩并没有开步走,反而捧着他的脸,看了他一眼后就把香吻献上。

在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都停顿了,龙志杰感到天旋地转,整个人都是轻飘飘的,似乎一跳就可以跳到天际线。

他们两人吻了又吻,直到快要断气了才分开。

那女孩轻轻的抚摸着他的伤口,还把沾了他身上的血的手指放入自己嘴里.“现在我身上也有你的血了。”

她深情的说。

他实在压不住自己的冲动,双手开始在女孩身上游走了,而那女孩更加干脆,把手伸入他衣服里面,轻轻的爱抚着他乳头,使他热情高涨,牛仔裤里面那巨物开始勃起来了。

她女孩身上只穿了一件V领T恤和迷你裙,一双修长玉腿自然而然成为他第一个占领的地域了。

他的手逐渐升上,直到女孩的双腿之间。

出乎他意外的是那女孩竟然没有穿内裤,他一摸就摸到她阴唇。

她浑身一震,而他也口干舌燥,把手指慢慢的插入她体内。

她腻声的在他耳边说,“I wan tyou to fuck me now我要你现在就屌我……”

他言听计从的把牛仔裤脱下,连上衣也没有脱下就把大屌对住女孩小穴一插。

此时他赫然发现龟头遇上了阻力,他突然恍然大悟,“她是个处女!”

女孩察觉到他的犹豫不决,“不要停下来……我要你屌我啊……”

既然如此,他也不犹豫了,龟头往前一冲,突破了重围,把那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

那刚刚破身的女孩整个人紧紧的抱着他,咬着牙忍着那撕心裂肺的痛楚。

一滴滴香汗从她额头上流下来,滴在他脸颊上,胸膛上。

直到痛楚逐渐消退了,而那女孩也适应了他的硕大之后,他才真真正正的开始屌她。

他之前身在黑道,自然有不少女人投怀送抱,他并不拒绝但也没有特意追求性爱。

不就是屌个女人嘛?有了钱有了权,女明星女歌星也一样任我们屌,不是吗?可是这一次不一样,真的是不一样。

他一开始屌就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坦,从他龟头传到全身上下。

这种感觉使他渴望能够不停的屌下去,而且当他看见女孩娇喘着的神情时,他很想对方也获得快乐。

这与以往只顾着自己能够获得满足的他有天渊之别。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忽然之间,他明白了王菲这首歌的意义了。

莫非王菲在被她所爱的人屌的时候也有同样的领悟?所以她要邀作词人写了这首歌?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非常非常非常想看一看这女孩到达高潮时的样子,所以他努力的冲刺。

他把女孩玉背靠在巷子的墙壁上,然后把她右腿举起,放在自己肩膀上,一记又一记的抽插着她。

在暗澹的街灯下,他可以看见她双眼半开半闭,一滴汗水慢慢的流到她鼻梁上。

他抵受不住那诱惑,立刻靠过去伸出舌头把那滴汗珠舔掉。

那滴汗水竟然比他之前喝过的万元美酒还要甜美,使他忍不住感概万千,“难道这就是爱?”

他并非一个性爱高手,何况屌的是他的真爱,所以很快就想要射精了,幸好此时那女孩也被他推上高潮了。

她突然一口咬在他肩膀上,然后小穴缩紧,一股热流淋到他龟头上的时候也把他解放了。

一股浓烈的精液从他龟头喷出来,两人一起共赴仙境。

他把她带到湾仔一家熟悉的小酒店过夜。

由于他身上衣服血迹斑斑,为了避免麻烦,他们两人只能到他熟悉的小酒店居住。

那天晚上两人疯狂的做爱,从那张廉价的小床到浴室到沙发上,只差没有走到房间外面的走廊上而已。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把窗口打开,让她靠在窗台上,整个上身赤裸裸的露在户外,而他就后面屌她。

在他猛烈的抽插之下,她白皙的乳房不停的在窗外摇摆着,而她的娇喘声更是惊天动地。

“啊……fuckme……龙,你就狠狠地屌我吧……不需要怜惜我的,好不好……?”

他们晓得楼上楼下的住客,甚至街上的路人肯定都能够听得见她的叫床声,但他们不在乎。

他们甚至有一种想法,想要全世界知道他们在相爱中,在疯狂的爱恋中。

两人在一起的第三天他就带她去见他母亲。

这是他第一次带女孩子见老人家,他母亲当然是大喜。

可是当女孩上卫生间时,老人家就悄悄的和他说,“阿杰,人家是个好女孩,而你是走黑道的。说得不好听,你随时随地都可能横尸街头。你死了,她怎么办呢?”

他听了心中一沉。

其实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一点,但人嘛,总是喜欢逃避现实。

直到他母亲提出这一点时,他才避无可避。

他没有想到的是那女孩同时也受到了家里的反对。

“什么?你是德国十大富豪的女儿?”

当他知道时,女孩的父亲已经派了荷枪实弹的保镖到香港把她押回家。

如果他想要出手,那些保镖虽然有枪也不是他对手。

可是他犹豫了。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我现在把她留下了,难道以后就要她随着我在江湖上颠沛流离,过着刀口上的日子?她好好的一个千金小姐,何必为了我而过着这种苦日子呢?爱一个人就要为她着想啊……我不能害了她这辈子……”

就因为如此,他眼睁睁看着爱人被带回德国。

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心如刀割的真意。

他大醉了几天后假期就结束了。

他就打起精神来,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我以前是一个冷血的杀手,现在也只是一个冷血的保镖。爱情这玩意是个奢侈品,龙志杰,你玩不起啊!”

可是人非草木,一时之间叫他如何放得下呢?所以龙志杰这个冷血人眼中的忧郁真的是连路人都看得出。

“趴下!”

是沙蛮屠的一声大喊把他带回现实世界里。

他转头一看,发现有一辆哈雷摩托车飞快的从后面追上来,与劳斯莱斯并排。

那男骑士带着头盔,一身黑衣,突然掏出一把手枪,对住劳斯莱斯狂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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